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救援、煤炭挖采、施工現場等危險工種使用的安全帽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能對佩戴人員全過程進行有害氣體檢測、受到撞擊能發出求救警報的一種危險工種聲光警報安全帽。
背景技術:
隨著我們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的逐步重視,煤炭、石油、建筑、電力、冶金、消防等行業對安全帽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安全帽所表現出的作用也引起各界關注。
現有安全帽大部分僅有減緩機械撞擊的保護功能,有些具有智能功能的也只是解決了門禁或連接攝像頭解決現場圖像的功能。當有害氣體悄然而至,給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而憑借人體能力卻無法感知;當個人或者集體發生安全事故時,奄奄一息的工作人員無法發出求救信號,心有余而力不足,白白犧牲性命;救援時也經常會因為沒有聲光警報信號,不能準確定位傷員位置,給救援帶來不便,延誤治療。到目前為止,亦未見有解決上述缺陷的危險工種聲光警報安全帽設計出現。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危險工種聲光警報安全帽,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安全帽的不足。
為了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危險工種聲光警報安全帽,包括安全帽主體,還包括氣體檢測系統、聲控系統、聲光警報系統、電源、開關鍵,均安裝在安全帽主體上,其中氣體檢測系統包括氣體探測器和氣體控制器,聲控系統包括聲音接收器和聲音控制器,聲光警報系統包括警示燈和警報播放孔。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電源為鋰電池。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氣體檢測系統安裝在安全帽主體頂部,該氣體檢測系統沒有顯示器,為質量較輕的一種。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氣體探測器用于探明氣體種類和濃度,所述氣體控制器根據該氣體探測器探明的有害氣體濃度控制所述的聲光警報系統。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聲音控制器安裝在安全帽主體頂部,主要功能接收所述聲音接收器傳遞來的電子信號控制所述的聲光警報系統,該聲音接收器安裝在安全帽主體內部。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警示燈安裝在安全帽主體前、后、左、右四個方位,該警示燈為紅色LED,所述警報播放孔安裝在安全帽主體頂部,播放聲音警報。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聲光警報系統根據所述氣體控制器和所述聲音控制器發出不同頻率的聲光警報,聲光頻率有。
進一步而言,上述方案中,所述氣體檢測系統和所述聲控系統并聯后與所述聲光警報系統、電源和開關鍵串聯。
與現有普通安全帽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特點:
(1)安全帽使用者頭部受到撞擊時,聲控系統接收聲音并調控警報系統發出求救信號,第一時間告知危情;
(2)安全帽使用者工作過程中,人體不易感知的有害氣體泄漏時,通過判斷聲光警報系統發出的聲光信號,及時做出反應;
(3)使用方便,戴好安全帽接通電源即可。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信號傳遞結構示意圖。
其中,圖1、圖2的符號說明如下:
1、安全帽主體,2、氣體檢測系統,3、聲控系統,4、聲光警報系統,5、電源6、開關鍵,21、氣體探測器,22、氣體控制器,31、聲音接收器,32、聲音控制器,41、警示燈,42、警報播放孔。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分別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電路信號傳遞結構示意圖。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作進一步地詳細描述。
一種危險工種聲光警報安全帽,包括安全帽主體1,還包括氣體檢測系統2、聲控系統3、聲光警報系統4、電源5、開關鍵6,均安裝在安全帽主體1上,其中氣體檢測系統2包括氣體探測器21和氣體控制器22,聲控系統3包括聲音接收器31和聲音控制器32,聲光警報系統4包括警示燈41和警報播放孔42。
氣體檢測系統2、聲音控制器32、電源5、開關鍵6、均安裝在安全帽主體1的頂部,警示燈41為紅色LED,安裝在安全帽主體1前、后、左、右四個方位。
聲音接收器32安裝在安全帽主體1的內側,盡可能不受外界聲音干擾,只接受來自安全帽主體1受撞擊發出的聲音。
當安全帽主體1接觸到有毒氣體時,氣體檢測系統2通過氣體探測器21探明有毒氣體濃度,氣體控制器22根據氣體濃度指導聲光警報系統4發出高、低不同頻率的聲光警報。高頻率聲光警報,提醒安全帽使用者處境極度危險,應迅速撤離;低頻率聲光警報,提醒安全帽使用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有害氣體釋放、擴散,消除有害氣體的對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威脅。
當安全帽主體1受到撞擊時,聲音接收器31接收撞擊聲,聲音控制器32指導聲光警報系統4發出聲光求救信號。
氣體檢測系統2與聲控系統3并聯后與聲光警報系統4、電源5、開關鍵6串聯;當安全帽使用不當(碰撞等)導致聲光警報系統4發出不必要聲光警報時,可通過開關鍵6將聲光警報系統4關閉。
上述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限制,只要是不經過創造性勞動即可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實現的技術方案,均應視為落入本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