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克飛龍聯合氟康唑在制備抗真菌產品中的用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聯合應用時,利克飛龍與氟康唑的最低抑菌濃度分別為:16μg/ml、1μg/ml。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聯合應用時,利克飛龍與氟康唑的濃度分別為:16-128μg/ml、1-64μg/ml。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真菌為耐藥白色念珠菌。
5.一種抗真菌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利克飛龍和氟康唑。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藥物組合物中,利克飛龍的濃度大于或等于16μg/ml,氟康唑的濃度大于或等于1μg/ml。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藥物組合物中,利克飛龍的濃度為16-128μg/ml,氟康唑的濃度為1-64μg/ml。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藥物組合物中,利克飛龍的濃度為16μg/ml,氟康唑的濃度為1μg/ml。
9.如權利要求5-8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真菌為耐藥白色念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