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草針,其特征在于,為蘆葦草針在以下中藥組分所形成混合物中燜制而成(以重量份計):
川羌活 5~15;
川獨活 5~15;
北防風 5~15;
粉干葛 5~15;
香白芷 5~15;
芷川芎 5~15;
淮木蓮 5~15;
凈麻黃 2~8;
北細莘 2~8;
炙甘草2~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草針,其特征在于,所述蘆葦草針為6、7月份每天卯時采集的鮮蘆葦草針,晾干。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針,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分還包括5~15份的漂蒼術。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針,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分還包括5~15份的綠昇麻。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針,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分還包括5~15份的荊芥穗。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針,其特征在于,中藥組分的優選組分及配比為(以重量份計):川羌活 10;川獨活10;北防風 10;粉干葛 10;香白芷 10;芷川芎10;淮木蓮 10;凈麻黃 5;北細莘 5;炙甘草5。
7.一種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草針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給定的中藥組分覆蓋住蘆葦草針,悶制預定時間,以充分喂養蘆葦草針。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藥組分共細為末,并將所形成的中藥粉均勻的撒在蘆葦草針上,在常溫條件下悶制。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悶制時間為24小時。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草針在治療鼻炎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