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座椅、靠背、氣墊、電機、旋轉軸、吸氣泵、第一排氣管、壓力傳感器、第二排氣管、調節閥、伸縮桿、頭枕,所述的靠背貫穿座椅右側,所述的靠背與座椅轉動相連,所述的氣墊數量為若干件,所述的氣墊位于靠背左側,所述的氣墊與靠背膠水相連,所述的電機位于座椅右側上端,所述的電機與座椅螺紋相連,所述的旋轉軸位于電機前端,所述的旋轉軸與電機緊配相連,且所述的旋轉軸貫穿座椅,所述的旋轉軸與座椅轉動相連,且所述的旋轉軸貫穿靠背,所述的旋轉軸與靠背緊配相連,所述的吸氣泵位于座椅底部,所述的吸氣泵與座椅螺紋相連,所述的第一排氣管位于吸氣泵右側,所述的第一排氣管與吸氣泵螺紋相連,所述的壓力傳感器位于第一排氣管外壁,所述的壓力傳感器與第一排氣管螺紋相連,所述的第二排氣管數量為若干件,所述的第二排氣管貫穿靠背右側,所述的第二排氣管一端與氣墊螺紋相連,且所述的第二排氣管另一端與第一排氣管螺紋相連,所述的調節閥位于第二排氣管外壁,所述的調節閥與第二排氣管螺紋相連,所述的伸縮桿位于靠背頂部前后兩端,所述的伸縮桿與靠背滑動相連,所述的頭枕位于伸縮桿頂部,所述的頭枕與伸縮桿螺紋相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椅頂部左側前后兩端還設有扶手,所述的扶手與座椅螺紋相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扶手左側還設有第一開關,所述的第一開關與扶手螺紋相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扶手左側還設有第二開關,所述的第二開關與扶手螺紋相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靠背內部頂端兩側還設有第一導向槽,所述的第一導向槽與靠背一體相連,且所述的第一導向槽與伸縮桿滑動相連。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靠背內部上端兩側還設有第二導向槽,所述的第二導向槽與靠背一體相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導向槽內部兩側還設有彈簧,所述的彈簧與第二導向槽膠水相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前端還設有定位銷,所述的定位銷與彈簧膠水相連。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背部燒傷患者用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伸縮桿內部還均設有定位孔,所述的定位孔為圓形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