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機架;
一左機架基座和一右機架基座,分別設置在所述機架的左右兩側;以及
一床體,所述床體包括:
一床板;以及
一左床腳和一右床腳,分別與所述左機架基座和所述右機架基座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機架基座和所述右機架基座中分別設置有一第一左驅動部件和一第一右驅動部件,用于驅動所述左床腳和所述右床腳的升降移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左驅動部件包括:
一左運動機構,包括一左滑軌和一左滑塊,其中所述左滑軌被設置于所述左機架基座上,所述左滑塊與所述左床腳連接,通過所述左滑塊在所述左滑軌中的滑動來帶動所述左床腳上下移動;以及
一左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左運動機構的左滑塊;
所述第一右驅動部件包括:
一右運動機構,包括一右滑軌和一右滑塊,其中所述右滑軌被設置于所述右機架基座上,所述右滑塊與所述右床腳連接,通過所述右滑塊在所述右滑軌中的滑動來帶動所述右床腳上下移動;以及
一右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右運動機構的右滑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驅動機構和所述右驅動機構分別選自由電動推桿、電機減速機、螺旋升降機構以及鏈輪鏈條機構組成的組。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機架基座和所述右機架基座中分別設置有一第二左驅動部件和一第二右驅動部件,用于驅動所述機架相對于所述床體的前后傾斜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板與所述左床腳和所述右床腳之間設置有一第三驅動部件,用于驅動所述床板相對于所述機架的前后移動。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驅動部件包括:
一傳動機構,與所述床板連接;以及
一驅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傳動機構來帶動所述床板前后移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電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醫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醫學成像系統還包括一手柄,所述手柄連接到所述電機的一輸出端,其中,所述手柄的轉動能夠旋轉所述電機以帶動所述床板前后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