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美容器械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帶梳齒的直發護發梳。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物質生活的提高,美容美發已經成為一大消費領域,用于美容美發的各種器具也應運而生,常見的有直發器、卷發器和梳子等等。直發器顧名思義是用于將頭發拉直的器具,卷發器是用于將頭發定型卷起來的的器具,而梳子則是用于平常的梳理頭發。
上述現有的直發器、卷發器和梳子等器具,雖可提供給使用者將頭發做成各種所需造型的功效,確實具有進步性,但是在實際使用時卻發現其自身結構和使用性能上仍存在有諸多不足,直發器僅能用于直發,卷發器僅能用于卷發,而梳子則僅能用于梳發,如此使得使用者在進行美容美發時需要頻繁地更換各種器具,為美容美發作業帶來不便,同時,使用者需要購置各種各樣的美容美發器具,大大增加了美容美發作業的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上述狀況,有必要提供一種既能保證梳發直發質量,又能起到護發作用的直發護發梳。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直發護發梳,包括相互鉸接的第一夾持單元和第二夾持單元,所述第一夾持單元和所述第二夾持單元分別具有第一夾持面和第二夾持面,在所述夾持面上分別設有第一容納腔和第二容納腔,在所述第一容納腔和所述第二容納腔內分別固定設有相對應的梳齒板,所述第一夾持單元包括有加熱單元,所述第二夾持單元包括有霧化單元,所述加熱單元與所述梳齒板電連接并可對所述梳齒板導熱,所述霧化單元與所述第二容納腔之間設有水霧噴發通道。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第一夾持單元包括上殼體和上蓋板,所述上殼體包括有第三容納腔,所述第一容納腔和所述第三容納腔分別位于所述上殼體的兩相對面,所述加熱單元設于所述第三容納腔內。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第二夾持單元包括下殼體和下蓋板,所述下殼體包括有第四容納腔,所述第二容納腔和所述第四容納腔分別位于所述下殼體的兩相對面,所述霧化單元設于所述第四容納腔內。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加熱單元包括相互電連接的PCB板和導熱元件,所述梳齒板與所述導熱元件連接,在所述上蓋板上設有控制開關,所述控制開關與所述PCB板電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霧化單元包括水箱、霧化片和分別與水箱、霧化片電性連接的控制單元,所述第四容納腔內還設有與所述水箱相連通的連接管,所述霧化片設于所述連接管與所述水霧噴發通道之間,所述水箱內設有海綿和與所述第四容納腔相通的海綿通孔,所述海綿依次穿過所述海綿通孔和連接管與所述霧化片連接,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PCB板連接并可通過控制開關控制所述水箱和所述霧化片的運行。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海綿通孔和所述水霧噴發通道之間設有密封圈。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水箱的側壁固定設有一彈簧,所述海綿一端與所述彈簧連接,另一端依次穿過所述海綿通孔和連接管與所述霧化片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下蓋板上設有水箱蓋板,所述水箱蓋板通過卡扣結構與所述下蓋板卡合連接,在所述水箱蓋板上設有若干與所述海綿外形相對應的肋板支撐結構。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上殼體上設有導光單元,在所述PCB板上連接有LED燈,所述導光單元與所述LED燈相接,所述上殼體設有與所述第一夾持面相通的通槽,所述導光單元嵌入安裝在所述通槽上。
在本實用新型上述直發護發梳中,所述第一夾持面和所述第二夾持面的邊緣分別對應設有若干梳齒,所述若干梳齒分別設于所述第一容納腔和所述第二容納腔的四周。
上述直發護發梳通過水箱中的水經海綿吸附后傳輸至連接管,水通過連接管與霧化片接觸后,通過霧化片的諧振功能使水霧化,霧化后的水離子通過水霧噴發通道直噴碰到加熱中的梳齒板,梳齒板上的梳齒再與頭發接觸達到直發護發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因加熱產生蒸汽,可以造型頭發又可以保護頭發,水霧噴發通道產生的蒸汽與加熱后的梳齒和梳子梳拉可使頭發造型又可通過蒸汽來發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分解狀態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使用狀態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去掉下蓋板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去掉上蓋板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上殼體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水箱蓋板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另一使用狀態視角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下殼體另一視角結構示意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上殼體另一視角結構示意圖。
圖中符號統一說明如下:
100、第一夾持單元;110、第一夾持面; 112、第一容納腔;114、通槽; 116、216、梳齒; 120、上蓋板; 122、控制開關; 132、第三容納腔; 130、上殼體; 134、PCB板; 136、導光單元; 137、LED燈;
200、第二夾持單元; 210、第二夾持面; 212、第二容納腔; 220、下蓋板; 230、下殼體; 232、第四容納腔; 2324、卡扣結構; 2326、肋板支撐結構; 233、水箱; 2332、水箱蓋板; 234、海綿; 2342、海綿通孔; 235、連接管; 236、霧化片; 237、水霧噴發通道; 238、密封圈; 239、彈簧;
300、梳齒板;
400、鉸鏈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直發護發梳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請參見圖1至圖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直發護發梳,包括第一夾持單元100和第二夾持單元200,第一夾持單元100和第二夾持單元200通過鉸鏈機構400可相互鉸接活動,如圖2和圖7所示,通過相對于鉸鏈機構旋轉,可使直發護發梳處于不同使用狀態。第一夾持單元100和第二夾持單元200分別具有第一夾持面101和第二夾持面201,在第一夾持面110和第二夾持面210上分別設有第一容納腔112和第二容納腔212,在第一容納腔112和第二容納腔212內分別固定設有相對應的梳齒板300,梳齒板300上設有若干梳齒,第一夾持單元100包括有加熱單元(圖中未示出),第二夾持單元200包括有霧化單元,加熱單元與梳齒板300電連接并可對梳齒板300導熱,霧化單元與第二容納腔212之間設有水霧噴發通道237,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的梳齒板300通過加熱單元使其加熱,其中霧化單元可產生霧化后的水離子,霧化后的水離子通過水霧噴發通道237發送至第二容納腔212上,最終與梳齒板300上的若干被加熱的梳齒接觸。
如圖1所示,進一步地,第一夾持單元100包括上殼體130和上蓋板120,上殼體130包括有第三容納腔132,第一容納腔112和第三容納腔132分別位于上殼體130的兩相對面,加熱單元設于第三容納腔132內,加熱單元通過熱傳導作用使梳齒板300被加熱,加熱單元設于第三容納腔132內;第二夾持單元200包括下殼體230和下蓋板220,下殼體230包括有第四容納腔232,第二容納腔212和第四容納腔232分別位于下殼體230的兩相對面,霧化單元設于第四容納腔232內,霧化單元可使水通過諧振功能使水變成水離子。
如圖1、圖4和圖6所示,加熱單元包括相互電連接的PCB板134和導熱元件,梳齒板300與導熱元件連接,并可通過導熱元件使其被加熱,在上蓋板120上設有控制開關122,控制開關122與PCB板134電連接,本實用新型控制開關122包括有若干按鍵,其中具體可包括有開關按鍵、噴霧功能按鍵、噴霧+按鍵和噴霧—按鍵。
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的霧化單元包括水箱233、霧化片236和分別與水箱233、霧化片236電性連接的控制單元,第四容納腔232內還設有與水箱233相連通的連接管235,霧化片236設于連接管235與水霧噴發通道237之間,水箱233內設有海綿234和與第四容納腔232相通的海綿通孔2342,海綿234依次穿過海綿通孔2342和連接管235與霧化片236連接,控制單元與PCB板134連接并可通過控制開關控制水箱233和霧化片236的運行,本實用新型通過水箱233中的水經海綿234吸附后傳輸至連接管235,水通過連接管235與霧化片236接觸后,通過霧化片236的諧振功能使水霧化,霧化后的水離子通過水霧噴發通道237直噴碰到加熱中的梳齒板300,梳齒板300上的梳齒再與頭發接觸達到直發護發的目的。
如圖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直發護發梳中的海綿通孔2342和水霧噴發通道237之間設有密封圈238,通過密封圈238可避免水箱233中的水進入水霧噴發通道237外;在水箱233的側壁固定設有一彈簧239,海綿234一端與彈簧239連接,另一端依次穿過海綿通孔2342和連接管235與霧化片236連接,通過彈簧239可在使用時作用力于海綿234,使海綿234的水順利通過連接管235與霧化片236接觸。
如圖1和圖8所示,在下蓋板220上設有水箱蓋板2332,水箱蓋板2332通過卡扣結構2324與下蓋板220卡合連接,在水箱蓋板2332上設有若干與海綿234外形相對應的肋板支撐結構2326。
如圖4和圖5所示,在上殼體130上設有導光單元136,在所述PCB板上連接有LED燈137,所述導光單元136與所述LED燈137相接,上殼體130設有與第一夾持面110相通的通槽114,導光單元136嵌入安裝在通槽114上,當導光單元136通過PCB板134導通電源后,導光單元136將PCB板134上的LED燈導入通槽114處,通過通槽114可使LED燈在第一夾持面110上顯示,通過LED燈可起到殺菌消毒作用。
在第一夾持面110和第二夾持面210的邊緣分別對應設有若干梳齒116、216,若干梳齒116、216分別設于第一容納腔112和第二容納腔212的四周。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