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貼敷在蘋果肌區域的第一膜片,所述第一膜片的兩側設有第一提拉片,所述第一提拉片上設有用于套掛在耳朵上的第一掛耳;
用于貼敷在下巴和臉頰區域的第二膜片,所述第二膜片的兩側設有第二提拉片,所述第二提拉片上設有用于套掛在耳朵上的第二掛耳;
所述第二膜片連接在第一膜片的底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片和第二膜片均包括彈性膜布層、水凝膠層以及隔水層,所述水凝膠層貼附固定在彈性膜布層上,所述隔水層以可拆卸的方式貼敷在水凝膠層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掛耳和第二掛耳結構相同,所述第一掛耳為設置在第一提拉片上的直線開口結構,所述直線開口結構的中央位置為切開結構,所述切開結構的兩端為易于撕裂的斷續連接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膜片與第一膜片的臨接處的兩側分別設有V形缺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膜片上設有用于通過鼻子的、開口方向向上的中央缺口,所述中央缺口下方設有用于通過嘴巴的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膜片與第一膜片的臨接處設有弧線開口結構,所述弧線開口結構的一端位于第二膜片和第一膜片的側邊,另一端距通孔的邊緣一定距離以避免第二膜片與第一膜片完全分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貼敷在額頭區域的第三膜片,所述第三膜片連接于第一膜片的頂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能夠覆蓋鼻子的第四膜片,所述第四膜片連接在額頭部的底部中央處,并覆蓋所述中央缺口。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膜片與第一膜片之間設有一段相互分離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掛耳式提拉瘦臉水凝膠面膜,其特征在于,第三膜片和第四膜片均包括彈性膜布層、水凝膠層以及隔水層,所述水凝膠層貼附固定在彈性膜布層上,所述隔水層以可拆卸的方式貼敷在水凝膠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