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組織閉合組件,所述組織閉合組件包括組織閉合裝置,所述組織閉合裝置包括底座、與所述底座配合的壓板以及推釘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閉合組件還包括裝配至所述組織閉合裝置并可選擇地與所述推釘塊脫開或配接的切刀,所述推釘塊包括位于所述底座近端的一初始位置、位于所述底座遠端的一釘閉合位置和一拉回位置,所述拉回位置位于所述初始位置和釘閉合位置之間,其中初始位置時,所述推釘塊與所述切刀脫開,釘閉合位置時,所述推釘塊與所述切刀配接,所述組織閉合裝置還包括置釘部,所述置釘部設置于所述底座遠端且用于放置所述切刀,當所述推釘塊從釘閉合位置向拉回位置移動時,所述推釘塊與所述切刀配合以驅動切刀從所述底座遠端向近端移動以切斷組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刀包括用于切斷組織的切割部,及分別位于所述切割部的相對兩側且與所述切割部相連接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可選擇性地與所述推釘塊脫開或配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部上設有用于將組織切斷的戟刃,所述戟刃具有尖端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部上還設有用于滑動切斷側壁組織的斜刃,所述斜刃沿曲線延伸,且所述斜刃與所述戟刃平滑連接,所述斜刃設置為兩個,且所述兩個斜刃分布于所述戟刃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上均設有配接部,所述推釘塊具有可選擇地與所述配接部配接或脫開的接合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接部為卡扣,所述接合部為突起。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部、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焊接在一起。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部、所述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采用一體成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置釘部還用于放置至少一個閉合釘,所述推釘塊和所述置釘部設置為可配合地驅使位于置釘部的閉合釘成型的結構,所述推釘塊由近端向遠端驅動所述閉合釘成型時,所述切刀相對于所述置釘部固定不動,從而不切割組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閉合釘設置為兩個,且所述兩個閉合釘分別位于所述切刀的兩側。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置釘部設有臺階,以限制所述閉合釘向近端方向移動,當所述推釘塊與所述切刀配接并驅動所述切刀向近端移動時,所述閉合釘相對于所述置釘部保持不動。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釘塊具有用于所述閉合釘成型的釘成型槽和用于壓縮組織的側壁,所述側壁高于所述釘成型槽。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釘塊位于所述側壁之間設有中壁,所述中壁低于所述側壁。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壁具有弧形凹空部。
15.一種醫療器械,包括器械本體、連接所述器械本體的擊發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醫療器械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織閉合組件,所述組織閉合組件可拆裝地連接所述器械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