本發明涉及殺蟲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植物殺蟲劑,主要是指以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產生的具有農用生物活性的次生代謝產物開發的農藥。和傳統的化學合成農藥相比,生物源天然產物農藥具有下述特點:1、大多數生物源天然產物農藥對哺乳動物毒性較低,使用中對人畜比較安全。2、防治譜較窄,甚至有明顯的選擇性。3、對環境的壓力較小,對非靶標生物比較安全。而植物性殺蟲劑,就是生物源天然產物農藥中利用植物次生代謝產物制成的防治作物蟲害的制劑;植物源殺蟲劑能符合人類的綠色環保要求,植物源殺蟲劑由天然植物提取,能迅速降解,無環境問題,有高選擇性,對人畜安全,而且還有不產生抗性、無藥害、有肥效、對作物生長有刺激作用,可兼治病蟲害等優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30-50份、苦楝皮10-20份、辣木籽20-50份、皂莢20-35份、大蒜汁5-10份、石榴皮5-10份、石蒜200-500份、茶麩20-50份、煙葉30-50份、紅柳10-20份。
優選的是,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35-45份、苦楝皮15-18份、辣木籽25-45份、皂莢25-30份、大蒜汁6-8份、石榴皮6-8份、石蒜250-400份、茶麩25-30份、煙葉35-40份、紅柳15-18份。
優選的是,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40份、苦楝皮17份、辣木籽30份、皂莢28份、大蒜汁7份、石榴皮7份、石蒜350份、茶麩28份、煙葉38份、紅柳16份。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所述的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艾草苦楝皮、辣木籽、石榴皮、石蒜、茶麩、煙葉、紅柳干燥后粉碎,置于高壓10-20mpa,加入乙醇進行提取1-2小時后,過濾得到提取液a,再加入水溫度為80-90℃,超神波提取1-2小時,過濾得到提取液b;
2)將提取液a減壓去除乙醇得到提取液c;
3)將皂莢搗碎加入水,過濾得到液體d;
4)將提取液b、提取液c、液體d與大蒜汁混合后得到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明殺蟲劑采用石蒜作為殺蟲劑的主要成分,石蒜中含有石蒜堿,經過高壓提取,有效提取石蒜中的殺蟲有效成分,對于害蟲顯著的殺滅能力,配合茶麩,辣木籽、紅柳等原料顯著提高本發明殺蟲劑的效果,殺蟲范圍廣,無毒害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令本領域技術人員參照說明書文字能夠據以實施。
實施例1:
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30份、苦楝皮10份、辣木籽20份、皂莢20份、大蒜汁5份、石榴皮5份、石蒜200份、茶麩20份、煙葉30份、紅柳10份。
所述的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艾草苦楝皮、辣木籽、石榴皮、石蒜、茶麩、煙葉、紅柳干燥后粉碎,置于高壓10mpa,加入乙醇進行提取1小時后,過濾得到提取液a,再加入水溫度為80℃,超神波提取1小時,過濾得到提取液b;
2)將提取液a減壓去除乙醇得到提取液c;
3)將皂莢搗碎加入水,過濾得到液體d;
4)將提取液b、提取液c、液體d與大蒜汁混合后得到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
實施例2
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50份、苦楝皮20份、辣木籽50份、皂莢35份、大蒜汁10份、石榴皮10份、石蒜500份、茶麩50份、煙葉50份、紅柳20份。
所述的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艾草苦楝皮、辣木籽、石榴皮、石蒜、茶麩、煙葉、紅柳干燥后粉碎,置于高壓20mpa,加入乙醇進行提取2小時后,過濾得到提取液a,再加入水溫度為90℃,超神波提取2小時,過濾得到提取液b;
2)將提取液a減壓去除乙醇得到提取液c;
3)將皂莢搗碎加入水,過濾得到液體d;
4)將提取液b、提取液c、液體d與大蒜汁混合后得到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
實施例3
一種石蒜植物殺蟲劑,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由以下重量份材料制成:艾草40份、苦楝皮17份、辣木籽30份、皂莢28份、大蒜汁7份、石榴皮7份、石蒜350份、茶麩28份、煙葉38份、紅柳16份。
所述的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艾草苦楝皮、辣木籽、石榴皮、石蒜、茶麩、煙葉、紅柳干燥后粉碎,置于高壓15mpa,加入乙醇進行提取1小時后,過濾得到提取液a,再加入水溫度為80℃,超神波提取1小時,過濾得到提取液b;
2)將提取液a減壓去除乙醇得到提取液c;
3)將皂莢搗碎加入水,過濾得到液體d;
4)將提取液b、提取液c、液體d與大蒜汁混合后得到所述石蒜植物殺蟲劑。
盡管本發明的實施方案已公開如上,但其并不僅僅限于說明書和實施方式中所列運用,它完全可以被適用于各種適合本發明的領域,對于熟悉本領域的人員而言,可容易地實現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離權利要求及等同范圍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發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細節和這里示出與描述的實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