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配方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當人們因為運動或者在工作當中不小心將身體的某一部位扭傷時,會使用冰敷進行消腫或者使用噴霧劑進行活血止痛,但是不管是冰敷還是使用噴霧劑,都存在以下缺陷:一方面,不能口服,藥物利用度低;另一方面,治療時間長,療效差;再一方面,噴霧劑含有酒精,從而酒精過敏者無法使用。
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致力于開發一種能夠有效提高藥物利用度的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有效提高藥物利用度的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配方,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備而成:紅花48-52份、白芷98-102份、延胡98-102份、川烏48-52份、檀香28-32份、血竭48-52份、生地48-52份、生三七48-52份、冰片48-52份、樟腦28-32份和薄荷腦48-52份。
為了使效果達到最佳,紅花50份、白芷100份、延胡100份、川烏50份、檀香30份、血竭50份、生地50份、生三七50份、冰片50份、樟腦30份和薄荷腦50份。
一種用于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以下原材料放入容器中;
紅花48-52份、白芷98-102份、延胡98-102份、川烏48-52份、檀香28-32份、血竭48-52份、生地48-52份和生三七48-52份;
2)在容器中加入2200-400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3)將容器密封14天;
4)在容器中加入2200-400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5)將容器密封7天;
6)將容器中的澄明液全部提取出來;
7)將容器中的原材料用蒸餾水浸泡1天;
8)抽取容器中的液體;
9)將澄明液和液體同時放入蒸餾容器中進行蒸餾;蒸餾容器中的蒸餾母液的溫度達到85°后,停止加熱;
10)在蒸餾母液中加入冰片48-52份、樟腦28-32份、薄荷腦48-52份和吐溫80進行攪拌,直到澄明時停止攪拌;
11)在蒸餾母液中加入蒸餾水,使蒸餾母液與蒸餾水的總份數達到4000份;
12)進行過濾分裝。
為了使原材料中的藥物更易溢出,在步驟1)中,將原材料放入容器之前,將原材料粉碎成粗粉。
為了使效果達到最佳,步驟1)中紅花50份、白芷100份、延胡100份、川烏50份、檀香30份、血竭50份、生地50份和生三七50份;
步驟2)和步驟4)中均加入230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步驟10)中,冰片50份、樟腦30份、薄荷腦50份和吐溫80進行攪拌。
作為優選,在步驟3)和步驟5)中,在封閉14天和封閉7天時,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
作為優選,每天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的時間為10分鐘。
作為優選,步驟7)中,確認原材料全部浸泡在蒸餾水中。
作為優選,步驟9)中,將蒸餾分離出來的酒精進行回收。
作為優選,步驟12),在過濾分裝之前,對步驟11)中的液體進行密封和靜置。
本發明一方面,能夠口服,有效的提高了藥物利用度;另一方面,縮短了治療時間,療效佳;再一方面,適用于酒精過敏者。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備而成:紅花48份、白芷98份、延胡98份、川烏48份、檀香28份、血竭48份、生地48份、生三七48份、冰片48份、樟腦28份和薄荷腦48份。
一種用于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以下原材料粉碎成粗粉,然后放入容器中;
紅花48份、白芷98份、延胡98份、川烏48份、檀香28份、血竭48份、生地48份和生三七48份;
2)在容器中加入215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3)將容器密封14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4)在容器中加入215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5)將容器密封7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6)將容器中的澄明液全部提取出來;
7)將容器中的原材料用蒸餾水浸泡1天,并確認原材料全部浸泡在蒸餾水中;
8)抽取容器中的液體;
9)將澄明液和液體同時放入蒸餾容器中進行蒸餾;蒸餾容器中的蒸餾母液的溫度達到85°后,停止加熱,同時將蒸餾分離出來的酒精進行回收;
10)在蒸餾母液中加入冰片48份、樟腦28份、薄荷腦48份和吐溫80進行攪拌,直到澄明時停止攪拌;
11)在蒸餾母液中加入蒸餾水,使蒸餾母液與蒸餾水的總份數達到4000份;
12)對步驟11)中的液體進行密封和靜置,最后進行過濾分裝。
實施例2
一種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備而成:紅花50份、白芷100份、延胡100份、川烏50份、檀香30份、血竭50份、生地50份、生三七50份、冰片50份、樟腦30份和薄荷腦50份。
一種用于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以下原材料粉碎成粗粉,然后放入容器中;
紅花50份、白芷100份、延胡100份、川烏50份、檀香30份、血竭50份、生地50份和生三七50份;
2)在容器中加入230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3)將容器密封14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4)在容器中加入230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5)將容器密封7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6)將容器中的澄明液全部提取出來;
7)將容器中的原材料用蒸餾水浸泡1天,并確認原材料全部浸泡在蒸餾水中;
8)抽取容器中的液體;
9)將澄明液和液體同時放入蒸餾容器中進行蒸餾;蒸餾容器中的蒸餾母液的溫度達到85°后,停止加熱,同時將蒸餾分離出來的酒精進行回收;
10)在蒸餾母液中加入冰片50份、樟腦30份、薄荷腦50份和吐溫80進行攪拌,直到澄明時停止攪拌;
11)在蒸餾母液中加入蒸餾水,使蒸餾母液與蒸餾水的總份數達到4000份;
12)對步驟11)中的液體進行密封和靜置,最后進行過濾分裝。
實施例3
一種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材料制備而成:紅花52份、白芷102份、延胡102份、川烏52份、檀香32份、血竭52份、生地52份、生三七52份、冰片52份、樟腦32份和薄荷腦52份。
一種用于活血消腫止痛口服液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以下原材料粉碎成粗粉,然后放入容器中;
紅花52份、白芷102份、延胡102份、川烏52份、檀香32份、血竭52份、生地52份和生三七52份;
2)在容器中加入225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3)將容器密封14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4)在容器中加入2250份的95%的酒精溶液;
5)將容器密封7天,每天均需打開容器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每次攪拌時間為十分鐘;
6)將容器中的澄明液全部提取出來;
7)將容器中的原材料用蒸餾水浸泡1天,并確認原材料全部浸泡在蒸餾水中;
8)抽取容器中的液體;
9)將澄明液和液體同時放入蒸餾容器中進行蒸餾;蒸餾容器中的蒸餾母液的溫度達到85°后,停止加熱,同時將蒸餾分離出來的酒精進行回收;
10)在蒸餾母液中加入冰片52份、樟腦32份、薄荷腦52份和吐溫80進行攪拌,直到澄明時停止攪拌;
11)在蒸餾母液中加入蒸餾水,使蒸餾母液與蒸餾水的總份數達到4000份;
12)對步驟11)中的液體進行密封和靜置,最后進行過濾分裝。
本發明中,實施例2為最優方案。
表一為實施例1、實施例2和試驗組3與對照組的總效率對比
表一
表一為實施例1與對照組的病情療效對比
表一
表二為實施例2與對照組的病情療效對比
表二
表三為實施例3與對照組的病情療效對比
表三
本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不僅能夠口服,而且還能夠外用(直接噴在傷口上進行擦拭)。有效的提高了藥物利用度;縮短了治療時間;并且適用于酒精過敏者,以上實施例1至實施例3均采用口服用法。
表四為實施例2(口服與外用同時使用時)與對照組的病情療效對比
表四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發明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發明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