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羽絨服,尤其是一種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屬于紡織服裝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羽絨服已經成為我們冬日里御寒的首先服飾,一般的羽絨服要么為短款,要么為長款,一般的羽絨服設計會在腰部增設一根腰帶,或者是在門襟處設計門襟片。然而不同的消費者消費習慣和消費喜好并不完全相同,如何同時滿足那些喜歡腰帶設計卻不喜歡門襟設計的消費者,以及喜歡門襟設計卻不喜歡腰帶設計的消費者,成為商家考慮的一個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使一件羽絨服可以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穿著方式,實現一件衣服達到多種風格的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所述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包括羽絨服本體,在所述羽絨服本體的門襟處設置有門襟片;特征是所述的門襟片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所述門襟片的一側上設有拉鏈母部,在羽絨服本體的門襟處設有拉鏈公部,所述門襟片上的拉鏈母部與羽絨服本體上的拉鏈公部嚙合。在所述門襟片的一端設置有紐扣公部,在門襟片的另一端設置有可與紐扣公部配合的紐扣母部。在所述門襟片上的拉鏈母部上縫制有將拉鏈母部遮蓋住的門襟止口。在所述羽絨服本體上對應于人體肩部的位置處設有袖管。所述羽絨服本體的上端開口處形成領口,在領口處設置有毛領。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I)本實用新型設計新穎,一條門襟形成兩種截然不同的穿著方式;(2)本實用新型為不同的消費者準備,既能滿足喜歡門襟而不喜歡腰帶設計的消費者,又能滿足喜歡腰帶而不喜歡門襟的消費者。
圖I、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門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I 圖3所示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包括羽絨服本體I、門襟片2、袖管3、毛領4、紐扣公部5、紐扣母部6、門襟止口 7等。如圖I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羽絨服本體I,在所述羽絨服本體I上對應于人體肩部的位置設有袖管3,羽絨服本體I的上端開口處形成領口,在領口處設置有毛領4,在所述羽絨服本體I的門襟處設置有門襟片2 ;如圖2所示,所述的門襟片2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0018]所述門襟片2的一側上設有拉鏈母部,在羽絨服本體I的門襟處設有拉鏈公部,所述門襟片2上的拉鏈母部可與羽絨服本體I上的拉鏈公部嚙合,從而將門襟片2連接在羽絨服本體I的門襟處;如圖3所示,在所述門襟片2的一端設置有紐扣公部5,在門襟片2的另一端設置有可與紐扣公部5配合的紐扣母部6,當門襟片2作為腰帶使用時,紐扣公部5與紐扣母部6配合,便成為可以起到束腰作用的腰帶;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羽絨服衣長為85cm左右,門襟片2的長度為92 96cm左右,且在門襟片2上的拉鏈母部上縫制有一段寬為Icm的門襟止口 7,將拉鏈母部遮蓋住。
權利要求1.一種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包括羽絨服本體(1),在所述羽絨服本體(1)的門襟處設置有門襟片(2);其特征是所述的門襟片(2)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其特征是所述門襟片(2) 的一側上設有拉鏈母部,在羽絨服本體(I)的門襟處設有拉鏈公部,所述門襟片(2)上的拉鏈母部與羽絨服本體(I)上的拉鏈公部嚙合。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其特征是在所述門襟片(2)的一端設置有紐扣公部(5),在門襟片(2)的另一端設置有可與紐扣公部(5)配合的紐扣母部(6)。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其特征是在所述門襟片 (2)上的拉鏈母部上縫制有將拉鏈母部遮蓋住的門襟止口(7)。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其特征是在所述羽絨服本體(I)上對應于人體肩部的位置處設有袖管(3)。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其特征是所述羽絨服本體(I)的上端開口處形成領口,在領口處設置有毛領(4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門襟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的羽絨服,包括羽絨服本體,在所述羽絨服本體的門襟處設置有門襟片;特征是所述的門襟片可脫卸作為腰帶使用。所述門襟片的一側上設有拉鏈母部,在羽絨服本體的門襟處設有拉鏈公部,所述門襟片上的拉鏈母部與羽絨服本體上的拉鏈公部嚙合。在所述門襟片的一端設置有紐扣公部,在門襟片的另一端設置有可與紐扣公部配合的紐扣母部。在所述門襟片上的拉鏈母部上縫制有將拉鏈母部遮蓋住的門襟止口。在所述羽絨服本體上對應于人體肩部的位置處設有袖管。所述羽絨服本體的上端開口處形成領口,在領口處設置有毛領。本實用新型設計新穎,一條門襟形成兩種截然不同的穿著方式。
文檔編號A41D3/00GK202354407SQ20112038523
公開日2012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10日
發明者孫國祥 申請人:紅豆集團無錫遠東服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