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嬰幼兒手術麻醉體位固定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對活動護手板、墊肩板、軀干板、一對護腿板、麻醉頭架桿、一對麻醉頭架及多條固定軟帶;所述的一對護腿板的一端分別連接在所述的軀干板的一端,所述的一對護腿板的另一端相互分開呈“V”性結構;所述的墊肩板的一端中部固定連接在所述的軀干板的另一端,所述的墊肩板與所述的軀干板垂直呈“⊥”形結構;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分別通過滑槽活動連接在所述的墊肩板的另一端,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版分別通過滑槽水平滑動,所述的墊肩板與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垂直呈“T”形結構,所述的多條固定軟帶分別設置在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及一對護腿板上,四肢通過所述的多條固定軟帶分別固定設置在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及一對護腿板上;所述的一對麻醉頭架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的墊肩板的兩側端,所述的一對麻醉頭架上分別對稱設有固定孔,所述的麻醉頭架桿為“U”形結構,所述的麻醉頭架桿的開口端分別對應插入在所述的固定孔內(nè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幼兒手術麻醉體位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墊肩板的高度比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軀干板及一對護腿板的高度高出1.5cm。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嬰幼兒手術麻醉體位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通過滑槽移動范圍為2cm。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嬰幼兒手術麻醉體位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麻醉頭架桿為圓形金屬桿。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嬰幼兒手術麻醉體位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對活動護手板、墊肩板、軀干板及一對護腿板的表面均覆蓋包皮海綿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