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鏟式擔架,包括支架,支架由位于左右兩側的左支架(1)和右支架(2)組成,左支架(1)和右支架(2)前后端相互卡接固定形成把手端(3),左支架(1)和右支架(2)上從前往后依次設有頭部支撐板(4)和軀干支撐板(5),其特征是:所述左支架(1)和右支架(2)上活動連接在有腳部支撐板(6),所述腳部支撐板(6)位于軀干支撐板(5)后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左支架(1)和右支架(2)上分別水平滑動連接有第一連接桿(7)和第二連接桿(8),所述腳部支撐板(6)分別活動連接在第一連接桿(7)和第二連接桿(8)上,所述第一連接桿(7)與左支架(1)、第二連接桿(8)與右支架(2)之間分別通過蝶形螺絲擰緊,所述腳部支撐板(6)通過螺絲擰緊與第一連接桿(7)和第二連接桿(8)擰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連接桿(7)和第二連接桿(8)之間通過卡扣結構形成連接左支架(1)和右支架(2)的連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頭部支撐板(4)、軀干支撐板(5)水平固定于支架上,所述頭部支撐板(4)和軀干支撐板(5)的上下兩面均為支撐面,所述支撐面為側端向中心逐漸下凹的圓弧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軀干支撐板外側設有若干通槽,所述軀干支撐板(5)上設有固定帶(9),所述固定帶(9)穿過左支架(1)和右支架(2)上軀干支撐板(5)的通槽并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帶(9)上設有長度調節扣,所述固定帶(9)首尾卡扣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帶(9)通過粘扣帶結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鏟式擔架,其特征是:所述頭部支撐板(4)、軀干支撐板(5)的兩側側端均為圓角結構,所述腳部支撐板(6)的邊角均為圓角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