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包括頭盔本體和由里至外依次復合的第一復合層和第二復合層,所述第一復合層由金屬材料制成,所述第二復合層由琺瑯釉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復合層由金或銀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所述第二復合層與所述頭盔之間的連接裝置,所述連接裝置為固定連接在所述第二復合層上的金屬連接柱和所述頭盔本體上的固定孔,所述金屬連接柱的外直徑小于所述固定孔的內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復合層與所述金屬連接柱固定連接的方式為焊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復合層上還包括固定連接在所述第二復合層上的金屬絲,所述琺瑯釉填充在所述金屬絲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絲的直徑為0.4至0.6毫米。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頭盔內部的馬臀皮或獺兔皮作為內套。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琺瑯釉復合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復合層表面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