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馬鈴薯瘡痂病防治,具體涉及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及其應用。
背景技術:
1、馬鈴薯瘡痂病是由多種鏈霉菌(streptomycesspp.)引起的土傳兼種傳病害,該病害廣泛發生于世界各地的馬鈴薯種植區,不僅影響馬鈴薯的外觀品質和銷售價格,嚴重時還會導致馬鈴薯出苗延遲甚至引起幼苗死亡,造成產量下降,給馬鈴薯產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目前,在馬鈴薯種植過程中,主要靠化學防治法或生物防治法防治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法主要靠化學藥劑進行防治,如:使用廣譜的殺菌劑如硫酸銅、克菌丹、冠菌銅、代森錳鋅等化學藥劑防治瘡痂病。雖然這些藥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馬鈴薯瘡痂病的危害程度,但也存在一些不良影響,如:對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等。
3、此外,生物防治法馬鈴薯瘡痂病時,通常通過如:木霉菌、枯草芽孢桿菌、解淀粉芽孢桿菌等菌株進行。上述菌株對馬鈴薯瘡痂病的防治效果好,且對非靶標生物安全,毒副作用小,對環境兼容性好,對有害生物作用時間長。但單一的生物防治存在田間防效慢,防治效果不理想,易受環境影響的缺點。
4、因此,如何提供一種能夠兼具作用速度快、防治效果好、環境友好的馬鈴薯瘡痂病的防治方法成為了本領域亟待解決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解決現有技術防治馬鈴薯瘡痂病存在的容易造成環境污染、防治速度慢、效果不理想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及其應用,利用本發明菌藥組合物能夠快速、長效地防治馬鈴薯瘡痂病,且具有用量低、環境友好的優點。本發明所述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及其應用具體包括如下技術方案:
2、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包括如下原料:
3、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
4、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75~150:5000;
5、所述復配菌劑包括貝萊斯芽孢桿菌bev2和萎縮芽孢桿菌fm2-4,所述貝萊斯芽孢桿菌bev2和萎縮芽孢桿菌fm2-4在復配菌劑中的有效活菌濃度分別為1~3×108cfu/ml;
6、所述萎縮芽孢桿菌fm2-4的保藏編號為cgmcc?no.32749。
7、優選地,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包括咯菌腈、氟啶胺或溴硝醇。
8、優選地,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咯菌腈時,所述咯菌腈為質量濃度為2.5%咯菌腈制劑,所述2.5%咯菌腈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150:5000。
9、優選地,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氟啶胺時,所述氟啶胺為質量濃度為50%氟啶胺制劑,所述50%氟啶胺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75:5000。
10、優選地,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溴硝醇時,所述溴硝醇為質量濃度為20%溴硝醇制劑,所述20%溴硝醇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100:5000。
11、本發明還提供了如上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在防治馬鈴薯瘡痂病中的應用。
12、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方法,采用如上所述的菌藥組合物進行防治,包括如下步驟:
13、于馬鈴薯播種期第一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于馬鈴薯結薯期第二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于馬鈴薯塊莖膨大期第三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
14、優選地,在所述第一次施用、第二次施用和第三次施用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均分開施用。
15、優選地,所述第一次施用為溝施施用,所述第二次施用為噴淋施用,所述第三次施用為噴淋施用。
16、優選地,所述第一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的施用量為75~150ml/畝,所述復配菌劑的施用量為5000ml/畝;
17、所述第二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的施用量為75~150ml/畝,所述復配菌劑的施用量為5000ml/畝;
18、所述第三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的施用量為75~150ml/畝,所述復配菌劑的施用量為5000ml/畝。
1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20、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包括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75~150:5000;所述復配菌劑中包括貝萊斯芽孢桿菌bev2和萎縮芽孢桿菌fm2-4。利用本發明所述的馬鈴薯瘡痂病防治菌藥組合物能夠在降低一半化學防治藥劑用量的同時,提高對馬鈴薯瘡痂病的防治效果,降低馬鈴薯瘡痂病的發病率,兼顧了防治馬鈴薯瘡痂病和環境友好的效果。
1.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菌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原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包括咯菌腈、氟啶胺或溴硝醇。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咯菌腈時,所述咯菌腈為質量濃度為2.5%咯菌腈制劑,所述2.5%咯菌腈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150:5000。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氟啶胺時,所述氟啶胺為質量濃度為50%氟啶胺制劑,所述50%氟啶胺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75:5000。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為溴硝醇時,所述溴硝醇為質量濃度為20%溴硝醇制劑,所述20%溴硝醇制劑和復配菌劑的體積比為100:5000。
6.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菌藥組合物在防治馬鈴薯瘡痂病中的應用。
7.一種防治馬鈴薯瘡痂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菌藥組合物進行防治,包括如下步驟: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次施用、第二次施用和第三次施用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和復配菌劑均分開施用。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施用為溝施施用,所述第二次施用為噴淋施用,所述第三次施用為噴淋施用。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施用所述菌藥組合物時,所述馬鈴薯瘡痂病化學防治藥劑的施用量為75~150ml/畝,所述復配菌劑的施用量為5000ml/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