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飼料制作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
背景技術:
調質器主要由槳葉或絞龍和噴嘴組成,通常在調質器中噴入蒸汽、糖蜜或水,使物料在調質器內與添加物均勻混合并軟化,調質的時間越長越好,一般畜禽飼料的調質時間在20秒左右,在這期間,粉狀飼料吸收水蒸汽中的熱量和水分,使自身變軟,有利于顆粒成形。對于特種動物、水產飼料為提高其質量,提高耐水性,一般要延長調質時間。調質是對顆粒飼料制粒前的粉狀物料進行水熱處理的一道加工工序,國內外研究表明調質是影響顆粒飼料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在顆粒飼料總體質量中所起的作用為20%左右。隨著市場對顆粒飼料品質要求的提高,各飼料加工企業也越來越重視飼料加工中的調質工序,改進升級調質設備是他們當前改善顆粒飼料產品質量、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現有的飼料調制裝置大多結構簡單,在進行調制時,蒸汽噴灑不均勻,攪拌不均勻,以及加熱不均勻,都會導致飼料調制不充分,出現粉化,使得飼料在后續工藝中不容易形成顆粒狀,導致飼料的品質不合格,造成原材料的浪費,同時減低了生產效率,為此我們設計出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包括調制裝置主體,所述調制裝置主體為中空結構,且內部安裝有攪拌軸,所述攪拌軸的兩端通過軸承安裝于調制裝置主體的兩側側壁上,所述攪拌軸上等距離設置有攪拌板,所述攪拌板內部鋪設有S型加熱管,所述攪拌軸為中空結構,且內部沿長度方向設置主加熱管,所述S型加熱管與主加熱管連通,所述調制裝置主體內部的上壁設置有蒸汽管,所述調制裝置主體的下側設置有出料通道,所述調制裝置主體的上方安裝有粉碎室,所述粉碎室內安裝有粉碎對輥,所述粉碎室與調制裝置主體連通,所述粉碎室的上方設置有下料倉,所述下料倉的內部設置有螺旋狀下料槳,所述下料倉與粉碎室連通。
優選的,所述主加熱管連接有加熱器。
優選的,所述攪拌軸、粉碎對輥和螺旋狀下料槳均由驅動電機驅動。
優選的,所述下料倉的上方設置有下料斗,且下料斗與下料倉連通。
優選的,所述粉碎對輥上設置螺旋狀分布的粉碎刀片。
優選的,所述蒸汽管上等距離設置有蒸汽噴頭,且蒸汽噴頭內均設置有電磁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將原料通過粉碎對輥進一步粉碎,便于調制時混合均勻,在調制裝置主體內時,蒸汽通過多個蒸汽噴頭向飼料噴射,使得蒸汽內的水分分布均勻,同時,攪拌板內設置加熱管,使得飼料在進行調制時,從內部加熱,并伴隨著攪拌,使得加熱均勻以及攪拌均勻,調高了飼料調制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的攪拌軸和攪拌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調制裝置主體、2攪拌軸、3攪拌板、4S型加熱管、5主加熱管、6蒸汽管、7出料通道、8粉碎室、9粉碎對輥、10下料倉、11螺旋狀下料槳。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新型低粉化率飼料調質裝置,包括調制裝置主體1,調制裝置主體1為中空結構,且內部安裝有攪拌軸2,攪拌軸2的兩端通過軸承安裝于調制裝置主體1的兩側側壁上,攪拌軸2上等距離設置有攪拌板3,攪拌板3內部鋪設有S型加熱管4,攪拌軸2為中空結構,且內部沿長度方向設置主加熱管5,S型加熱管4與主加熱管5連通,主加熱管5連接有加熱器,調制裝置主體1內部的上壁設置有蒸汽管6,蒸汽管6上等距離設置有蒸汽噴頭,且蒸汽噴頭內均設置有電磁閥,調制裝置主體1的下側設置有出料通道7,調制裝置主體1的上方安裝有粉碎室8,粉碎室8內安裝有粉碎對輥9,粉碎對輥9上設置螺旋狀分布的粉碎刀片,粉碎室8與調制裝置主體1連通,粉碎室8的上方設置有下料倉10,下料倉10的上方設置有下料斗,且下料斗與下料倉10連通,下料倉10的內部設置有螺旋狀下料槳11,攪拌軸2、粉碎對輥9和螺旋狀下料槳11均由驅動電機驅動,下料倉10與粉碎室8連通。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將飼料原料通過下料倉10投入粉碎室8,螺旋狀下料槳11有利于快速下料,粉碎室8內的粉碎對輥9進一步對飼料原料進行粉碎,便于飼料的調制,飼料原料進入調制裝置主體1內進行調制時,蒸汽通過蒸汽管6上的多個蒸汽噴頭向飼料噴射,使得蒸汽內水分的分布均勻,同時,攪拌板3內設置S型加熱管4,使得飼料在進行調制時,從內部加熱,并伴隨著攪拌,使得加熱均勻以及攪拌均勻,調高了飼料調制的效率。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