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動牙刷,包括刷柄、電池、電動裝置、及刷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含三輪形結構,包括左輪(24)、右輪(17),兩輪之間空隙形成環形凹槽(5),兩輪之間還設有中輪(21),左輪(24)的右側有刷體(33),右輪(17)的左側含有刷體(16),中輪(21)的輪面含有刷體(20),左輪(24)固定在托盤(23)上,托盤(23)的左側還有限位盤(22),兩者之間設有彈簧(25),右輪(17)固定在托盤(18)上,托盤(18)的右側還有限位盤(19),兩者之間設有彈簧(28),限位盤(19)與限位盤(22)限制托盤(23)與托盤(18)在圓筒體(4)上的軸心線方向的可移動范圍,而兩限位盤之間距離在使用前可預先調整并固定,中輪(21)的寬度尺寸等于中等牙齒的寬度,而左、右輪的刷體由于兩彈簧的作用緊挨中輪(21)的兩端,左輪(24)與右輪(17)之間的距離由進入環形凹槽(5)內的牙齒寬度決定,中輪(21)屬于軟體結構,牙齒進入環形凹槽(5)的深度因此可以調節,上述部件套設在圓筒體(4)上,轉動軸(30)運動可帶動其旋轉或來回擺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刷體(16)、(33)、(20)可以是刷毛,也可以是織物或一端固定的若干纖維束或其它軟體材料等。
3.如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中的彈簧(25)可用磁極相同的磁性環相對嵌于抵住彈簧的兩端所在位置以替代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輪(24)、右輪(17)、中輪(21)三者可用柔性材料制作,如軟體塑料、海棉、布料等。
5.如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含有噴淋頭(15),其上設有若干噴淋孔(29)。
6.如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通過連接部(3)與內置電池與驅動電機的刷柄(1)相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6)與刷柄(1)形成的整體安裝在可轉動的支架(13)上,轉動件(12)可相對轉動座(7)轉動,轉軸(10)可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