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糧食擦皮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糧食飼料擦皮脫毒裝置。
背景技術:
食品安全問題目前是我國乃至世界的共同面對的問題,食品安全也是當今社會研究的熱點問題,糧食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礎,糧食是否安全直接影響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是人們的生命,因此糧食安全是目前人們最為關心的熱點問題。
糧食在食用之前,需要將糧食表面的殼體去除,便于人們使用,糧食擦皮機是一種經常使用的糧食去殼裝置,糧食去殼裝置可有效將糧食的表皮擦碎剝落,方便了人們對糧食的使用,給人們帶來了較大的便利。
但是,目前的糧食擦皮機結構簡單,功能單一,糧食擦皮機只能將糧食表皮擦碎剝落,無法對糧食進行脫毒殺菌去除,糧食食用的安全性能得不到有效保障,對人體健康存在潛在威脅。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糧食飼料擦皮脫毒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糧食飼料擦皮脫毒裝置,包括裝置本體;所述裝置本體主要是由進料口、擦皮區、脫毒區、出料口、出灰口和集灰袋構成,所述擦皮區內橫向設置有多個擦皮輥,裝置本體左側側壁上通過螺栓固定的方式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第一電機通過轉動軸與擦皮輥連接,擦皮輥表面均勻分布有多個碾壓帶,所述脫毒區內橫向設置有旋轉軸,旋轉軸表面固定纏繞連接有螺旋片;所述裝置本體右側側壁底部通過螺栓固定的方式固定連接有第二電機;所述裝置本體右側側壁上固定連接有臭氧發生器,臭氧發生器通過管道與脫毒區內右側連通。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裝置本體頂部設置有進料口,裝置本體底部右側設置有出料口,裝置本體左側側壁底部設置有出灰口;所述進料口、出料口和出灰口與裝置本體內部連通。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裝置本體內部上面設置有擦皮區,擦皮區底部位于裝置本體內設置有脫毒區。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電機、第二電機以及臭氧發生器與裝置本體外側電源電性連接。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擦皮區底部為斗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可有效對糧食進行去皮碎殼處理,處理后的糧食等物料通過臭氧發生器產生的臭氧進行有效殺菌脫毒,大大提高了糧食使用的安全性能,保障了食用者的身體健康。
附圖說明
圖1為糧食飼料擦皮脫毒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裝置本體;2-進料口;3-擦皮區;4-脫毒區;5-出料口;6-出灰口;7-集灰袋;8-第一電機;9-擦皮輥;10-第二電機;11-臭氧發生器;12-旋轉軸;13-螺旋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一種糧食飼料擦皮脫毒裝置,包括裝置本體1;所述裝置本體1主要是由進料口2、擦皮區3、脫毒區4、出料口5、出灰口6和集灰袋7構成;所述裝置本體1頂部設置有進料口2,裝置本體1底部右側設置有出料口5,裝置本體1左側側壁底部設置有出灰口6;所述進料口2、出料口5和出灰口6與裝置本體1內部連通;所述裝置本體1內部上面設置有擦皮區3,擦皮區3底部位于裝置本體1內設置有脫毒區4。
所述擦皮區3內橫向設置有多個擦皮輥9,裝置本體1左側側壁上通過螺栓固定的方式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8,第一電機8通過轉動軸與擦皮輥9連接,且第一電機8與裝置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擦皮輥9表面均勻分布有多個碾壓帶,擦皮區3底部為斗狀。
所述脫毒區4內橫向設置有旋轉軸12,旋轉軸12表面固定纏繞連接有螺旋片13;所述裝置本體1右側側壁底部通過螺栓固定的方式固定連接有第二電機10,第二電機10與裝置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且第二電機與旋轉軸12連接;所述裝置本體1右側側壁上固定連接有臭氧發生器11,臭氧發生器11與裝置本體1外側電源電性連接,臭氧發生器11通過管道與脫毒區4內右側連通。
所述裝置本體1左側底部設置有出灰口6,出灰口6上可拆卸連接有集灰袋7。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糧食飼料物料從進料口2進入裝置本體1內的擦皮區3內,第一電機8通過轉動軸帶動擦皮輥9轉動,物料從相鄰擦皮輥9之間的縫隙落下,擦皮輥9表面上的碾壓帶將物料表面的殼體擦碎剝落,擦皮區2底部為斗狀,便于物料進入脫毒區4內,物料進入脫毒區4內以后,第二電機10帶動旋轉軸12轉動,旋轉軸12表面的螺旋片13將物料向裝置本體1內右側推動,與此同時,臭氧發生器11產生臭氧氣體,臭氧氣體通過管道進入脫毒區4內對物料進行噴吹,臭氧可對物料進行消毒殺菌,另外臭氧噴吹可有效將物料中的細碎的殼體吹向脫毒區4內左側并通過排灰口6進入集灰袋7中,物料通過出料口5排出。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