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防盜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錢包防盜系統。
背景技術:
日常生活中,錢包作為人們存放錢物和證件的一種工具越來越深受人們的喜歡,但在平時生活工作中錢包經常遺忘或丟失,甚至有時候還會被盜等問題時長困擾著人們,幾乎在很多的偷竊案件中錢包找回的幾率更是微乎其微,給人們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和麻煩,在精神狀態上也有很大的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錢包防盜系統。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錢包防盜系統,包括錢包本體和智能終端,在錢包本體的外側設置有指紋識別裝置,在錢包的開口端裝有鎖固裝置,在錢包本體的內側設置有距離檢測裝置、GPS定位裝置和語音自動接通裝置,所述指紋識別裝置與主控制器連接,所述主控制器與所述鎖固裝置連接,所述主控制器還與所述智能終端無線通信連接,所述智能終端與所述距離檢測裝置、GPS定位裝置以及語音自動接通裝置通信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在錢包設置指紋識別裝置和鎖固裝置,只有當指紋識別通過后,才能開啟錢包;另外,在錢包中設置距離檢測裝置,當錢包與智能終端的距離超過一定范圍時,進行報警,并開啟GPS定位功能對錢包進行定位,以及自動接通錢包中的語音接通模塊,進行語音提醒,方便找到錢包。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作如下改進。
進一步的,所述距離檢測裝置包括微型電池、發射器和內置天線,所述微型電池連接所述發射器為其供電,所述內置天線固定連接在所述發射器上,所述發射器通過所述內置天線與智能終端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智能終端包括接收器和主控芯片,所述接收器通過距離檢測裝置的內置天線與發射器連接,所述主控芯片連接接收器、GPS定位裝置和語音自動接通裝置。
所述進一步的有益效果為:當指紋識別裝置識別到指紋錯誤或者距離檢測裝置檢測到錢包與智能終端的距離超過一定范圍時,智能終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千重的語音自動接通裝置語音提醒,以方便錢包的主人通過聲音對錢包進行定位。
進一步的,所述距離檢測裝置中的發射器為射頻發射器,所述智能終端中的接收器為射頻接收器。
附圖說明
圖1為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錢包防盜系統部件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實施例、一種錢包防盜系統。
參見圖1,包括錢包本體和智能終端,在錢包本體的外側設置有指紋識別裝置,在錢包的開口端裝有鎖固裝置,在錢包本體的內側設置有距離檢測裝置、GPS定位裝置和語音自動接通裝置,所述指紋識別裝置與主控制器連接,所述主控制器與所述鎖固裝置連接,所述主控制器還與所述智能終端無線通信連接,所述智能終端與所述距離檢測裝置、GPS定位裝置以及語音自動接通裝置通信連接。
其中,所述距離檢測裝置包括微型電池、發射器和內置天線,所述微型電池連接所述發射器為其供電,所述內置天線固定連接在所述發射器上,所述發射器通過所述內置天線與智能終端連接。
所述智能終端包括接收器和主控芯片,所述接收器通過距離檢測裝置的內置天線與發射器連接,所述主控芯片連接接收器、GPS定位裝置和語音自動接通裝置。所述距離檢測裝置中的發射器為射頻發射器,所述智能終端中的接收器為射頻接收器。
采用本實施例提供的錢包防盜系統的工作過程為:在錢包的外側設置指紋識別模塊,當指紋識別正確時,鎖固裝置才會打開錢包,當指紋識別錯誤時,表明錢包可能會被盜走,此時,主控制器會通知智能終端,此時只能終端會開啟錢包內的GPS定位裝置,對智能終端進行定位,并將錢包的定位位置信息通過GPRS發送給智能終端,錢包主人可根據錢包的位置信息尋找錢包,當距離檢測裝置中的射頻發射器與智能終端中的射頻接收器之間具有信號時,表明智能終端與錢包的距離開近了,這個時候智能終端控制錢包中的語音自動接通裝置進行語音播報,錢包主人可通過聲音找到錢包。或者,當距離檢測裝置中的射頻發射器與智能終端中的射頻接收器之間沒有信號時,表明錢包被盜,智能終端會通過主控芯片控制GPS定位裝置對錢包的位置信息進行定位,錢包的主人可通過錢包的位置信息進行跟蹤,當錢包中的射頻發射器與智能終端中的射頻接收器出現信號時,智能終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錢包中的語音自動接通裝置進行語音播報,錢包主人可通過聲音找到錢包。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錢包防盜系統,在錢包設置指紋識別裝置和鎖固裝置,只有當指紋識別通過后,才能開啟錢包;另外,在錢包中設置距離檢測裝置,當錢包與智能終端的距離超過一定范圍時,進行報警,并開啟GPS定位功能對錢包進行定位,以及自動接通錢包中的語音接通模塊,進行語音提醒,方便找到錢包;當指紋識別裝置識別到指紋錯誤或者距離檢測裝置檢測到錢包與智能終端的距離超過一定范圍時,智能終端中的主控芯片控制千重的語音自動接通裝置語音提醒,以方便錢包的主人通過聲音對錢包進行定位。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實施例一”、“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方法、裝置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方法、裝置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