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及卷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卷煙,尤其涉及一種設有能夠在抽吸時自動對煙氣引流的卷煙濾棒及卷煙。
背景技術:
現有卷煙產品中,通常采用過濾嘴對卷煙主流煙氣中的焦油進行過濾。現有技術中的過濾嘴結構簡單,由于氣流動力學的特點,卷煙主流煙氣流經濾棒時,中心部位氣流速和氣流量最大,而外圍氣流速和氣流量低,參見圖1,圖1中帶箭頭的線條代表氣流線,氣流線越長表示流速越大,氣溶膠顆粒越多。由圖1可以看出,現有技術的卷煙產品,主流煙氣主要從濾棒中間部位逸出,濾棒外圍部分逸出較少,這使得濾棒中間絲束利用效率過高,而外圍絲束利用效率較低,從而導致吸煙后濾棒末端變為黃褐色,尤其是中間部分,這樣會影響觀感。由此可見,如何使得吸煙后濾棒不會變成這種令人生厭的黃褐色色澤,即如何調節吸煙后濾棒的色澤,這是本領域目前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可以自行對煙氣引流,調節吸煙后濾棒的色澤。基于此,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包括絲束濾芯以及包覆絲束濾芯的包裝紙,沿煙氣入口到煙氣出口的方向,所述絲束濾芯依次包括第一段濾芯、第二段濾芯、第三段濾芯,所述第二段濾芯包括內芯部、套設在內芯部外周的外圈部,所述內芯部與外圈部的軸心線重合,所述內芯部的吸阻遠大于外圈部的吸阻;所述第三段濾芯中還設有貫穿其內端面與外端面的至少一個引流孔。優選地,所述第二段濾芯的長度為5_15mm。優選地,所述第三段濾芯長度為5-10mm。優選地,所述內芯部和外圈部的長度相同。優選地,所述內芯部的直徑與外圈部壁厚的比值為2:1-6:1。本技術方案中,當內芯部的直徑與外圈部壁厚比值小于2:1時,即外圈部較厚,內芯部直徑較小,氣流無需大幅度偏轉即可繞過內芯部,導致氣流在第二段濾芯與第三段濾芯交界處集中在中心位置,最終氣流將從第三段濾芯中心部位逸出,無法實現吸煙后濾棒色澤的調節;當兩者比值大于6:1時,S卩外圈部較薄,內芯部直徑較大,抽吸時,氣流只能由狹小的外圈部通過,這將導致吸阻大大增加,造成抽吸困難。優選地,所述引流孔為圓柱體形或圓臺體形或棱臺體形。優選地,所述引流孔為多個,所述引流孔的形狀為圓柱體形、圓臺體形、棱臺體形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 以上的組合。本技術方案中,多個引流孔的形狀可為相同形狀,也可為不同形狀,為不同形狀時,可為圓柱體形、圓臺體形、棱臺體形中的任意兩種以上的組合。優選地,所述引流孔為圓柱體形,所述引流孔的直徑為2mm 5mm。優選地,所述引流孔的軸心線與所述第三段濾芯的軸心線平行或重合。本發明的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包括煙絲棒以及濾棒,所述濾棒為前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與現有技術中的卷煙相比,本發明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包括絲束濾芯以及包覆絲束濾芯的包裝紙,沿煙氣入口到煙氣出口的方向,所述絲束濾芯依次包括第一段濾芯、第二段濾芯、第三段濾芯,所述第二段濾芯包括內芯部、套設在內芯部外周的外圈部,所述內芯部與外圈部的軸心線重合,所述內芯部的吸阻遠大于外圈部的吸阻;所述第三段濾芯中還設有貫穿其內端部與外端面的至少一個引流孔,因而,在應用到卷煙抽吸時,煙氣經第一段濾芯到達第二段濾芯時,由于第二段濾芯的內圈部吸阻遠大于外圈部吸阻,從而使得煙氣大部分從外圈部通過;到達第三段濾芯時,由于設置引流孔,中心位置吸阻遠小于外圍部分,大部分煙氣不經過外圍絲束,直接從引流孔逸出,從而導致視覺上濾棒色澤變淺,實現吸煙后濾棒色澤的調節。
圖1為現有技術中卷煙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實施例一的內部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2中第二段濾芯的橫向端面示意圖;圖4為圖2中第三段濾芯的橫向端面示意圖;圖5為本發明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實施例二中第三段濾芯的橫向端面示意圖;圖6為本發明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實施例三中第三段濾芯的橫向端面示意圖;圖7為本發明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實施例四中第三段濾芯的橫向端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使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更加清楚,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具體的實施例來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基本構思是,利用氣流動力學原理,自動改變吸煙過程中卷煙主流煙氣在濾棒中的流向,實現吸煙后濾棒色澤的調節。實施例一參見圖2、圖3、圖4,本實施例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I包括濾棒主體,所述濾棒主體包括絲束濾芯以及包覆絲束濾芯的包裝紙,其中,沿煙氣入口到煙氣出口的方向,絲束濾芯由第一段濾芯11、第二段濾芯12、第三段濾芯13組成。
其中,第二段濾芯12包括內芯部12a以及外圈部12b,其中,外圈部12b為中空的圓柱體形,內芯部為實心圓柱體形,內芯部12a套在外圈部12b中,二者的軸心線重合,為同軸設置;內芯部的吸阻遠大于外圈部的吸阻。其中,沿第三段濾芯的軸線方向,第三段濾芯13的中心處設有一個引流孔13a,該引流孔13a的軸心線與第三段濾芯的軸心線重合。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將引流孔13a設置在第三段濾芯的大體中心位置處。本實施例中,引流孔的長度與第三段濾芯的長度相同,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將引流孔的長度設置的小于第三段濾芯的長度,僅引流孔的外端部與第三段濾芯的外端部導通。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卷煙濾棒應用到卷煙中,抽吸時,煙氣經第一段濾芯到達第二段濾芯時,由于第二段濾芯的內圈部吸阻遠大于外圈部吸阻,從而使得煙氣大部分從外圈部通過;到達第三段濾芯時,由于設置引流孔,中心位置吸阻遠小于外圍部分,大部分煙氣不經過外圍絲束,直接從引流孔逸出,從而導致視覺上濾棒色澤變淺,實現吸煙后濾棒色澤的調節。本實施例中,第二段濾芯的長度為9_,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設置為5-15_中的任意一值;本實施例中,第三段濾芯的長度為9mm,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設置為5-10mm中的任意一值。實施例二參見圖5,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的第三段濾芯設有兩個引流孔13a,這兩個引流孔位于第三段濾芯的中心區域,且相互平行設置。其他結構均與實施例一相同,此處不再贅述。實施例三參見圖6,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的第三段濾芯設有三個引流孔13a,這三個引流孔位于第三段濾芯的中心區域,圍繞第三段濾芯的軸心線呈三角形設置。其他結構均與實施例一相同,此處不再贅述。實施例四參見圖7,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的第三段濾芯設有四個引流孔13a,這四個引流孔位于第三段濾芯的中心區域,圍繞第三段濾芯的軸心線呈方形設置。其他結構均與實施例一相同,此處不再贅述。以上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 ,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優選實施方式不應視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為準。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包括絲束濾芯以及包覆絲束濾芯的包裝紙,沿煙氣入口到煙氣出口的方向,所述絲束濾芯依次包括第一段濾芯、第二段濾芯、第三段濾芯,所述第二段濾芯包括內芯部、套設在內芯部外周的外圈部,所述內芯部與外圈部的軸心線重合,所述內芯部的吸阻遠大于外圈部的吸阻;所述第三段濾芯中還設有貫穿其內端面與外端面的至少一個引流孔。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濾芯的長度為 5~1 Smnin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段濾芯長度為5~1 Omnin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芯部和外圈部的長度相同。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芯部的直徑與外圈部壁厚的比值為2:1-6: I。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為圓柱體形或圓臺體形或棱臺體形。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為多個,所述引流孔的形狀為圓柱體形、圓臺體形、棱臺體形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為圓柱體形,所述引流孔的直徑為2mm 5mm。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的軸心線與所述第三段濾芯的軸心線平行或重合。
10.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包括煙絲棒以及濾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濾棒為權利要求·1 9任一項所述的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可自行引流的卷煙濾棒,包括絲束濾芯以及包裝紙,沿煙氣入口到煙氣出口的方向,絲束濾芯依次包括第一段濾芯、第二段濾芯、第三段濾芯,第二段濾芯包括內芯部、套設在內芯部外周的外圈部,內芯部與外圈部的軸心線重合,內芯部的吸阻遠大于外圈部的吸阻;所述第三段濾芯中還設有貫穿其內端面與外端面的至少一個引流孔。本發明應用到卷煙抽吸時,煙氣經第一段濾芯到達第二段濾芯時,由于第二段濾芯的內圈部吸阻遠大于外圈部吸阻,從而使煙氣大部分從外圈部通過;到達第三段濾芯時,由于設置引流孔,中心位置吸阻遠小于外圍部分,大部分煙氣不經過外圍絲束,直接從引流孔逸出,從而導致視覺上濾棒色澤變淺,實現吸煙后濾棒色澤的調節。
文檔編號A24D3/04GK103251129SQ201310196350
公開日2013年8月21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2日 優先權日2013年5月22日
發明者孔浩輝, 陳森林 申請人:廣東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