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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有具備腳跟區域的分段板的鞋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504072閱讀:268來源:國知局
帶有具備腳跟區域的分段板的鞋制品的制作方法與工藝

本申請要求于2015年6月30日提交的序列號為No.14/754,925的美國申請的優先權,該美國申請要求于2014年7月3號提交的序列號為No.62/020,565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優選權的權益,以上兩者中的每一者的全部內容通過參引并入本文中。

技術領域

本公開總體上涉及用于徑賽項目的鞋制品、以及制造鞋制品的方法。



背景技術:

本部分提供了與本公開相關的背景信息,該背景信息不一定為現有技術。

用于在特定的體育賽事期間使用的鞋制品是已知的。這種制品通常包括設計成在使用期間使運動員具有特定優勢的特征。例如,特別設計成用于在田徑賽項目期間使用的常規鞋制品通常包括防滑釘(cleat)或鞋釘(spike),該防滑釘或鞋釘提供運動員完全抓握跑道或其他跑步表面的能力。

盡管設計成用于田徑賽事的常規鞋制品通常包括提供運動員完全抓握跑步表面的能力的防滑釘或鞋釘,但這種鞋制品的鞋底通常由相對較軟的材料形成。例如,這種鞋制品的外鞋底的材料通常由在跑步事件和短跑事件期間允許鞋屈曲并彎曲的泡沫材料形成。因此,這種常規的鞋制品不能夠儲存在制品的屈曲期間產生的能量,并且因此在使用期間為運動員提供極少的能量返還。

附圖說明

參照以下附圖和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各個構型。附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相反,重點在于對各個構型的原理進行說明。此外,在附圖中,貫穿不同的視圖,相同的附圖標記指示對應的部件。

圖1是具有鞋底板的鞋制品的示例性構型的側視圖;

圖2是圖1的鞋底板的等距視圖;

圖3是圖1的鞋底板的第一截面圖;

圖4是圖1的鞋底板的第二截面圖;

圖5是圖1的鞋底板的第一分解圖;

圖6是圖1的鞋底板的第二分解圖;

圖7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一屈曲期間的等距視圖;

圖8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一屈曲期間的仰視圖;

圖9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二屈曲期間的等距視圖;

圖10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二屈曲期間的仰視圖;

圖11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二屈曲之后的等距視圖;

圖12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第二屈曲之后的仰視圖;

圖13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鞋底板的變平之后的側視圖;

圖14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將能量儲存到鞋底板之后的側視圖;

圖15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儲存在鞋底板中的能量釋放期間的側視圖;

圖16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儲存在鞋底板中的能量釋放之后的側視圖;

圖17是圖1的鞋制品的第二示例性鞋底板的等距視圖;

圖18是圖1的鞋制品的第三示例性鞋底板的等距視圖;

圖19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力使鞋底板的前腳部屈曲期間的等距視圖;

圖20是圖1的鞋底板的在力使鞋底板的中腳部屈曲期間的等距視圖;

圖21是包括具有腳跟區域的鞋底板的鞋制品的示例性構型的等距視圖;

圖22是圖21的鞋底板的分解圖;

圖23是圖21的鞋底板的腳跟區域的在與表面接觸之前的等距視圖;

圖24是圖21的鞋底板的腳跟區域的在腳跟區域屈曲期間的等距視圖;

圖25是圖21的鞋底板的腳跟區域的在腳跟區域屈曲之后的等距視圖;以及

圖26是圖21的鞋底板的腳跟區域的在腳跟區域變平之后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將參照附圖對示例構型進行更全面地描述。提供了示例構型使得本公開將會是詳盡的,并且將充分地將本公開的范圍傳達給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提出了諸如具體部件、設備和方法的示例之類的具體細節以提供對本公開的構型的詳盡理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將明顯的是:不必采用具體細節,示例構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實施,并且具體細節和示例構型不應當被解釋為是對本公開的范圍的限制。

在此使用的術語僅用于描述特定的示例構型的目的而并非意在進行限制。如在此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確說明,否則單數冠詞“一”、“一個”可以同樣預期包括復數形式。術語“包括(comprise)”、“包含(comprising)”、“包含有(including)”和“具有(having)”是包含性的并且因而指明了特征、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個或更多個其他特征、步驟、操作、元件、部件和/或一個或更多個其他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部件的組的存在或附加。除非作為執行順序具體說明,否則在此描述的方法步驟、過程和操作不應被解釋為必須需要其以所描述或示出的特定順序執行。可以使用附加或替代的步驟。

當元件或層被提及為處于“在另一元件或層上”、“接合至另一元件或層”、“連接至另一元件或層”“附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或“聯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時,該元件或層可以直接地在其他元件或層上,直接地接合至、連接至、附接至或聯接至其他元件或層,或者,可以存在中介元件或層。相反,當元件被提及為“直接地在另一元件或層上”、“直接地接合至另一元件或層”、“直接地連接至另一元件或層”、“直接地附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或“直接地聯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時,可以不存在中介元件或層。用來描述元件之間的關系的其他詞語(例如,“之間”與“直接之間”、“相鄰”與“直接相鄰”等等)應當以相似的方式理解。如在此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相關聯的列舉零件中的一個或更多個零件的任意和所有組合。

第一、第二、第三等術語在此可以用于對各個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段進行描述。這些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段不應當被這些術語所限制。這些術語可以僅用來區別一個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與另一區域、層或部分。除非上下文明確說明,否則諸如“第一”、“第二”和其他數字術語之類的術語意圖不是指示次序或順序。因此,下面論述的第一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在不脫離示例構型的教示的前提下可以被稱作第二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

以下詳細描述論述了呈用于在田徑賽事項目期間使用的鞋制品的形式的示例構型,但應該指出的是,本構思可以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在棒球、橄欖球和足球、以及幾乎任何運動事件期間所使用的鞋制品的任何鞋制品關聯。圖中示出的鞋制品可以用于與左腳一起使用。然而,應該理解的是,以下論述可以應用至可以與右腳一起使用的鞋制品的鏡像。

公開了一種鞋制品。鞋制品通常可以包括鞋底,該鞋底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一板和第二板可以具有用以允許鞋制品的橫向方向上的屈曲的輪廓。例如,第一板可以包括腳跟區域,該腳跟區域具有第一腳跟區域和第二腳跟區域。此外,凹口區域可以將第一腳跟區域與第二腳跟區域分開。在一些情況下,凹口區域允許鞋制品沿著橫向軸線比沿著縱向軸線更加具有柔性。如此,鞋制品可以沿著縱向軸線儲存甚至更大量的能量,同時保持沿著腳跟區域的橫向軸線的一定量的柔度。例如,鞋制品可以有助于改善在例如跑步時的能量返回。

鞋制品包括鞋底,該鞋底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第一板從鞋制品的中腳部沿著縱向軸線延伸至鞋制品的腳跟部。第二板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中腳部。第一板包括第一邊緣,并且第二板包括第二邊緣,其中,第一邊緣面向第二邊緣。第一邊緣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一輪廓。第一板包括腳跟區域,其中,該腳跟區域包括第一腳跟區域和第二腳跟區域。鞋制品還包括將第一腳跟區域與第二腳跟區域分開的凹口區域,其中,該凹口區域從腳跟區域的外邊緣朝向鞋制品的中腳部延伸。第一板和第二板可以通過增加鞋底的剛度來改善在跑步時的能量返回量。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相對應的第四輪廓。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肋部,該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此外,肋部可以由彈性體形成。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肋部,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此外,肋部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肋部可以具有與第一板的形狀對應的輪廓。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肋部,該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此外,肋部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肋部可以具有與第一板的形狀對應的輪廓。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中鞋底,該中鞋底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中鞋底的下表面附接至鞋底。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附接至中鞋底的上表面的上部。此外,中鞋底的下表面可以暴露在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另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肋部,該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此外,肋部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肋部可以具有與第一板的形狀對應的輪廓。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中鞋底,該中鞋底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中鞋底的下表面附接至鞋底。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附接至中鞋底的上表面的上部。此外,中鞋底的下表面可以暴露在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是碳纖維。

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制品還可以構造成使得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此外,過渡區域可以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此外,縱向軸線可以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另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一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二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此外,中央區域可以包括第二邊緣,以及/或者中央區域還可以包括第三邊緣。此外,第二邊緣可以與第三邊緣相反。此外,第三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此外,外側區域可以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此外,第四邊緣可以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此外,第三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可以沿著第三輪廓延伸,以及/或者第二剛性構件可以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組防滑釘,以及/或者第二組防滑釘可以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此外,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可以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此外,腳跟區域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腳跟區域可以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此外,第一板可以包括肋部,該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此外,肋部可以由彈性體形成。此外,肋部可以具有與第一板的形狀對應的輪廓。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中鞋底,該中鞋底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中鞋底的下表面附接至鞋底。此外,鞋制品可以包括附接至中鞋底的上表面的上部。此外,中鞋底的下表面可以暴露在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此外,第一剛性構件可以是碳纖維。此外,第一板和第二板可以附接至鞋制品的上部。

公開了一種制造鞋制品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底。第一板與第二板間隔開。第一板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腳跟部。第二板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中腳部。第一板包括第一邊緣,并且第二板包括第二邊緣。第一邊緣面向第二邊緣。第一邊緣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一輪廓。第一板包括腳跟區域。腳跟區域包括第一腳跟區域和第二腳跟區域。凹口區域將第一腳跟區域與第二腳跟區域分開。凹口區域從腳跟區域的外邊緣朝向鞋制品的中腳部延伸。該方法還包括將鞋底與上部組合以形成鞋制品。

通過研究以下附圖和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他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將是明顯的或將變得明顯。這意味著:包括在本說明書和該

技術實現要素:
中的所有這樣的額外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在本發明的范圍內并且由所附權利要求保護。

例如,并且在一個構型中,提供了一種鞋制品,并且該鞋制品包括上部和中鞋底,該中鞋底附接至上部并且該中鞋底包括與上部相對的第一表面、以及形成在中鞋底的與第一表面相反的側部上的第二表面。鞋制品還包括:第一鞋底板,第一鞋底板附接至中鞋底并且第一鞋底板包括比中鞋底的剛度高的第一剛度;以及第二鞋底板,第二鞋底板附接至中鞋底并且第二鞋底板包括比中鞋底的剛度高的第二剛度。第二鞋底板與第一鞋底板相對并且通過沿著第一鞋底板和第二鞋底板的長度延伸的通道間隔開。

在一個構型中,中鞋底包括形成在中鞋底中且位于第一鞋底板與第二鞋底板之間的區域的凹槽。在該構型中,凹槽可以沿著通道形成,以及/或者凹槽可以包括與通道相同的形狀并且凹槽可以定位通道內。

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一鞋底板,并且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二鞋底板。此外,第一鞋底板可以包括第一剛性構件,并且第二鞋底板可以包括第二剛性構件,由此第一剛性構件和第二剛性構件經由彈性體附接至中鞋底。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一鞋底板,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二鞋底板,由此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從彈性體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包括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與彈性體之間的凸緣,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從彈性體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包括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與彈性體之間的凸緣。

在一個構型中,第二鞋底板包括與第二剛性構件至少部分地間隔開的第三剛性構件。通道可以將第二剛性構件與第三剛性構件至少部分地分開。最后,彈性體可以在第一剛性構件的一部分上延伸并且可以在第二剛性構件的一部分上延伸。

在另一構型中,提供了一種鞋制品,并且該鞋制品包括上部和中鞋底,該中鞋底附接至上部并且該中鞋底包括與上部相對的第一表面、以及形成在中鞋底的與第一表面相反的側部上的第二表面。第一鞋底板附接至中鞋底,并且第一鞋底板包括通過彈性體附接至中鞋底的第一剛性構件,由此第一剛性構件具有比中鞋底高的剛度。第二鞋底板附接至中鞋底,并且第二鞋底板包括通過彈性體附接至中鞋底的第二剛性構件,由此第二剛性構件具有比中鞋底高的剛度。

在一個構型中,第一鞋底板與第二鞋底板通過通道間隔開。凹槽可以在第一鞋底板與第二鞋底板之間的區域中形成到中鞋底中,并且凹槽還可以沿著通道形成。凹槽可以包括與通道相同的形狀并且凹槽可以定位在通道內。

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一鞋底板,并且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可以附接至第二鞋底板。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可以從彈性體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防滑釘可以包括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與彈性體之間的凸緣,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可以從彈性體延伸并且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防滑釘可以包括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與彈性體之間的凸緣。

在一個構型中,第二鞋底板包括與第二剛性構件至少部分地間隔開的第三剛性構件。通道可以將第二剛性構件與第三剛性構件至少部分地分開。最后,彈性體可以在第一剛性構件的一部分上延伸并且可以在第二剛性構件的一部分上延伸。

圖1示出了鞋制品100或簡稱為制品100,該鞋制品100或制品100包括附至上部104的鞋底板102。上部104可以通過任何已知的機構或方法附接至鞋底板102。例如,上部104可以縫合至鞋底板102,并且/或者上部104可以粘合至鞋底板102。上部104可以構造成接納足部。示例性構型示出了用于上部104的通用設計。在一些構型中,上部104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設計。例如,上部104可以為無縫的經編織的網狀管件。

在一些構型中,制品100包括中鞋底103。如圖1中所示,中鞋底103可以設置在上部104與鞋底板102之間。中鞋底103可以由各種材料形成,并且中鞋底103可以包括:第一表面,第一表面與上部104相對;以及第二表面,第二表面形成在中鞋底103的與第一表面相反的側部上以提供用于將鞋底板102附接至制品100的表面。例如,中鞋底103可以由諸如海綿橡膠、泡沫橡膠、聚氨酯等之類的緩沖材料形成,該緩沖材料與鞋底板102相比更軟并且因此更具有柔性。在其他構型中,中鞋底103被省去(未示出)。

鞋底板102和上部104可以由本領域中已知的用于制造鞋制品的材料制成。例如,鞋底板102可以由彈性體、氧矽烷、天然橡膠、合成橡膠、鋁、鋼、天然皮革、合成皮革、塑料和/或熱塑性塑料制成。在另一示例中,上部104可以由尼龍、天然皮革、合成皮革、天然橡膠和/或合成橡膠制成。

鞋底板可以的特征在于具有與足部的不同部分或區域相關聯的各個部分或區域。鞋底板102可以包括設置成靠近穿用者的前腳的前腳區域。例如,如圖1中所示,鞋底板102可以包括前腳部10。鞋底板102可以包括腳跟區域,該腳跟區域設置成靠近穿用者的腳跟并且該腳跟區域與前腳區域相反。例如,鞋底板102可以包括腳跟部14。鞋底板102可以包括設置在前腳區域與腳跟區域之間的中腳區域。例如,鞋底板102可以包括中腳部12。

現在參照圖2,鞋底板可以包括內側側部、以及與內側側部相反的外側側部。例如,如所示出的,鞋底板102可以包括內側側部22和外側側部20。在一個構型中,鞋底板102包括位于內側側部22上的暴露的內側邊緣139、以及位于外側側部20上的暴露的外側邊緣141。

鞋底板102的底表面可以構造成與運動表面(playing)接觸。例如,底表面116可以構造成與草、合成草皮、泥土或沙接觸。鞋底板102的底表面116可以包括用于增大與這種運動表面的附著摩擦力的裝置(provision)。例如,如圖2中所示,這種裝置可以包括防滑釘和鞋釘。如例如圖2中所示,在鞋底板102的前腳部10上可以設置有第一防滑釘120、第二防滑釘122、第三防滑釘124、第四防滑釘126、第五防滑釘128和第六防滑釘130。在鞋底板102的腳跟區域14上和/或在鞋底板102的中腳部12上可以設置有額外的防滑釘(未示出)。

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可以包括從底表面116延伸的防滑釘。例如,如圖2中所示,鞋底板102可以包括通過模制與鞋底板102一體地形成的防滑釘。在另一示例中,鞋底板102可以構造成接納防滑釘。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可以包括構造成接納可移除防滑釘構件的防滑釘接納構件。例如,防滑釘接納構件可以包括螺紋孔,并且防滑釘可以旋擰到螺紋孔中。在一些構型中,防滑釘接納構件可以相對于鞋底板升高。在另外的構型中,防滑釘接納構件可以與鞋底板102的底表面116齊平。

防滑釘120至130可以由本領域中已知的用于制造鞋制品的材料制成。例如,防滑釘120至130可以由彈性體、氧矽烷、天然橡膠、合成橡膠、鋁、鋼、天然皮革、合成皮革、塑料和/或熱塑性塑料制成。在一些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由相同的材料制成。在其他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由各種材料制成。例如,第一防滑釘120可以由鋁制成,而第二防滑釘122由熱塑性材料制成。

防滑釘120至130可以具有任何類型的形狀。在一些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都具有相同的形狀。例如,在圖1至圖2中示出的示例性構型中,第一防滑釘120可以具有與第六防滑釘130類似或甚至相同的形狀。在其他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中的至少一個防滑釘可以具有與其他防滑釘不同的形狀。在一些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具有第一組形狀相同的防滑釘和/或第二組形狀相同的防滑釘。

在一些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具有彼此相同的高度、寬度和/或厚度。在其他構型中,防滑釘120至130可以具有彼此不同的高度、寬度和/或厚度。在一些構型中,第一組防滑釘可以具有彼此相同的高度、寬度和/或厚度,而第二組防滑釘可以具有與第一組防滑釘不同的高度、寬度和/或厚度。

防滑釘120至130可以以任何防滑釘圖案布置在鞋底板102上。例如,如圖2中所示,第一防滑釘120、第三防滑釘124和第五防滑釘128可以與彼此對準并且可以設置成與暴露的內側邊緣139相鄰。類似地,在一些構型中,第二防滑釘122和第六防滑釘130可以與彼此對準并且可以設置成與暴露的外側邊緣141相鄰。此外,第四防滑釘126也可以與第二防滑釘122和第六防滑釘130大致對準,并且第四防滑釘126可以與暴露的外側邊緣141相鄰。盡管圖1至圖20的構型示出了相同的防滑釘圖案(布置),但應該理解的是,其他防滑釘圖案也可以與鞋底板102一起使用。防滑釘120至130的布置可以增強用于穿用者在迅速行進(cutting)、轉動、停止、加速和向后運動期間的附著摩擦力。

鞋底板102可以包括除防滑釘以外的與運動表面接觸且增大附著摩擦力的部件。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可以包括比防滑釘或鞋釘小的附著摩擦力元件(未示出)。當通過接合表面而在表面上向前運動時,鞋底板上的附著摩擦力元件可以為穿用者增強控制。此外,當通過刺入到運動表面中而進行側向運動時,附著摩擦力元件還可以增大穿用者的穩定性。在一些構型中,附著摩擦力元件可以模制到鞋底板中。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可以構造成接納可移除的附著摩擦力元件。

在一個構型中,鞋底板102被分段以提供橫向方向上的柔性。如此,使用者可以在制品100的使用期間對運動表面具有改善的感覺。例如,鞋底板102的分段可以允許制品100響應于外側側部上的沖擊而卷攏。在通常有對運動表面上的側向沖擊時的操作中,例如,當使用者轉動時,甚至可以進一步利用這種卷攏作用。

如圖2中所示,鞋底板102可以包括彼此分開的第一鞋底板106和第二鞋底板108,并且因此鞋底板102可以在中鞋底103的第二表面處分別地附接至中鞋底103。如所示出的,第一板106與第二板108間隔開。例如,如圖2中所示,第一板106定位在中鞋底103上,使得第一板106的各個部分都不與第二板108接觸。例如,第一板106可以與第二板108通過沿著每個板106、108的長度延伸的通道間隔開。在一個構型中,該通道沿著通道的長度具有恒定的寬度,使得板106、108之間的距離沿著每個板106、108的長度是恒定的。在一些構型中,第一板106與第二板108間隔開,使得第一板106在處于受壓迫位置中而非在靜止位置期間與第二板108接觸。這種受壓迫位置可以例如在轉動操作期間出現。在其他構型中,第一板106與第二板108進一步地間隔開,使得第一板106在處于受壓迫位置時不與第二板108接觸。

在一些示例中,與縱向方向相比,橫向方向上的柔性是期望的。在這種情況下,第一板106可以包括第一邊緣110,并且第二板108可以包括第二邊緣112。在一些構型中,第一邊緣110和第二邊緣112彼此間隔開。因此,第一板106和第二板108可以相對于彼此至少部分地移動。因此,第一邊緣110和第二邊緣112可以允許沿橫向方向屈曲。

在一些情況下,橫向方向上的比縱向方向甚至更大的柔性是期望的。在這種情況下,第二板108還可以包括中央區域132和外側區域134。例如,如圖2中所示,中央區域132包括第二邊緣112并且還包括第三邊緣136。此外,圖2示出了:外側區域134包括第四邊緣138和第五邊緣140。如此,第一邊緣110、第二邊緣112、第三邊緣136和第四邊緣138允許第一板106、中央區域132和外側區域134沿橫向方向屈曲。

可能期望的是,進一步提高橫向方向上的柔性,例如以便改善使用者在轉動期間的舒適性。在一個示例中,第一板106包括前腳區域151、過渡區域153和中腳區域155。例如,過渡區域153可以在前腳區域151與中腳區域155之間延伸。此外,中腳區域155可以從鞋底板102的暴露的外側邊緣141(例如,第一邊緣110)延伸至鞋底板102的暴露的內側邊緣139。此外,在一些構型中,前腳區域151可以從第一邊緣110延伸至鞋底板102的暴露的內側邊緣139。此外,在一個構型中,過渡區域153可以從第一邊緣110延伸至鞋底板102的暴露的內側邊緣139。在一些構型中,第二板108可以從鞋底板102的暴露的外側邊緣141延伸至第二邊緣112。因此,第一板106可以通過具有在內側軸線162與外側軸線164之間成角度的取向而具有用以改善使用者在轉動期間的舒適性的形狀。此外,第一板106可以沿著制品100在從前腳部10朝向腳跟部14的方向上延伸得比第二板108遠。

在一些情況下,制品100在橫向方向上設置有比縱向方向甚至更大的柔性。例如,在這種構型中,第一邊緣110具有第一輪廓142。如圖2中所示,第一邊緣110包括前腳部段150、過渡部段152和中腳部段154。如此,第一邊緣110具有第一輪廓142。在一些構型中,第二邊緣112具有與第一輪廓142大致對應的第二輪廓144。類似地,在一些構型中,第三邊緣136具有與第一輪廓142大致對應的第三輪廓146。此外,在一些構型中,第四邊緣138具有與第一輪廓142大致對應的第四輪廓148。如此,第一邊緣110、第二邊緣112、第三邊緣136和第四邊緣138允許第一板106、中央區域132和外側區域134沿橫向方向屈曲。例如,第一輪廓142可以具有在內側軸線162與外側軸線164之間成角度的取向以改善使用者在轉動期間的舒適性。

如在此使用的,當輪廓的形狀相似時,輪廓與另一輪廓對應。例如,第一輪廓142具有下述曲線和/或形狀:該形狀具有的一側沿著內側軸線162延伸、從內側軸線162以一定角度延伸并且沿著外側軸線164延伸。因此,在示例中,由于第二輪廓144具有與第一輪廓142等同的曲線和/或形狀,因此第二輪廓144可以與第一輪廓142對應。在一些構型中,具有不同長度的輪廓可以對應。例如,第一輪廓142包括沿著外側軸線164延伸較長距離的部分,并且第二輪廓144具有沿著平行于內側軸線162的軸線延伸較短距離的部分。

在一個構型中,第一板從制品100的前腳部延伸至制品100的腳跟部。例如,如圖2中所示,第一板106在前腳部10中具有朝向腳跟部14延伸的前腳區域151。此外,第一板106還包括延伸穿過中腳部12的過渡區域153。此外,第一板106包括延伸至腳跟部14中的中腳區域155。

在一個構型中,第二板從制品100的前腳部延伸至制品100的中腳部。例如,如圖2中所示,第二板108在前腳部10中具有延伸至中腳部12中的中央區域132。此外,第二板108還包括在前腳部10中延伸的外側區域134。在一些構型中,外側區域134延伸至中腳部12中。如圖2中所示,中央區域132可以通過通道而與外側區域134分開以允許中央區域132與外側區域134之間的相對運動。

在一些情況下,前腳部段150沿著內側軸線延伸,該內側軸線沿著制品100的內側側部22在大致縱向方向上延伸。例如,如圖2中所示,前腳區域151沿著內側軸線162延伸。

在一些情況下,中腳部段154沿著外側軸線延伸,該外側軸線沿著制品100的外側側部20在大致縱向方向上延伸。例如,如圖2中所示,中腳區域155沿著外側軸線164延伸。

在一些構型中,第一防滑釘120、第三防滑釘124和第五防滑釘128是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156下方的第一組防滑釘。例如,第一防滑釘120、第三防滑釘124和第五防滑釘128可以與第一剛性構件156的下表面豎向地分開。類似地,在一些構型中,第二防滑釘122、第四防滑釘126和第六防滑釘130是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下方的第二組防滑釘。例如,第二防滑釘122、第四防滑釘126和第六防滑釘130可以與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的下表面豎向地分開。

圖3示出了第一板106和第二板108的地面接合表面。在一個構型中,可以使用彈性體來將第一組防滑釘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156。例如,如所示的,第三防滑釘124包括具有上表面168和下表面170的凸緣166。在第一剛性構件156與上表面168之間形成有彈性體172,并且該彈性體172形成在下表面170與第一板106的底表面116之間。彈性體172可以由各種材料形成。例如,彈性體172可以是熱塑性橡膠、熱塑性彈性體(TPE)比如聚醚嵌段酰胺(PEBAX)等。在一些構型中,彈性體172可以是透明的。在其他構型中,彈性體172可以是不透明的。在一些情況下,彈性體172具有與著色添加劑組合的部分。例如,透明彈性體172可以與藍色組合,從而導致彈性體172具有藍色外觀。

類似地,在一個構型中,第一防滑釘120、第二防滑釘122、第四防滑釘126、第五防滑釘128和第六防滑釘130以與第三防滑釘124類似的方式附接。例如,第四防滑釘126可以使用彈性體172附接至第三剛性構件160。此外,在另一示例中,第六防滑釘130可以使用彈性體172附接至第二剛性構件158。在其他構型中,防滑釘以不同的方式附接。例如,第一防滑釘120可以包括構造成接納防滑釘構件(未示出)的接納構件。

在一個構型中,彈性體172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以形成鞋底板102。此外,彈性體172可以用于將鞋底板102通過直接結合至中鞋底103的第二表面而附接至中鞋底103。例如,如圖3中所示,彈性體172形成在第二剛性構件158的側表面(例如,側表面174)以及第二剛性構件158的下表面176的一部分上。在另一示例中,如圖3中所示,彈性體172形成在第三剛性構件160的側表面(例如,側表面178)以及第三剛性構件160的下表面180的一部分上。

在一些情況下,中鞋底103的在第一邊緣110與第二邊緣112之間延伸的部分188可以暴露。例如,如圖3中所示,部分188被暴露以允許第一板106和第二板108相對于彼此彈性地移動。此外,部分188可以包括凹槽186。在一些構型中,凹槽186具有與中鞋底103的部分188的形狀相對應的形狀。例如,形狀與第一輪廓142(如圖2中所觀察的)對應。

在一些情況下,中鞋底103的在第三邊緣136與第四邊緣138之間延伸的部分190可以暴露。例如,如圖3中所示,部分190被暴露以允許中央區域132和外側區域134相對于彼此彈性地移動。此外,部分190可以包括凹槽192。在一些構型中,凹槽192具有與中鞋底103的部分190的形狀對應的形狀。例如,形狀與第一輪廓142(如圖2中所觀察的)對應。

圖4示出了第一板106的地面接合表面。在一些情況下,鞋底板102中的另外的能量儲存可以由鞋底板102提供。例如,如圖2和圖4中所示,在鞋底板102的底表面116上形成有肋部182。在一個構型中,肋部182從第一剛性構件156的外表面延伸。在一些構型中,肋部182可以由彈性體形成。例如,如圖4中所示,肋部182可以由彈性體172形成。如此,肋部182可以進一步向第一板106提供剛性并且可以提供鞋底板102中的能量儲存,同時允許橫向柔性。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包括與肋部182類似的額外肋部。例如,圖2和圖4示出了與肋部182對應的額外肋部。

在一些構型中,肋部具有肋部輪廓以允許額外的橫向柔性。例如,如圖2中所示,肋部182具有與第一板106的形狀對應的肋部輪廓184。如此,肋部182和第一板106可以允許第一板106和肋部182沿橫向方向屈曲。

圖5和圖6示出了根據示例性構型的如圖1至圖4中所示的制品100的分解圖。如圖5中所示,鞋底板102可以包括頂表面114和底表面116。鞋底板102可以構造成附接至上部104。在一些構型中,鞋底板102可以直接地附接至上部104,或者替代性地,鞋底板102可以經由中鞋底103附接至上部104,如上所述且如圖中所示。替代性地,鞋底板102可以經由鞋制品100的內鞋底而附接至上部104。在以上構型中,頂表面114可以與中鞋底103、上部104或內鞋底直接地接觸。

如圖5和圖6中所示,一些構型可以包括形成鞋底板102的底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在一些構型中,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或第三剛性構件160可以由剛性材料形成,并且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或第三剛性構件160彼此間隔開并且彼此獨立。參見例如圖2,圖2示出了:第二剛性構件158由通道(即,限定在輪廓146、148處)與第三剛性構件160分開。例如,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或第三剛性構件160可以由碳纖維形成以及/或者可以具有比中鞋底103的剛度高的剛度。在其他示例中,第一剛性構件156由與第二剛性構件158不同的剛性材料制成,以及/或者第一剛性構件156由與第三剛性構件160不同的剛性材料制成。無論使用何種特定材料形成第一板106和第二板108,第一板106和第二板108都具有比中鞋底103高的剛度。

在一個構型中,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或第三剛性構件160可以包括Auger等人(美國專利No.7,832,117)的一個或更多個特征,該美國專利No.7,832,117的全部內容通過參引并入本文中。在一些構型中,Auger等人公開的方法中的一種或更多種方法可以用于構造第一剛性構件156、第二剛性構件158和/或第三剛性構件160。

如前所述,剛性材料可以包括碳纖維、以及其他材料。在一個構型中,剛性材料包括織造織物,比如碳纖維、尼龍纖維、棉纖維、紡織物、彈性體纖維、動物纖維等。在一些構型中,剛性材料是具有高楊氏模量的物質。例如,高楊氏模量可以大于100吉帕斯卡(GPa)、大于150GPa、大于180GPa、大于200GPa等。具有高楊氏模量的剛性材料的示例可以包括例如銅、黃銅、青銅、鋼、碳化硅、碳化鎢和單壁碳納米管、以及其他材料。剛性材料可以包括碳纖維。剛性材料可以基本上由碳纖維組成。

在一些情況下,將剛性材料結合到鞋底板102中限制了制品從內側側部至外側側部以及從外側側部到內側側部的屈曲。這種屈曲允許鞋制品通過提供與運動表面的額外接觸而具有改善的附著摩擦力。此外,這種屈曲在與運動表面接觸時給予更自然的感覺。因此,在一些構型中,鞋制品100可以包括結合有剛性材料的至少一個板,所述至少一個板與結合有剛性材料的另一板分開。例如,如圖5和圖6中所示,第一板106包括第一剛性構件156,并且第二板包括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如圖5和圖6中所示,第一剛性構件156可以從前腳部10延伸至腳跟部14。類似地,第二剛性構件158可以從前腳部10延伸至中腳部12,并且第三剛性構件160可以從前腳部10延伸至中腳部12。如圖5和圖6中所示,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是單獨的剛性材料件。在其他構型中,第二剛性構件158和第三剛性構件160是整體的(未示出)。

為了改善鞋制品100的橫向屈曲,剛性材料可以具有與鞋底板102的形狀對應的形狀。例如,如圖5和圖6中所示,第一剛性構件156沿著第一輪廓142延伸,并且第一剛性構件156與第一邊緣110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同樣地,第二剛性構件158沿著第二輪廓144延伸,并且第二剛性構件158與第二邊緣112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此外,第三剛性構件160沿著第四輪廓148延伸,并且第三剛性構件160與第四邊緣138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此外,在一些構型中,第二剛性構件158沿著第三輪廓146延伸,并且第二剛性構件158與第三邊緣136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在一些構型中,第一距離、第二距離、第三距離和第四距離是相同的。在其他構型中,第一距離、第二距離、第三距離和第四距離中的一者或更多者是不同的。

在一些構型中,“大致恒定的”距離是指在第一點和第二點處的兩個物體之間的大致相等的距離。例如,如圖5和圖6中所示,前腳部段150與第一剛性構件156間隔開的距離和過渡部段152與第一剛性構件156之間的距離大致相等。類似地,過渡部段152與第一剛性構件156間隔開的距離和中腳部154與第一剛性構件156之間的距離大致相等。如本文所使用的,大致相等可以指彼此位于各個公差水平內,例如,小于百分之一、小于百分之五、小于百分之十、以及小于百分之二十。

圖7至圖16示出了在操作期間的鞋制品。具體地,圖7至圖16示出了由于上述鞋底板102的特征而正經歷彎曲的鞋制品的各種構型。例如,如圖7至圖16中所示,鞋制品是制品100。

如圖7至圖8中所示,使用者將鞋底板102的底表面116與運動表面701接觸。如所示的,底表面116在第二板108的外側區域134的前腳部10中沖擊運動表面701。如圖7至圖8中所示,由于該沖擊,鞋底板102可以開始沿著中央區域132的第三邊緣136和外側區域134的第四邊緣138屈曲。這種屈曲可以給予使用者更自然的感覺,原因在于制品100允許用戶感知運動表面701的形狀。

如圖9至圖10中所示,沖擊進一步導致鞋底板102沿著第一板106的第一邊緣110和中央區域132的第二邊緣112屈曲。這種屈曲給予使用者甚至更加自然的感覺,原因在于制品100允許用戶感知運動表面701的形狀。

如圖11至圖12中所示,鞋底板102返回至靜止形狀,并且使用者開始或繼續將腳跟部14朝向運動表面701向下移動。如所示出的,該靜止形狀是大致平面的。在其他構型中,該靜止形狀可以是凹形或凸形的。

如圖13至圖14中所示,使用者將腳跟部14向下迫壓到運動表面701中。如圖14中所示,腳跟部14的向下運動1401引起鞋底板102的彎曲。因此,鞋底板102可以在抵抗彎曲動作時吸收大量的能量。因此,如圖14中所示,鞋底板102產生返回力1403,以使腳跟部14從運動表面701向上移動。如圖15中所示,腳跟部14在使用者將制品100提升離開運動表面701之前被向上移動。如圖16中所示,一旦鞋底板102釋放返回力1403,鞋底板102就返回到其初始的形狀,并且使用者通過將制品100從運動表面701提升而繼續操作。

在一些情況下,需要第一板106中的另外剛度以提高制品100的操作期間的能量返回量。因此,第一板106可以形成為包括用于增加剛度的形狀。例如,圖17示出了包括凹狀部1701的制品100的構型。如所示的,凹狀部1701延伸至第一板106的暴露表面中。凹狀部1701的形狀可以是大致圓形、矩形等。在一些構型中,凹狀部1701延伸至彈性體172中,但是該凹狀部1701通過彈性體172與第一剛性構件156分開。在一個構型中,彈性體172在第一板106的容納凹狀部1701的該區域中局部較厚,并且因此在該區域中局部地增加了第一板106的剛度。如此,凹狀部1701可以進一步增加第一板106的剛度,以提高制品100的操作期間的能量返回量。

在一些構型中,第一板106的腔可以包括具有用以甚至進一步增加第一板106的剛度的形狀的部分。例如,圖18示出了包括交叉部1801的制品100的構型。如所示的,交叉部1801延伸至第一板106的暴露表面中。在一個構型中,交叉部1801形成在凹狀部1701(未示出)。如所示的,交叉部1801形成在鞋底板102的底表面116上。如此,交叉部1801甚至可以進一步增加鞋底板102的剛度,以提高制品100的操作期間的能量返回量。

在一個構型中,交叉部1801包括定向成進一步增加鞋底板102的剛度的線。例如,圖18示出了交叉部1801的線1803。線1803可以沿著縱向軸線1805、沿著橫向軸線1807、或者大致在縱向軸線1805與橫向軸線1807之間延伸。圖18示出了大致在縱向軸線1805與橫向軸線1807之間延伸的線1803。如此,線1803甚至可以進一步增加鞋底板102的剛度,以提高制品100的操作期間的能量返回量。

在一些應用中,期望在制品的不同區域中具有不同的柔性。這種不同的柔性可以允許例如制品100被進一步定制成使使用者操作期間的舒適性與能量返回平衡。例如,沖擊到運動表面上的點可能經常發生在前腳部10中,并且很少發生在中腳部12中。因此,前腳部10可以構造成具有比中腳部12低的剛度,以允許使用者在操作期間的改善的舒適性。類似地,中腳部12可以構造成具有比前腳部10更高的剛度,以允許更高的能量返回。

圖19和圖20示出了制品100的前腳部10和制品100的中腳部12的示例性屈曲程度。如圖19中所示,朝向前腳部10的前端部施加的力1901可以使制品100從靜止的前腳位置1903彎曲至受壓迫的前腳位置1905。如圖20中所示,在一些構型中,在前腳部10中進一步向后施加的力1901(與圖19中的力1901的位置相比)可以使制品100從靜止的中腳位置1907彎曲至受壓迫的中腳位置1909。如所示的,力1901使前腳部10比中腳部12彎曲得更多。因此,在一些構型中,制品100可以允許使用者在前腳部10的沖擊期間對運動表面(例如,701)具有改善的感覺,同時使腳中部12中的能量返回最大化。

圖21至圖26示出了包括腳跟區域的構型。例如,在一些情況下,使用者最初使腳跟部接觸運動表面上。因此,使用者可以受益于具有構造成用于在腳跟部上的初始接觸的鞋制品。

圖21示出了鞋制品2100或簡稱為制品2100的等距視圖。在一個構型中,制品2100包括除腳跟部14以外的與鞋底板102類似的鞋底板2103。例如,鞋底板2103可以具有與鞋底板102的前腳部10類似的前腳部10。類似地,鞋底板2103可具有與鞋底板102的中腳部12類似的中腳部12。在其他構型中,鞋底板2103與鞋底板102具有不同的前腳部10,以及/或者鞋底板2103與鞋底板102具有不同的中腳部12。

在一些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是鞋底板2103的一部分。例如,如圖21中所示,腳跟區域2102延伸至鞋底板2103的中腳區域155。在一個構型中,鞋底板2103和腳跟區域2102是整體的。在其他構型中,鞋底板2103和腳跟區域2102是分開的(未示出)。在一些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156。在其他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與第一剛性構件156是分開的。

在一些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包括第一腳跟區域2106和第二腳跟區域2108。例如,如圖21中所示,第一腳跟區域2106朝向內側側部22延伸,并且第二腳跟區域2108朝向外側側部20延伸。

在一個構型中,凹口區域2104將第一腳跟區域2106與第二腳跟區域2108分開。例如,如圖21中所示,凹口區域2104的內側邊緣2110面向第二腳跟區域2108,并且凹口區域2104的外側邊緣2112面向第一腳跟區域2106。此外,凹口區域2104在從腳跟部14朝向中腳部12延伸的方向上具有減小的寬度。也就是說,邊緣2110、2112可以設置成在從腳跟部14延伸至中腳部12的方向上彼此更靠近。在一個構型中,凹口區域2104的寬度沿從腳跟部14延伸至中腳部12的方向一直逐漸縮減。

在一些構型中,凹口區域2104從腳跟部14的外邊緣朝向中腳部12延伸。例如,如圖21中所示,凹口區域2104從暴露的內側邊緣139延伸至凹口尖端部2114。在一個構型中,凹口尖端部2114定位在縱向軸線1805上。例如,如圖21中所示,中腳區域155和凹口尖端部2114定位在縱向軸線1805上。

在一個構型中,凹口區域2104具有沿著暴露的腳跟邊緣2118延伸的凹口基部2116。例如,如圖21中所示,凹口基部2116從內側邊緣2110延伸至外側邊緣2112。在一些構型中,內側邊緣2110和外側邊緣2112形成暴露的腳跟邊緣2118的一部分。例如,如圖21中所示,暴露的腳跟邊緣2118從內側邊緣2110延伸至凹口尖端部2114,并且暴露的腳跟邊緣2118從外側邊緣2112延伸至凹口尖端部2114。

在一個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從腳跟區域14的外邊緣延伸。例如,如圖21中所示,第一腳跟區域2106從腳跟部14的暴露的內側邊緣139延伸至凹口區域2104的內側邊緣2110。類似地,如圖21中所示,第二腳跟區域2108從腳跟部14的暴露的外側邊緣141延伸至凹口區域2104的外側邊緣2112。

將腳跟區域2102成形為進一步地允許橫向方向上的屈曲可能是有益的。例如,如在圖23至圖26中所進一步論述的,這用以改善制品2100在腳跟沖擊期間的性能。如圖21中所示,第一腳跟區域2106可以包括從內側邊緣2110延伸至暴露的內側邊緣139的第一部段2120,并且第二腳跟區域2108可以包括從外側邊緣2112延伸至暴露的外側邊緣141的第二部段2122。

在一些情況下,在腳跟區域2102中可以包括附著摩擦力元件。在示例性構型中,第一部段2120和/或第二部段2122可以包括具有棱錐形狀的突出部2124,如圖21中所示。在其他構型中,突出部2124可以包括不同的形狀,所述不同的形狀包括但不限于六邊形、圓柱形、圓錐形、圓形、正方形、矩形、梯形、菱形、卵形以及其他規則或不規則幾何形狀或非幾何形狀。這種突出部用作通過允許更好地抓持到運動表面2302上而允許制品2100的改善的性能的附著摩擦力元件(圖23)。

在一個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由彈性體172形成。例如,鞋底板2103、第二板108和腳跟區域2102可以由彈性體172形成。在其他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由與鞋底板2103和/或第二板108不同的材料形成。例如,鞋底板2103和/或第二板108由彈性體172形成,并且腳跟區域2102由熱塑性橡膠、熱塑性彈性體(TPE)比如聚醚嵌段酰胺(PEBAX)等形成。

在一個構型中,制品2100包括上部2202。上部2202可以與上部104類似。例如,如圖22中所示,可以以與將上部104附接至鞋底板102類似的方式將上部2202附接至鞋底板2103。在另一示例中,上部2202和上部104由類似的材料形成。

在一些構型中,上部2202以與上部104不同的方式附接。例如,上部2202可以通過任何已知的機構或方法附接至鞋底板2103。此外或替代性地,上部2202可縫合至鞋底板2103,以及/或者上部2202可以粘合至鞋底板2103。在一個構型中,上部2202可以構造成接納腳。示例性構型示出了用于上部的通用設計。在一些構型中,上部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設計。在一些構型中,上部2202和上部104由不同的材料形成。

在各個構型中,上部2202以與上部104不同的方式形成。例如,如圖22中所示,上部2202包括上部凹口2203。在一些構型中,上部凹口2203可以與凹口區域2104對準。在一個構型中,上部凹口2203可以與中鞋底凹口對準。例如,如圖22中所示,上部凹口2203可以與中鞋底凹口2205對準。在其他構型中,上部凹口2203可以與凹口區域2104和/或中鞋底凹口2205不對應。例如,上部2202可以在與凹口區域2104對應的區域中是平面的(未示出)。

如圖21和圖22中所示,在一些構型中,制品2100包括中鞋底2204。在一些構型中,中鞋底2204可以與制品100的中鞋底103類似。如圖22中所示,中鞋底2204可以包括與部分188(參見圖5)對應的第一暴露部分2208,并且中鞋底2204可以包括與第一凹槽186(參見圖5)對應的第一凹槽2206。在一些構型中,如圖22中所示,中鞋底2204可以包括與部分190(參見圖5)對應的第二暴露部分2210,并且中鞋底2204可以包括與第二凹槽192(參見圖5)對應的第二凹槽2212。在其他構型中,中鞋底2204與中鞋底103不同。

在一些情況下,可能需要顯示上部的一部分。例如,上部2202可以由無縫的經編織網狀管件形成。因此,在一些構型中,中鞋底2204包括延伸至中鞋底中的中鞋底凹口2205。例如,如圖21中所示,內側邊緣2110通過中鞋底2204延伸至上部2202,并且外側邊緣2112通過中鞋底2204延伸至上部2202。如此,上部2202的底部表面可以是可見的,從而改善制品2100的美學外觀。在其他構型中,中鞋底2204可以與凹口區域2104和/或上部凹口2203不對應。例如,中鞋底2204可以在與凹口區域2104對應的區域中是平面的(未示出),以及/或者中鞋底2204可以在與上部凹口2103對應的區域中是平面的(未示出)。

圖23至圖26示出了在腳跟沖擊操作期間的鞋制品。例如,如圖23至圖26中所示,鞋制品是制品2100。如圖23中所示,使用者將腳跟區域2102與運動表面2302接觸。

如圖24中所示,該沖擊使腳跟區域2102在凹口區域2104中屈曲。該屈曲使腳跟區域2102從靜止位置2402彎曲至屈曲位置2404。這種屈曲給予使用者更自然的感覺,原因在于制品允許使用者感知運動表面2302的形狀。在一些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在沖擊之前是大致平面的。在其他構型中,腳跟區域2102具有呈彎曲表面的靜止位置。

如圖25中所示,腳跟區域2102開始返回至靜止位置2402,并且使用者開始或繼續將前腳部10朝向運動表面2302向下移動。

圖26示出了已返回至靜止位置2402的腳跟區域2102,并且使用者通過將前腳部10移動成與運動表面2302接觸而繼續操作。

以下段落提供了用于鞋制品100的示例性構型、以及制造上述鞋制品100的方法。

項目1:鞋制品可以包括鞋底,該鞋底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其中,第一板與第二板間隔開。第一板可以從鞋制品的中腳部沿著縱向軸線延伸至鞋制品的腳跟部。第二板可以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中腳部。第一板可以包括第一邊緣并且第二板可以包括第二邊緣,由此第一邊緣面向第二邊緣。第一邊緣可以包括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一輪廓。第一板可以包括腳跟區域,由此該腳跟區域包括第一腳跟區域和第二腳跟區域。最后,凹口區域可以將第一腳跟區域與第二腳跟區域分開,由此該凹口區域從腳跟區域的外邊緣朝向鞋制品的中腳部延伸。

項目2:根據項目1的鞋制品,其中,第一板包括前腳區域、過渡區域和中腳區域;該過渡區域在前腳區域與中腳區域之間延伸,并且其中,該中腳區域從鞋底的暴露的外側邊緣延伸至鞋底的暴露的內側邊緣。

項目3:根據項目1或2的鞋制品,其中,縱向軸線居中地位于內側側部與外側側部之間。

項目4:根據項目1至3中的任一項的鞋制品,其中,第一板包括第一剛性構件,第一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腳跟部;并且其中,第二板包括第二剛性構件,第二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

項目5:根據項目4的鞋制品,其中,第一剛性構件沿著第一輪廓延伸,第一剛性構件與第一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一距離;并且其中,第二剛性構件沿著第二輪廓延伸,第二剛性構件與第二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二距離。

項目6:根據項目5的鞋制品,其中,第二板包括中央區域和外側區域;其中,該中央區域包括第二邊緣,并且其中,該中央區域還包括第三邊緣;其中,第二邊緣與第三邊緣相反;其中,第三邊緣具有與第一邊緣的第一輪廓對應的第三輪廓;其中,外側區域包括第四邊緣,第四邊緣面向第三邊緣;并且其中,第四邊緣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四輪廓。

項目7:根據項目6的鞋制品,其中,第二板包括第三剛性構件,第三剛性構件從前腳部延伸至中腳部;其中,第三剛性構件沿著第四輪廓延伸,第三剛性構件與第四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三距離;并且其中,第二剛性構件沿著第三輪廓延伸,第二剛性構件與第三邊緣保持大致恒定的第四距離。

項目8:根據項目7的鞋制品,其中,第一板包括第一組防滑釘,第一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一剛性構件下方;并且其中,第二板包括第二組防滑釘,第二組防滑釘設置在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下方。

項目9:根據項目8的鞋制品,其中,第一剛性構件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一組防滑釘;并且其中,第二剛性構件和第三剛性構件通過彈性體附接至第二組防滑釘。

項目10:根據項目9的鞋制品,其中,腳跟區域由彈性體形成;并且其中,腳跟區域附接至第一剛性構件。

項目11:根據項目9或10的鞋制品,其中,第一板包括肋部,該肋部從第一剛性構件的外表面延伸;并且其中,該肋部由彈性體形成。

項目12:根據項目11的鞋制品,其中,該肋部具有與第一板的形狀對應的輪廓。

項目13:根據項目1至12中的任一項的鞋制品,還包括:中鞋底,該中鞋底包括上表面和下表面,中鞋底的下表面附接至鞋底;上部附接至中鞋底的上表面;并且其中,中鞋底的下表面暴露在第一邊緣與第二邊緣之間。

項目14:根據項目1至13中的任一項的鞋制品,其中,第一剛性構件是碳纖維。

項目15:根據項目1至14中的任一項的鞋制品,其中,第一板和第二板附接至鞋制品的上部。

項目16:制造鞋制品的方法包括:提供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的鞋底,其中,第一板與第二板間隔開,第一板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腳跟部,第二板從鞋制品的前腳部延伸至鞋制品的中腳部,第一板包括第一邊緣并且第二板包括第二邊緣,第一邊緣面向第二邊緣,第一邊緣具有與第二邊緣的第二輪廓對應的第一輪廓,第一板包括腳跟區域,該腳跟區域包括第一腳跟區域和第二腳跟區域,凹口區域將第一腳跟區域與第二腳跟區域分開,并且該凹口區域從腳跟區域的外邊緣朝向鞋制品的中腳部延伸;以及將鞋底與上部組合以形成鞋制品。

已經出于說明和描述的目的提供了前述描述。這并非意在窮舉或限制本公開。特定構型的各個元件或特征通常并不限制于特定的構型,而是如果適用則可以互換并且可以用于甚至未被具體地示出或描述的選定構型中。特定構型的各單個元件或特征也可以以許多方式進行改變。這種改變不被認為是背離本公開,并且所有這些修改都旨在被包括在本公開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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