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器械技術領域,特別是臨床醫學外科手術輔助器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能夠準確穿刺腦室的簡易定向裝置。
背景技術:
腦積水的的手術治療之一為腦室腹腔分流術。在手術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進行側腦室的穿刺,而準確穿刺到位是手術成功的關鍵,以往的手術方式常常是以枕外粗隆上7cm,中線旁開3cm為穿刺點,穿刺方向為眉弓中點。由于術中為全麻鋪單,僅暴露穿刺點,難以有效的對穿刺方向進行精確把握,應用頭架式立體定向儀定位穿刺不僅耗時費力,費用昂貴,不適用于急救病人的治療,另外一些基層醫院無大型立體定向定位儀,僅僅根據術者的手術經驗進行“盲穿”,結果導致腦室端置管位置不理想,有時甚至需要二次手術進行調整。不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及經濟負擔,使手術風險增加,還造成了醫療資源的浪費。目前急需一種結構簡單、操作便捷、成本低廉、適用于急救病人治療且能夠迅速準確定位的腦室穿刺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腦積水手術治療中進行腦室端的穿刺過程中易出現穿刺方向不準,不適于急救病人治療的問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便捷、成本低廉、能夠加快手術進度且能夠準確定位的腦室穿刺裝置。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簡易定向腦室穿刺裝置包括導向定位支架以及導向定位套筒,其中導向定位支架呈“ㄩ”形框架結構,該導向定位支架由一體成形的第一豎直桿段、水平桿段、第二豎直桿段構成,且第一豎直桿段、第二豎直桿段均與水平桿段垂直,第一豎直桿段的末端固定設置有凹形定位扣,第二豎直桿段的末端一體設置有導向定位套筒,該導向定位套筒與第二豎直桿段垂直,且與水平桿段平行,導向定位套筒內設置有伸縮套管,該伸縮套管可于導向定位套筒內滑動,導向定位套筒上設置有鎖緊裝置以使導向定位套筒與伸縮套管的相對位置固定。
進一步的,第一豎直桿段與第二豎直桿段長度相同,為200mm,水平桿段長度為250mm;
伸縮套管長度為50mm,導向定位套筒長度為20mm,且伸縮套管的外徑小于導向定位套筒內徑;
導向定位套筒上的鎖緊裝置包括旋緊螺紋通孔以及旋緊螺母,旋緊螺紋通孔內設置與其配合的旋緊螺母,旋緊螺紋通孔以及旋緊螺母位于導向定位套筒上的位置與第二豎直桿段的末端相對;
導向定位套筒上設置有通槽I,伸縮套管上設置有通槽II,通槽I與通槽II寬度相同,均大于穿刺針的直徑。伸縮套管長度(50.0mm)大于導向定位套筒(20.0mm),裝置采用304醫用不銹鋼制成。
本實用新型簡易定向腦室穿刺裝置的有益效果在于:結構簡單、操作便捷、成本低廉、能夠加快手術進度且能夠準確定位,同時由導向定位套筒和伸縮套管構成的滑動伸縮結構能夠方便術中根據不同情況延長定位,進一步提高導向定位的準確性,適用于不同年齡人群,避免了以往“盲穿”帶來的不利后果,另外,通過導向定位套筒以及伸縮套管的通槽結構,能夠在穿刺完成后使導向定位支架退出,進一步方便手術的操作。
附圖說明
圖1為簡易定向腦室穿刺裝置的導向定位支架的主視圖
圖2為簡易定向腦室穿刺裝置的導向定位支架的俯視圖
圖3為圖1中導向定位支架的A-A剖視圖
圖中,1、第一豎直桿段 2、水平桿段 3、第二豎直桿段 4、凹形定位扣 5、導向定位套筒 6、伸縮套管 7、旋緊螺母
具體實施方式
為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方式以及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原理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如圖1-3所示,簡易定向腦室穿刺裝置包括導向定位支架以及穿刺針,其中,導向定位支架呈“ㄩ”形框架結構,該導向定位支架由一體成形的第一豎直桿段、水平桿段、第二豎直桿段構成,且第一豎直桿段、第二豎直桿段均與水平桿段垂直,第一豎直桿段的末端固定設置有凹形定位扣,第二豎直桿段的末端一體設置有導向定位套筒,該導向定位套筒與第二豎直桿段垂直,且與水平桿段平行,導向定位套筒內設置有伸縮套管,該伸縮套管可于導向定位套筒內滑動。
伸縮套管長度大于導向定位套筒,且其外徑略小于導向定位套筒內徑,使得伸縮套管能夠在導向定位套筒內自由順暢滑動,二者間的間隙不宜過大,應保持在一合理的范圍內,使得伸縮套管與導向定位套筒的軸線基本保持一致,從而保證導向定位的準確性。
導向定位套筒上設置有旋緊螺紋通孔,旋緊螺紋通孔內設置有與其配合的旋緊螺母;當未旋緊旋緊螺母時,伸縮套管通過相對導向定位套筒的滑動調整二者的相對位置,方便術中根據不同情況延長定位,當旋緊旋緊螺母時,能夠使導向定位套筒與伸縮套管的位置相對固定,方便進行腦室穿刺;更進一步的,導向定位套筒上設置有通槽I,伸縮套管上設置有通槽II,通槽I與通槽II寬度相同,均大于穿刺針的直徑,當進行腦室穿刺操作時,通槽I和通槽II具有一相對夾角,并通過旋緊旋緊螺母使這一夾角固定以保證穿刺針不退出導向定位支架,當腦室穿刺操作完成后,旋松旋緊螺母,使伸縮套管相對導向定位套筒旋轉至同一角度,使得通槽I和通槽II重合,從而使得穿刺套針從導向定位支架中退出。
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不能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限定,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所做的改變或其他等效的置換方式,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