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技術:
技術實現思路
1、根據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水煙筒或水管的便攜式加熱裝置,其包括:一殼體,適于容納:一加熱機構;一能量源,用于加熱機構;一溫度傳感器,適于感測所述殼體內部的溫度;一控制單元,可操作地耦接到所述加熱機構和所述溫度傳感器,所述控制單元適于基于來自所述溫度傳感器的傳感器數據來控制所述加熱機構的激活;以及一激活開關,適于激活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
2、根據本發明優選實施例中的進一步特征,所述加熱機構是一電氣加熱元件。根據本發明優選實施例中的進一步特征,所述能量源是一可再充電的供電單元,使得當所述供電單元被充電時,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可在不連接到一外部能量源的情況下進行使用。根據本發明優選實施例中的進一步特征,所述供電單元是一可再充電電池,所述可再充電電池適于由一電網或一便攜式電源組進行再充電;或者其中所述供電單元是一光伏電池。
3、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溫度傳感器從包括以下的元件所組成的組中選擇:一熱電偶、一電阻溫度檢測器(rtd)、一熱敏電阻及一基于半導體的集成電路。
4、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殼體還包括多個通風口,適于允許多余的熱量逸出。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殼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底表面和一側壁,且其中,所述底表面包括用于一傳熱元件的一開口,所述傳熱元件用于從所述加熱機構將熱量傳遞到一目標物體。
5、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目標對象是吸煙制劑例如包括煙草成分的吸煙制劑。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目標對象包括覆蓋在箔中的煙草成分。
6、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指示一致動器激活所述加熱機構,直到所述溫度傳感器感測到已經達到一第一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致動器去激活所述加熱機構,直到所述溫度傳感器感測到已經達到一第二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致動器重新激活所述加熱機構;其中,所述第一溫度閾值高于所述第二溫度閾值。
7、根據另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水煙筒的便攜式加熱裝置,其包括:一殼體,適于容納:一加熱機構;一能量源,用于所述加熱機構,所述能量源包括一可燃流體儲存器和一點火裝置;一溫度傳感器,適于感測所述殼體內部的溫度;一控制單元,可操作地耦接到所述加熱機構、所述能量源及所述溫度傳感器,所述控制單元適于基于來自所述溫度傳感器的傳感器數據來控制所述加熱機構的激活;以及一激活開關,用于激活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
8、根據進一步特征,述加熱機構是一用于燃燒可燃流體的機構。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加熱機構是一氣體燃燒器。
9、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可燃流體儲存器是一可更換的或可再填充的燃氣罐,使得當所述儲存器被填充時,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可在不連接到一外部能量源的情況下進行使用。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燃氣罐包括芳香劑,所述芳香劑適于與燃氣罐中的流體進行分配。
10、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點火裝置是一電氣打火機。
11、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指示所述儲存器的一閥開啟并激活所述點火裝置以點燃所述可燃流體,所述閥保持開啟直到達到一第一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閥關閉直到達到一第二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閥重新開啟并激活所述點火裝置;以及其中,所述第一溫度閾值高于所述第二溫度閾值。
12、根據另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對水煙筒或水管進行制備并產生煙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在一水煙碗里填入一吸煙制劑;
13、將電氣或基于可燃流體便攜式加熱裝置放置在所述水煙碗里的所述吸煙制劑的頂部;激活所述加熱裝置;以及通過水煙筒或水管的軟管吸入煙霧,其中,所述軟管與所述吸煙制劑流體連通。
14、根據進一步特征,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是可再充電的或可再填充的。
1.一種用于水煙筒或水管的便攜式加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機構是一電氣加熱元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源是一可再充電的供電單元,使得當所述供電單元被充電時,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可在不連接到一外部能量源的情況下進行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單元是一可再充電電池,所述可再充電電池適于由一電網或一便攜式電源組進行再充電;或者其中所述供電單元是一光伏電池。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溫度傳感器從包括以下的元件所組成的組中選擇:一熱電偶、一電阻溫度檢測器(rtd)、一熱敏電阻及一基于半導體的集成電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還包括多個通風口,適于允許多余的熱量逸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有一頂表面、一底表面和一側壁,且其中,所述底表面包括用于一傳熱元件的一開口,所述傳熱元件用于從所述加熱機構將熱量傳遞到一目標物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對象包括煙草成分。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對象包括覆蓋在箔中的煙草成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指示一致動器激活所述加熱機構,直到所述溫度傳感器感測到已經達到一第一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致動器去激活所述加熱機構,直到所述溫度傳感器感測到已經達到一第二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致動器重新激活所述加熱機構;
11.一種用于水煙筒的便攜式加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機構是一用于燃燒可燃流體的機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機構是一氣體燃燒器。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流體儲存器是一可更換的或可再填充的燃氣罐,使得當所述儲存器被填充時,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可在不連接到一外部能量源的情況下進行使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罐包括芳香劑,所述芳香劑適于與燃氣罐中的流體進行分配。
16.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點火裝置是一電氣打火機。
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指示所述儲存器的一閥開啟并激活所述點火裝置以點燃所述可燃流體,所述閥保持開啟直到達到一第一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閥關閉直到達到一第二預定溫度閾值,此時所述控制單元指示所述閥重新開啟并激活所述點火裝置;以及
18.一種用于對水煙筒或水管進行制備并產生煙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加熱裝置是可再充電的或可再填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