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輪椅,具體涉及一種多用途折疊電動輪椅。
背景技術:
在社會老齡化日益加劇的背景下,對于殘障人而言,安全、便攜的出行工具并不多見,導致殘障人不方便甚至不愿意出行,殘障人代步工具的缺失與其巨大需求量之間的矛盾尤為明顯。就目前的殘障人輪椅而言,一般只針對殘障人居家環境使用,且多數只能單方向折疊,而對于出行環境中在重量和體積的便攜性上缺乏考慮或是輕量化設計優化不足,無法適用于殘障人群在多種使用環境中的實際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多用途折疊電動輪椅,可以折疊且折疊方便,折疊后空間占用小,適應于居家使用及出行攜帶等多種使用環境。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用途折疊電動輪椅,包括前驅模塊、座椅模塊和后輪支撐模塊;
前驅模塊分為左右兩個前驅外殼,前驅外殼底部設置有前輪,前驅外殼內側面開設有滑軌,滑軌中設置有滑動構件,前驅外殼后側頂部設置有伸縮靠背,伸縮靠背由伸縮桿和靠背桿組成,伸縮桿的一端通過前驅外殼內部開設的滑道與前驅外殼連接,伸縮桿的另一端與靠背桿連接,左右兩個靠背桿之間設有靠墊,一側的前驅外殼中設有電池組和驅動組件,電池組與驅動組件電連接,驅動組件與前輪連接;
座椅模塊分為左右兩個折疊椅面,左右兩個折疊椅面通過柔性連接板連接,左折疊椅面背面前后端部分別設置左椅面支撐桿,右折疊椅面背面前后端部分別設置右椅面支撐桿,左椅面支撐桿的內側端部與右椅面支撐桿的內側端部鉸接,前左椅面支撐桿和前右椅面支撐桿的外側端部分別通過前椅面旋轉軸與承重構件鉸接,承重構件通過滑動構件與左右前驅外殼連接,后左椅面支撐桿和后右椅面支撐桿的外側端部設有后椅面旋轉軸;
后輪支撐模塊由支撐柱連接桿、支撐柱和后輪組成,支撐柱底端設有后輪,支撐柱頂端設有支撐旋轉軸,支撐旋轉軸與后椅面旋轉軸連接,支撐柱連接桿的一端與支撐柱的前側面中部連接,支撐柱連接桿的另一端與滑動構件鉸接,支撐柱連接桿中部設有鉸接點。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多部位設有可折疊結構、可旋轉結構、可移動滑軌以在坐深和坐寬兩個方向實現折疊后空間占用上的最大優化;使用時穩定性好,折疊結構操作簡單,折疊后占空間小、便于出行攜帶;在社會老齡化日益加劇的背景下,適應于居家使用及出行攜帶等多種使用環境,為殘障人出行帶來便利。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展開前視狀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椅面折疊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椅面下滑前視狀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下滑后視狀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折疊完成前視狀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折疊完成后視狀態示意圖;
圖中:1.前驅模塊,1-1.操作桿,1-2.伸縮靠背,1-2-1.伸縮桿,1-2-2.靠背桿,1-3.靠墊,1-3-1.罩布袋,1-3-2.拉鏈,1-3-3.罩布,1-4.前驅外殼,1-4-1.滑動構件,1-4-2.滑軌,1-4-3.折疊腳踏,1-5.前輪,1-6.平衡車踏板,1-7.電池組,1-8.驅動組件,1-9.安全帶,2.座椅模塊,2-1.折疊椅面,2-1-1.左椅面支撐桿,2-1-2.右椅面支撐桿,2-2.椅面扣手,2-3.柔性連接板,2-4.承重構件,2-4-1.前椅面旋轉軸,2-4-2.后椅面旋轉軸,3.后輪支撐模塊,3-1.支撐旋轉軸,3-2.支撐柱連接桿,3-3.支撐柱,3-4.后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包括前驅模塊1、座椅模塊2和后輪支撐模塊3;
前驅模塊1分為左右兩個前驅外殼1-4,前驅外殼1-4底部設置有前輪1-5,前驅外殼1-4內側面開設有滑軌1-4-2,滑軌1-4-2整體為傾斜的縱向軌道,上部有一部分水平軌道,滑軌1-4-2中設置有滑動構件1-4-1,滑動構件1-4-1可在滑軌1-4-2中滑動,前驅外殼1-4后側頂部設置有伸縮靠背1-2,伸縮靠背1-2由伸縮桿1-2-1和靠背桿1-2-2組成,伸縮桿1-2-1的一端通過前驅外殼1-4內部開設的滑道與前驅外殼1-4連接,伸縮桿1-2-1可以在前驅外殼1-4上部的滑道中里外伸縮,伸縮桿1-2-1的另一端與靠背桿1-2-2連接,左右兩個靠背桿1-2-2之間設有靠墊1-3,一側的前驅外殼1-4中設有電池組1-7和驅動組件1-8,電池組1-7與驅動組件1-8電連接,驅動組件1-8與前輪1-5連接;
座椅模塊2分為左右兩個折疊椅面2-1,左右兩個折疊椅面2-1通過柔性連接板2-3連接,左折疊椅面2-1背面前后端部分別設置左椅面支撐桿2-1-1,右折疊椅面2-1背面前后端部分別設置右椅面支撐桿2-1-2,左椅面支撐桿2-1-1的內側端部與右椅面支撐桿2-1-2的內側端部鉸接,前左椅面支撐桿2-1-1和前右椅面支撐桿2-1-2的外側端部分別通過前椅面旋轉軸2-4-1與承重構件2-4鉸接,承重構件2-4通過滑動構件1-4-1與左右前驅外殼1-4連接,后左椅面支撐桿2-1-1和后右椅面支撐桿2-1-2的外側端部設有后椅面旋轉軸2-4-2,左右兩個折疊椅面2-1可向上折疊直到兩者背面完全貼合;
后輪支撐模塊3由支撐柱連接桿3-2、支撐柱3-3和后輪3-4組成,支撐柱3-3底端設有后輪3-4,支撐柱3-3頂端設有支撐旋轉軸3-1,支撐旋轉軸3-1與后椅面旋轉軸2-4-2連接,支撐柱連接桿3-2的一端與支撐柱3-3的前側面中部連接,支撐柱連接桿3-2的另一端與滑動構件1-4-1鉸接,支撐柱連接桿3-2中部設有鉸接點,當支撐柱連接桿3-2完全伸直不彎折的時候,支撐柱3-3向輪椅后側傾斜,提高支撐力度,當支撐柱連接桿3-2彎折時,支撐柱3-3以支撐旋轉軸3-1為鉸接點向輪椅前側旋轉,輪椅折疊后不占用空間。
本發明展開狀態時,滑動構件1-4-1位于滑軌1-4-2的水平軌道部分,支撐柱連接桿3-2完全伸直,伸縮桿1-2-1向外伸出,兩個折疊椅面2-1處于一個水平的平面,殘障人士坐在椅面上,背部依靠在靠墊1-3上,此時本發明為正常使用狀態;如圖5和圖6所示,本發明在閑置存放或者搬運的時候,可以折疊起來,以便縮小體積,便于存放或者搬運,首先將兩個折疊椅面2-1連接處向上折疊,同時將滑動構件1-4-1滑動到滑軌1-4-2的最底端,此時,左右兩個前驅外殼1-4會向內部不斷靠近,當左右兩個折疊椅面2-1的背面完全貼合,前驅外殼1-4的內側面也與相應一側的折疊椅面2-1正面貼合,折疊椅面2-1此時為縱向放置,然后通過彎折支撐柱連接桿3-2將支撐柱3-3向輪椅的前方向旋轉直到支撐柱3-3與前驅外殼1-4貼合,最后將伸縮桿1-2-1向前驅外殼1-4內部回縮,折疊后的輪椅體積大大縮小,易于搬運運輸,存放也不占空間,當需要再次作為輪椅使用時,反向操作上述步驟即可重新展開輪椅。
如圖3和圖4所示,靠墊1-3由罩布袋1-3-1和罩布1-3-3組成,罩布袋1-3-1設置在左右兩個伸縮桿1-2-1之間,罩布袋1-3-1背部設有拉鏈1-3-2,罩布袋1-3-1內部設有罩布1-3-3;當本發明作為輪椅使用時,罩布1-3-3疊好,放在罩布袋1-3-1中,此時罩布袋1-3-1中的罩布1-3-3充當墊子供殘障人士依靠,當需要折疊輪椅時,將拉鏈1-3-2拉開取出罩布1-3-3,待輪椅完全折疊好之后,將罩布1-3-3罩在折疊好的輪椅上,防止磕碰輪椅的同時還能夠保證灰塵附著,罩布1-3-3有一個角與罩布袋1-3-1縫合連接即可保證罩布1-3-3不易丟失。
為了便于椅面折疊,增設椅面扣手2-2,椅面扣手2-2的兩端分別與左右兩個折疊椅面2-1連接,折疊輪椅時,向上牽拉椅面扣手2-2使得椅面折疊,同時再向前牽拉椅面扣手2-2使得椅面前側向下沉,椅面扣手2-2位于折疊椅面2-1的正面靠前的位置,牽拉省力,椅面扣手2-2為柔性材質,不影響殘障人士落座。
為了提高乘坐的舒適性,前驅外殼1-4內側下方設置有折疊腳踏1-4-3,折疊腳踏1-4-3底部與前驅外殼1-4鉸接,作為輪椅使用時,將折疊腳踏1-4-3向外翻折,人腳可以踩踏在折疊腳踏1-4-3上,輪椅折疊時,將折疊腳踏1-4-3向內翻折與前驅外殼1-4貼合;一側前驅外殼1-4的頂部設置可伸縮的操作桿1-1,操作桿1-1與驅動組件1-8連接,方便殘障人士操控輪椅。
折疊后的輪椅仍然由兩個前輪和兩個后輪支撐,并且可以根據需要通過調節支撐柱連接桿3-2控制后輪開合的角度,保證折疊后輪椅的穩定性,折疊后仍然可以通過操作桿1-1控制輪椅的行動,便于運輸搬運。
如圖4和圖6所示,在前驅外殼1-4后端面上方設有安全帶1-9,在本發明作為輪椅使用時,安全帶1-9環繞在殘障人士的腰部位置,防止道路傾斜或者顛簸時殘障人士從輪椅上摔下來,而在折疊后,調整安全帶1-9的連接長度,此時安全帶1-9作為打包帶使用,使得折疊后的輪椅更加牢固。為了提高本發明的使用范圍,如圖5所示,在前驅外殼1-4的外側設有可翻折的平衡車踏板1-6,平衡車踏板1-6底部與前驅外殼1-4鉸接,輪椅折疊后,放下前驅外殼1-4的外側的平衡車踏板1-6,人可以站在平衡車踏板1-6上,輪椅折疊后可以作為平衡車使用,不光是殘障人士可以使用,健康的人士也可以使用,由于操作桿1-1可伸縮,在作為平衡車使用時,可以將操作桿1-1拉出來供人們控制平衡車的行駛,此時平衡車為四點著地,人們可以方便的駕駛控制。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是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