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牙齒矯治器,包括:上頜第一和二磨牙帶環、微種植支抗釘、鎳鈦拉簧、正畸結扎絲;其特征在于,牙齒矯治器還包括:磨牙遠移腭桿、帶環連接桿,其中,所述磨牙遠移腭桿包括:主腭桿垂直部、水平部和兩個牽引鉤,所述磨牙遠移腭桿焊接于所述上頜第一、二磨牙帶環上,使用所述正畸結扎絲將所述鎳鈦拉簧拉開一倍長度,使所述鎳鈦拉簧一端與所述微種植支抗釘頭部結扎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磨牙遠移腭桿上的所述兩個牽引鉤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腭桿垂直部的牙合齦距離與上頜磨牙根分歧高度的一致,水平部牽引鉤之間的寬度和微種植支抗釘之間寬度一致,微種植支抗釘的施力點和上頜磨牙阻抗中心高度一致;上頜第一和二磨牙帶環焊有MBT頰面管。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鎳鈦拉簧的一端通過所述正畸結扎絲和所述微種植支抗釘的頭部結扎連接,鎳鈦拉簧的另一端使用所述正畸結扎絲引導繞過兩側所述上頜磨牙的所述帶環連接桿后,再次結扎于所述微種植支抗釘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牽引鉤均位于所述水平部,所述牽引鉤的尖端及開口相對。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種植支抗釘為絕對支抗。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磨牙遠移腭桿由直徑1.0mm的不銹鋼圓絲彎制而成,所述牽引鉤由直徑0.8mm的不銹鋼絲彎制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頜第一和二磨牙帶環由0.3mm厚度的不銹鋼片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齒矯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帶環連接桿由直徑0.8mm的不銹鋼絲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