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包括傘桿和安裝在傘桿上的傘架,所述傘架包括:上傘軸;若干個主肋;若干個支承肋;下傘軸;若干個輔助支承肋;螺旋彈簧;手柄;卡止突起;所述的輔助支承肋為U型,U型兩臂的自由端彎曲成鉤狀作為輔助支承肋的根部,U型的彎折部作為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所述支承肋中部設有供輔助支承肋前端掛置的掛鉤。拆卸時分別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和前端摘下即可,并不需要卸下樞軸支承環和支承肋上的樞軸,便于輔助支承肋的安裝與拆卸。
【專利說明】
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傘骨,尤其涉及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
【背景技術】
[0002]折疊傘是雨具中的一種,顧名思義就是能折疊,能撐開,便于攜帶的傘具,是一種便攜式工具。折疊傘結構緊湊牢固、耐用,晴雨兼用。正常的傘由于傘架較長,整體較大,不便攜帶,所以人們采用對傘架進行多次折疊,傘柄可收縮,傘具經過折疊以后,體積較小,這樣一來可以方便的放在包中,便于攜帶。
[0003]由于便于收藏和攜帶,折疊傘深受廣大使用者的歡迎。現有的大部分傘需要雙手配合才能撐開或收攏,這給實用者帶來了不便。
[0004]公開號為CN2477012Y的中國專利文獻公開了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太陽傘,包括傘桿、傘架及傘篷,傘架包括有上傘骨組和下傘骨組,在所述的下傘骨組之下還設置有與之對應的底傘骨組,呈開口向上的錐形放射狀排列,其下端集束于一套在傘桿上并可相對其滑動且位于下傘盤之下的底傘盤,上端則與對應的下傘骨中部鉸接,在底傘盤和下傘盤之間的傘桿上還套有一彈簧,該彈簧在傘處于收攏狀態時處于蓄能狀態。該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在彈簧的回復力作用下,下傘盤及底傘盤自動沿著傘桿向上滑動,各傘架即自動打開。
[0005]該傘的傘骨中,底傘盤與下傘骨之間通過底傘骨組鉸接,一般常用的底傘骨組有兩種,一種為長形金屬片,金屬片兩端開有通孔,兩端分別通過樞軸鉸接于底傘盤與下傘骨之間;另一種底傘骨組為金屬絲,金屬絲的兩端彎折成環裝,通過樞軸鉸接于底傘盤與下傘骨之。
[0006]這種兩種結構的底傘骨組都不便于安裝與拆卸,當底傘骨組損壞后很難進行拆卸維修,通常是整把傘就報廢了。
【實用新型內容】
[0007]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該傘骨方便安裝與拆卸。
[0008]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0009]—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包括傘桿和安裝在傘桿上的傘架,所述傘架包括:
[0010]上傘軸,固定安裝在傘桿的前端;
[0011]若干個主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上傘軸;
[0012]中傘軸,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上;
[0013]若干個支承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中傘軸,其前端部樞軸安裝于主肋的中部;
[0014]下傘軸,位于中傘軸的下方,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上;
[0015]若干個輔助支承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下傘軸,其前端部安裝于支承肋中部;
[0016]螺旋彈簧,套設在中傘軸和下傘軸之間的傘桿上,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處于蓄能狀態;
[0017]手柄,固定在傘桿的根部;
[0018]卡止突起,自如出沒地設置在所述的傘桿上,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用于將所述下傘軸卡止于手柄的位置;
[0019]所述的輔助支承肋為U型,U型兩臂的自由端彎曲成鉤狀作為輔助支承肋的根部,U型的彎折部作為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所述支承肋中部設有供輔助支承肋前端掛置的掛鉤。
[0020]輔助支承肋彎曲成鉤狀的根部穿套于下傘軸上的樞軸支承環上,與下傘軸鉸接,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掛置在支承肋中部的掛鉤上,與支承肋鉸接。安裝時,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掛在樞軸支承環上,將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掛在支承肋中部的掛鉤上即可,拆卸時分別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和前端摘下即可,并不需要卸下樞軸支承環和支承肋上的樞軸,便于輔助支承肋的安裝與拆卸。
[0021]作為優選,所述的下傘軸包括穿套傘桿的筒體,筒體的前端為輔助支承肋的樞軸支承部,在樞軸支承部周緣上呈放射狀地設置若干個輔助支承肋收容槽,樞軸支承部上同軸嵌合安裝有樞軸支承環,所述輔助支承肋呈鉤狀的根部穿套在樞軸支承環上。
[0022]樞軸支承環可以為金屬絲,安裝時,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插入到輔助支承肋收容槽內,金屬絲穿過輔助支承肋根部的彎鉤,最后將金屬絲的兩端扭合在一起,將輔助支承肋與下傘軸鉸接在一起。
[0023]作為優選,所述的樞軸支承部的中部開設有供樞軸支承環嵌合安裝的環狀槽。
[0024]將樞軸支承環嵌合安裝在環狀槽內可防止樞軸支承環沿樞軸支承部上下送動。
[0025]作為優選,筒體的中部設置環形突起,環形突起與樞軸支承部之間具有帶過渡弧面的捏持部。
[0026]作為優選,所述捏持部的軸向長度為2?6cm。
[0027]設置捏持部方便使用者在收傘時捏持下傘軸,便于操作。
[0028]作為優選,所述筒體的末端部開設有供所述卡止突起突出的通孔。
[002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0030]輔助支承肋彎曲成鉤狀的根部穿套與下傘軸上的樞軸支承環上,與下傘軸鉸接,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掛置在支承肋中部的掛鉤上,與支承肋鉸接。安裝時,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掛在樞軸支承環上,將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掛在支承肋中部的掛鉤上即可,拆卸時分別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和前端摘下即可,并不需要卸下樞軸支承環和支承肋上的樞軸,便于輔助支承肋的案子與拆卸。
【附圖說明】
[0031]圖1為本實用新型可自動開啟的傘骨的結構示意圖;
[0032]圖2為下傘軸的結構示意圖;
[0033]圖3為輔助支承肋的結構示意圖。
[0034]圖中:1、傘桿;2、上傘軸;3、中傘軸;4、下傘軸;41、樞軸支承部;42、輔助支承肋收容槽;43、環狀槽;44、環狀突起;45、捏持部;46、通孔;5、螺旋彈簧;6、主肋;7、支承肋;8、輔助支承肋;81、輔助支承肋根部;82、輔助支承肋前端。
【具體實施方式】
[0035]為了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下面結合優選實施例及其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36]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包括:傘桿I;固定安裝在傘桿I頂端的上傘軸2;將根部樞軸安裝在上傘軸2上的多根主肋6,多根主肋6呈放射狀分布;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I上的中傘軸3;根部樞軸安裝于中傘軸3上,且其前端部樞軸安裝于主肋6的中部的多根支承肋7,多根支承肋7呈放射狀分布;位于中傘軸的下方,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I上的下傘軸4;根部樞軸安裝于下傘軸4,且其前端部安裝于支承肋中部的多根輔助支承肋8,多根輔助支承肋8呈放射狀分布;套設在中傘軸3和下傘軸4之間的傘桿I上螺旋彈簧5,該螺旋彈簧5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處于蓄能狀態;固定在傘桿I根部的手柄(圖中未示出);自如出沒地設置在傘桿I上的卡止突起(圖中未示出),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用于將下傘軸4卡止于手柄的位置。
[0037]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輔助支承肋8為U型,U型兩臂的自由端彎曲成鉤狀作為輔助支承肋的根部81,U型的彎折部作為輔助支承肋的前端82,每根支承肋7的中部設有供輔助支承肋前端82掛置的掛鉤。
[0038]輔助支承肋彎曲成鉤狀的根部81穿套于下傘軸4上的樞軸支承環上,與下傘軸4鉸接,輔助支承肋的前端82掛置在支承肋7中部的掛鉤上,與支承肋7鉸接。安裝時,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81掛在樞軸支承環上,將輔助支承肋的前端82掛在支承肋7中部的掛鉤上即可,拆卸時分別將輔助支承肋的根部81和前端82摘下即可,并不需要卸下樞軸支承環和支承肋上的樞軸,便于輔助支承肋8的安裝與拆卸。
[0039]如圖2所示,下傘軸4包括穿套傘桿的筒體,筒體的前端為輔助支承肋8的樞軸支承部41,在樞軸支承部41的周緣上呈放射狀地設置若干個輔助支承肋收容槽42,樞軸支承部41的中部開設有與其同軸的環狀槽43,環狀槽43內嵌合安裝有樞軸支承環,輔助支承肋呈鉤狀的根部81穿套在樞軸支承環上。
[0040]筒體的中部設置環形突起44,環形突起44與樞軸支承部41之間具有帶過渡弧面的捏持部45,供收攏傘骨時捏持下傘軸4。捏持部45的軸向長度為3cm。
[0041]筒體的末端部靠近手柄處開設有供卡止突起突出的通孔46。
[004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舉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可自動開啟的傘骨,包括傘桿和安裝在傘桿上的傘架,所述傘架包括: 上傘軸,固定安裝在傘桿的前端; 若干個主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上傘軸; 中傘軸,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上; 若干個支承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中傘軸,其前端部樞軸安裝于主肋的中部; 下傘軸,位于中傘軸的下方,滑動地嵌合安裝于傘桿上; 若干個輔助支承肋,其根部樞軸安裝于下傘軸,其前端部安裝于支承肋中部; 螺旋彈簧,套設在中傘軸和下傘軸之間的傘桿上,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處于蓄能狀態; 手柄,固定在傘桿的根部; 卡止突起,自如出沒地設置在所述的傘桿上,在傘骨處于收攏狀態時用于將所述下傘軸卡止于手柄的位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支承肋為U型,U型兩臂的自由端彎曲成鉤狀作為輔助支承肋的根部,U型的彎折部作為輔助支承肋的前端,所述支承肋中部設有供輔助支承肋前端掛置的掛鉤。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傘軸包括穿套傘桿的筒體,筒體的前端為輔助支承肋的樞軸支承部,在樞軸支承部周緣上呈放射狀地設置若干個輔助支承肋收容槽,樞軸支承部上同軸嵌合安裝有樞軸支承環,所述輔助支承肋呈鉤狀的根部穿套在樞軸支承環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樞軸支承部的中部開設有供樞軸支承環嵌合安裝的環狀槽。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傘骨,其特征在于,筒體的中部設置環形突起,環形突起與樞軸支承部之間具有帶過渡弧面的捏持部。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捏持部的軸向長度為2?6cm。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的末端部開設有供所述卡止突起突出的通孔。
【文檔編號】A45B25/14GK205728489SQ201620694857
【公開日】2016年11月30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9日
【發明人】金偉波
【申請人】浙江騰鑫傘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