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包括盒體和盒蓋,所述盒蓋設置在所述盒體的頂部,所述盒蓋上設置有防塵結構,所述防塵結構包括相切設置的上凹坑和下凹坑。相切的凹坑相鄰內壁互相碰穿,從而在保證透氣的同時異物不會直接落入盒體內。
【專利說明】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空氣清新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空氣清新機被廣泛的應用到汽車及日常生活的各個領域,現有技術下的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頂部的芳香孔一般采用通孔設置,在使用過程中,一些灰塵等異物很容易直接落入芳香盒內,從而影響芳香盒的防塵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能夠有效防止灰塵等異物落入芳香盒內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
[0004]為達此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包括盒體和盒蓋,所述盒蓋設置在所述盒體的頂部,所述盒蓋上設置有防塵結構,所述防塵結構包括相切設置的上凹坑和下凹坑。
[0006]其中,所述防塵結構包括若干組相切設置的上凹坑和下凹坑。
[0007]其中,所述上凹坑設置在所述盒蓋的頂部,所述下凹坑設置在所述盒蓋的底部。
[0008]其中,所述上凹坑和下凹坑分別為相同的長槽形凹坑。
[0009]其中,所述上凹坑與所述下凹坑的相鄰一側相切。
[0010]其中,所述上凹坑與所述下凹坑的深度分別大于等于2/3盒蓋的厚度。
[0011]其中,所述盒蓋的底面邊緣設置有與所述盒體內壁相配合的凸緣。
[0012]其中,所述盒蓋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盒體頂部上的凸臺相配合的凹槽。
[0013]其中,所述凹槽側的邊緣延長至盒體的外側。
[001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包括盒體和盒蓋,所述盒蓋設置在所述盒體的頂部,所述盒蓋上設置有防塵結構,所述防塵結構包括相切設置的上凹坑和下凹坑。相切的凹坑相鄰內壁互相碰穿,從而在保證透氣的同時異物不會直接落入盒體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的分解示意圖。
[0016]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的主視圖。
[0017]圖3是圖2AA面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8]圖4是圖3B處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0019]圖中:1.盒蓋、2.盒體、3.上凹坑、4.下凹坑、5.防塵結構、6.凸緣、7.凹槽、8.凸臺。【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1至5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0021]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包括盒體2和盒蓋1,所述盒蓋I設置在所述盒體2的頂部,所述盒蓋I上設置有防塵結構5,所述防塵結構5包括相切設置的上凹坑3和下凹坑4。相切的凹坑相鄰內壁互相碰穿,從而在保證透氣的同時異物不會直接落入盒體內。
[0022]所述防塵結構5包括若干組相切設置的上凹坑3和下凹坑4。
[0023]所述上凹坑3設置在所述盒蓋I的頂部,所述下凹坑4設置在所述盒蓋I的底部。
[0024]所述上凹坑3和下凹坑4分別為相同的長槽形凹坑。
[0025]所述上凹坑3與所述下凹坑4的相鄰一側相切。相切的凹坑相鄰內壁互相碰穿,從而在保證透氣的同時異物不會直接落入盒體內。
[0026]所述上凹坑3與所述下凹坑4的深度分別大于等于2/3盒蓋I的厚度。此結構設計能夠有效的保證相切的內壁互相碰穿,從而保證透氣的同時異物不會直接落入盒體內。
[0027]所述盒蓋I的底面邊緣設置有與所述盒體2內壁相配合的凸緣6。凸緣的設置能夠有效的保證盒蓋與盒體緊密的配合,避免芳香劑從邊緣揮發出來。
[0028]所述盒蓋I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盒體2頂部上的凸臺8相配合的凹槽7。
[0029]所述凹槽7側的邊緣延長至盒體2的外側。此結構設置能夠方便盒蓋的開啟。
[0030]以上結合具體實施例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原理。這些描述只是為了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基于此處的解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的勞動即可聯想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方式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包括盒體(2)和盒蓋(I ),所述盒蓋(I)設置在所述盒體(2)的頂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I)上設置有防塵結構(5),所述防塵結構(5)包括相切設置的上凹坑(3)和下凹坑(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塵結構(5)包括若干組相切設置的上凹坑(3)和下凹坑(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凹坑(3 )設置在所述盒蓋(I)的頂部,所述下凹坑(4 )設置在所述盒蓋(I)的底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凹坑(3)和下凹坑(4)分別為相同的長槽形凹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凹坑(3)與所述下凹坑(4)的相鄰一側相切。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凹坑(3)與所述下凹坑(4)的深度分別大于等于2/3盒蓋(I)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O的底面邊緣設置有與所述盒體(2)內壁相配合的凸緣(6)。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I)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盒體(2)頂部上的凸臺(8)相配合的凹槽(7)。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空氣清新機的芳香盒組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7)側的邊緣延長至盒體(2)的外側。
【文檔編號】A61L9/12GK203458620SQ201320532883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9日
【發明者】蔣寧 申請人:福爾斯通電子(昆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