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輔助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兒童股骨遠端骨折的體位支撐墊。
背景技術:
目前醫院對于腿部患病的患者為了避免下肢部分懸空,增強血液循環,減輕下肢腫脹,通常使用腿墊將下肢進行托墊,使下肢抬高。但是在實際中,一般采用替代物進行托墊,如枕頭或方形海綿墊等,不舒服,又不利于身體的療養恢復,特別是針對2-5歲的兒童,目前沒有特殊的體位支撐墊。如中國專利201020161499.1“小腿體位墊”和中國專利201520621872.X“充氣式下肢體位墊”,都是針對普通成年人設計的?,F有技術中,兒童骨折后,用牽引治療方法,只是簡單固定,牽引沒有合適支撐墊,或者臨時拼湊不同型號的體位墊,高度不夠用時家屬常用被服撐起,雖然可以輕微的滿足治療需求,但是由于患兒受傷部位的不同,應該人性化為患兒著想,滿足臨床更高的要求。由于兒童是特殊的人體,不同年齡段身高差異使得體位墊設計不能精確到每個人,而且兒童股骨近端骨折部位是一個特殊的部位,現有臨床的體位墊不適宜,從高度、角度均不能滿足治療的目的。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的臨床體位墊不適宜,從高度、角度均不能滿足治療的目的問題,提供了一種兒童股骨遠端骨折的體位支撐墊,解決2-5歲兒童股骨遠端骨折這個特殊骨折部位恢復過程不舒適的問題,能從高度、角度上滿足治療目的,患兒恢復快。
一種兒童股骨遠端骨折的體位支撐墊,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體,所述支撐體表面為支撐面,所述支撐面的一側設有斜面,所述所述支撐面的上表面設有凹弧面,所述斜面與所述凹弧面圓滑連接,所述支撐體的高度為20-24cm所述凹弧面的凹陷深度為2-4cm,所述斜面的長度為18-20cm,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70°。
所述凹弧面的凹陷深度為3cm。
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
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60°。
所述斜面的最低點與所述支撐體的底部距離為1-3cm。
所述支撐體的長度為45-50cm,優選47cm。
所述支撐體的內層為海綿層,所述海綿層外部包有棉布層。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凹弧面用于放置兒童的小腿部分,與小腿的腿肚形狀匹配,斜面與兒童的大腿接觸,腳后跟放置在凹弧面與支撐面的交界處,支撐體的整個結構更加符合兒童的人體工學。本實用新型是臨床測量2-5歲兒童的大腿長度和小腿長度后,根據人體結構精心設計的,與現有技術股骨干骨牽引治療方法相比,具有輕便、好護理、不易壓瘡、美觀、透氣性好的功能,臨床運用患兒的肢體時,患兒感覺舒服,并可以進行功能鍛煉,便于護理人員觀察。海綿層較為柔軟,海綿層外包裹的棉布層可以清洗,消毒方便,同人體組織有良好的相容性。本實用新型有利于環保、降低患兒的勞動強度、縮短患兒的住院天數,并減輕患兒及家屬的憂慮等,已在臨床上試驗,效果很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中,1、支撐體,2、支撐面,3、斜面,4、凹弧面。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做出說明。
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兒童股骨遠端骨折的體位支撐墊,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體,所述支撐體表面為支撐面,所述支撐面的一側設有斜面,所述支撐面的上表面設有凹弧面,所述斜面與所述凹弧面圓滑連接,所述支撐體的高度為20-24cm,所述凹弧面的凹陷深度為2-4cm,所述斜面的長度為18-20cm,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70°。
所述凹弧面的凹陷深度為3cm。
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
所述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60°。
所述斜面的最低點與所述支撐體的底部距離為1-3cm。
所述支撐體的長度為45-50cm,優選47cm。
上述尺寸可以根據兒童的具體年齡和身高調整,根據兒童的大腿和小腿長度,當患兒為2-3歲時,將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設計為45°,根據4-5歲兒童的大腿長度和小腿長度,將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設計為60°,這是符合大多數兒童生長身高的角度。對于2-5歲的兒童,將體位支撐墊的長度設計為47cm,高度設計為22cm,凹弧面的凹陷深度設計為3cm,斜面的長度設計為19cm,斜面底端距離支撐體底端的距離為2cm,這種體位支撐墊基本能滿足2-5歲兒童的要求,并已經過臨床試驗。
臨床基于成人型下肢體位墊的基礎,對不同年齡的兒童適用標準也略有不同,根據2-3歲兒童的大腿長度和小腿長度,設計斜面長度13cm、斜面寬度6cm,斜面底邊到支撐體底面距離為7cm,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根據4-5歲兒童的大腿長度和小腿長度,設計斜面長度14cm、斜面寬度6.5cm和斜面底邊到支撐體底面距離為7cm,斜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60°。
使用時,兒童的大腿與斜面接觸,小腿放置在凹弧面處,腳后跟放置在支撐體的剩余部分,整個形狀和尺寸符合2-5歲兒童的工體學,用于兒童股骨遠端骨折時高度、角度均合適,治療恢復快。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