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設施農業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調節控制溫室溫度與濕度的方法。
背景技術:
設施農業是通過改變自然環境,進行有效生產的農業。溫室中果樹花期授粉要求空氣濕度控制在50%-70%之間,溫度控制在20-25℃,以便花藥開裂散出花粉,蜜蜂傳粉,提高坐果率。
然而,溫室近似密閉的環境,溫室空氣相對濕度通常達到95%以上,特別是果樹樹冠下間種蔬菜,夜間相對濕度經常達到100%;溫室上述極高的濕度會影響果樹花藥開裂,花粉散粉,直接影響傳粉、授粉和坐果率。
因此,急需尋找一種可有效調節控制溫室溫度與濕度的方法。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調節控制溫室溫度與濕度的方法,主要目的是解決無法為果樹花期授粉提供合適的溫度與濕度條件。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主要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調節控制溫室溫度與濕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所述溫室內未調節前的相對濕度為95%-100%,未調節前的溫度為10℃-15℃,下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上午10-11點,第一次打開所述溫室頂部的通風口并第一次持續通風45min-75min后,所述溫室內的第一次相對濕度為70%-80%,所述溫室內的第一次溫度為10℃-13℃;
所述第一次持續通風過程結束后,第一次關閉所述通風口45min-75min后,所述溫室內的第二次溫度為15℃-25℃,所述溫室內的第二次相對濕度為77%-97%;
所述第一次關閉所述通風口45min-75min后,第二次打開所述通風口至下午5點左右,此時,所述溫室內的第三次溫度為20℃-25℃,所述溫室內的第三次相對濕度為50%-75%;
陰天下午4點45分-下午5點15分第二次關閉所述通風口,或者,晴天下午5點15分-下午5點30分第二次關閉所述通風口,此時,所述溫室內調節后的相對濕度為50%-75%,所述溫室內調節后的調節后的溫度為20℃-25℃;
下午6點-7點放下棉被對所述溫室進行保溫。
作為優選,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第一次持續通風過程結束后,第一次關閉所述通風口45min-75min內,所述溫室內的第二次溫度先達到15℃-20℃,此時,蜜蜂開始外出活動,授粉;第一次關閉所述通風口45min-75min后,所述溫室內的第二次溫度再達到22℃-25℃。
作為優選,所述溫室為下沉式日光溫室,溫室長度75m,跨度10m,脊高4.7m,下挖80cm,后墻及東西兩墻采用磚混結構,基部堆土3m,上部90cm。
作為優選,所述通風口的長度為60-65m,寬度為50-100cm,根據當天的天氣調整通風口寬度,以調節溫室溫度濕度。
作為優選,所述溫室建設于新疆南疆,所述方法中的溫度均為新疆南疆的空氣溫度。
作為優選,所述溫室內種植的果樹為桃樹。
作為優選,所述方法是針對溫室內桃樹花期的適應濕度與溫度。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針對新疆南疆桃樹花期在溫室內需要適宜的溫度與是濕度的技術問題,采用從上午十、十一點開始先通風1小時左右,再關閉1小時,再通風,直到下午5點左右的技術手段,達到了將原始濕度從95%-100%調節至50%-75%,將原始溫度從10℃-13℃調節至20℃-25℃,并可穩定維持上述適宜溫度與濕度的技術目的,達到了將未調節前的溫室濕度降低,將未調節前的溫室溫度升高的技術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1提供的溫室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以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明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技術方案、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下述說明中的多個實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點可由任何合適形式組合。
實施例1
2017年2月18日,地點為新疆南疆桃樹溫室大棚,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溫室長度75m,跨度10m,脊高4.7m,下挖80cm,通風口長度為70m,寬度為50cm左右,如圖1所示;根據天氣情況和溫度濕度調節通風口寬度;
上述溫室在蓋棉被的條件下未調節前的相對濕度為97%,未調節前的溫度為10℃;如圖1所示,北京時間上午10點(即新疆南疆12:00左右),第一次打開上述溫室頂部的通風口并第一次持續通風60min后,上述溫室內的第一次相對濕度為70%,上述溫室內的第一次溫度為11℃;上述第一次持續通風過程結束后,第一次關閉上述通風口60min內,上述溫室內的第二次溫度先達到18℃,此時,蜜蜂開始外出活動,授粉;第一次關閉上述通風口60min后,上述溫室內的第二次溫度再達到25℃,上述溫室內的第二次相對濕度為85%;上述第一次關閉上述通風口60min后,第二次打開上述通風口至下午5點左右,此時,上述溫室內的第三次溫度為24℃,上述溫室內的第三次相對濕度為65%;陰天下午下午5點第二次關閉上述通風口,此時,上述溫室內調節后的相對濕度為65%,上述溫室內調節后的調節后的溫度為24℃;下午6點放下棉被對上述溫室進行保溫。
實施例2
本實施例2的調節方法與實施例1相同,調節時間為2017年2月19日,調節過程記錄的室內、室外的溫度與濕度變化數據為如表1、表2所示。
實施例3
本實施例3的調節方法與實施例1相同,調節時間為2017年2月20日,調節過程記錄的室內、室外的溫度與濕度變化如表3、表4所示。
表1.實施例2的2號溫室中調節溫室濕度與溫度數據記錄表
表2.實施例2的3號溫室中調節溫室濕度與溫度數據記錄表
表3.實施例3的2號溫室中調節溫室濕度與溫度數據記錄表
表3.實施例3的3號溫室中調節溫室濕度與溫度數據記錄表
本發明實施例中未盡之處,本領域技術人員均可從現有技術中選用。
以上公開的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上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