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和可重新構造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通常涉及一種可重新構造的玩具擂臺游戲裝置。游戲裝置構造成有選擇地在貯藏構造和展開構造之間轉變。在貯藏構造游戲裝置可以相關于游戲裝置的軸折疊一次或多次,以方便儲藏和運輸游戲裝置。在展開構造游戲裝置打開并且基本上平行于支撐表面,其中游戲裝置的擂臺繩拉緊。
背景技術:
長期以來,摔跤和拳擊是主要提供幾小時的樂趣并且娛樂兒童和成人的活動。玩具摔跤和拳擊動作人物和玩具擂臺使得摔跤和拳擊迷再現了類似現實的摔跤和/或格斗活動的表演和比賽。因為摔跤持續提高的流行性,所以希望具有更多的游戲機會和裝置,其真實地模仿摔跤或拳擊擂臺。折疊游戲組件在現有技術中為大家所熟知,并且提供最終用戶用于存放以及運輸游戲裝置的一種便利方式(見美國專利No. 7,753,753,7,618,301和D555, 210)。折疊游戲裝置的吸引力還在于與父母具有共鳴,他們通常需要多次運輸或儲存笨重的游戲裝置。盡管目前存在壓縮或折疊的游戲裝置,但組裝和拆解折疊游戲裝置的時間和努力通常導致兒童和父母的挫敗感,并且減少了游戲裝置的游戲時間。因此,所希望的是提供可壓縮的游戲裝置,在游戲裝置從可用構造到儲存或可運輸構造的重新構造中能夠容易的組裝和拆解。同時所希望的是提供構造成在貯藏構造能容納游戲裝置的相應游戲部件的游戲裝置,從而允許一體化包裝。另外所希望的是提供可壓縮的游戲裝置設備,其可以重新構造用于另外的游戲型式。例如,游戲裝置可以重新構造變成車輛或人物,提供各種游戲構造用于最終使用,如此增加最終用戶與可重新構造游戲裝置的交互。
實用新型內容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游戲裝置,其構造成從展開構造轉變到貯藏構造。在展開構造,游戲裝置包括具有四個支柱的矩形底面,每個柱基本上垂直于底面安裝,還包括一個或多個彈性繩索,其圍繞四個支柱的每一個連接,以形成比賽擂臺。彈性繩索可以被拉緊以模擬全尺寸的比賽擂臺。矩形的底部包括相互樞軸連接的至少兩個殼,且構造成在貯藏構造和展開構造之間轉變,其中在貯藏構造殼部件相互面對,在展開構造殼部件相互鄰接且平行于支撐表面。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游戲裝置構造成通過最終用戶有選擇地在上述構造之間轉變??蛇x擇的,游戲裝置可以構造成使用機械致動器(例如彈簧)從貯藏構造轉變到展開構造,反之亦然。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游戲裝置還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附件以便增強游戲。附件可以包括人物,垃圾桶,梯子,可折疊桌子,椅子,發射器,車輛及其他摔跤涉及的元件。每個游戲裝置可包括增進游戲裝置主題的任意數量的特定摔跤附件。在另一實施例中,游戲裝置可以構造成適用于安裝發射器。發射器可以安裝到游戲裝置的支柱,或與游戲裝置有關的附件元件上。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游戲裝置底部還可包括樞軸地連接于第一和第二殼的第三殼,提供重新構造游戲裝置的替代方式。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將在結合參考附圖的詳細說明的設想之后被更容易地理解。
圖I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在展開構造的側面透視圖?!0012]圖2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圖I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俯視視圖。圖3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圖I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在轉變構造的俯視圖。圖4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圖I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后部透視圖。圖5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圖I的重新構造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側面透視圖。圖6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圖I的重新構造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側面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I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10在展開構造的側面透視圖。游戲裝置10具有基本上平行于支承表面設置的矩形底部12,并且包括四個擂臺支柱14,其垂直地連接于底部12的不同周邊以便包圍擂臺32。游戲裝置10還包括圍繞四個支柱14的每個連接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16,以便形成玩具比賽擂臺32。當連接于四個支柱14時,至少一個彈性繩索16的每個形成封閉環圈。在展開構造,每個彈性繩索16基本上平行于底部12,并且以從底部12上升的距離安裝到支柱14。彈性繩索16可以通過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不同固定方式固定地或松弛地連接于支柱14,包括鉤子,環眼螺栓,螺絲扣等等。圖I還提供升高的擂臺游戲裝置10以便更好的示出游戲裝置10的“場地”特征。升高的游戲裝置10還包括連接于底部12的擂臺裙部18,并且其構造成從底部12向下下垂,以便隱藏和/或覆蓋用于升高底部12的裝置。在一個實施例中,裙部18可以樞軸地連接于底部12。如圖I描述的,底部12包括第一殼22,第二殼24,和第三殼26。第一殼22樞軸地連接于第二殼24,并且第二殼24樞軸地連接于第三殼26。在展開構造,三個殼22,24和26構造成相互鄰接并且基本上平行于支承表面設置,形成底部12。游戲裝置10還可以包括可滑動夾20,用于在展開構造固定殼22,24和26中的至少兩個。夾20可滑動地連接于殼,并且可以定位成限制殼22,24和26之間的樞軸點,并且將一個殼與鄰接的第二殼對準。如圖I所示,夾20限制第一殼22到第二殼24樞軸點,如此在展開構造固定底部12。一旦游戲裝置10在展開構造,因為彈性繩索16構造成提供張力,夾20能夠將鄰接的殼固定到一起以便固定底部12,并且確保彈性繩索16保持拉緊。擂臺游戲裝置10的拉緊特性在游戲裝置10轉變到其展開構造之后幾乎立即產生,以便可直接使用游戲裝置。圖2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可壓縮擂臺游戲 裝置10在貯藏構造的俯視圖。游戲裝置10具有底部12 (沒有示出),底部12包括第一殼22,第二殼24,和第三殼26,第一殼22樞軸連接于第二殼24,并且第二殼24樞軸連接于第三殼26。在忙藏構造,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構造成基本上相互平行(并且基本上相對于支承表面垂直)并且互相相隔距離設置,由此在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之間存在間隙30。游戲裝置10可以包括閂銷(沒有示出),用于在貯藏構造固定游戲裝置10。閂銷可以構造成將第一殼22固定到第三殼26。替代地,閂銷可以構造成在展開構造連接游戲裝置10到第二游戲裝置。當游戲裝置10在貯藏構造時,支柱14保持固定地連接于底部12并且構造成配合在間隙30的邊界內。在一個實施例中,支柱14可以稍微相互偏離以便配合在間隙30的邊界內。間隙30還可以用于存儲與游戲裝置10有關的元件,包括人物和附件,用于方便地運輸游戲裝置10和相關元件。圖2還提供樞軸連接于底部12的兩個裙部18,并且裙部18基本上平行于鄰接的殼22和26定向。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在貯藏構造比在展開構造相互間隔得更接近,以便允許彈性繩索16變成松馳。圖2還描述了蓋34,其樞軸連接于底部12。蓋34包括三個部分面部36,頂部38,和尾部40,其中面部36樞軸地安裝到底部12,頂部38樞軸地安裝到面部36,并且尾部40樞軸地安裝到頂部38。蓋34的各元件構造成在貯藏構造下連接由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形成的間隙30,并且封閉游戲裝置10,以便實現更好運輸和儲存的優點。在不同的實施例中,蓋34可以結合一或多個閂銷28以便固定蓋34。圖3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可壓縮擂臺游戲裝置在轉變構造的后部透視圖。如圖3描述的在貯藏構造和展開構造之間的轉變點,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基本上構造成相互垂直,并且還示出了彈性繩索16的松弛特性。圖3還描述了設置成允許在殼22,24和26之間旋轉的滑動夾20。夾20示出的箭頭示出了滑動夾20的移動方向。如在圖2中,裙部18樞軸連接于底部12,并且基本上平行于鄰接的殼22和26構造,用于轉變到貯藏構造。如圖3示出的,在支柱14之間的兩組繩索16被拉緊,并且另兩組繩索16具有松馳度。圖4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擂臺游戲裝置10在貯藏構造的后部透視圖。底部12已經轉變成貯藏構造,其中第一殼22,第二殼24,和第三殼26定向成使得第一殼22和第三殼26基本上相互平行,并且互相相隔距離設置產生間隙30 (參見圖2)。蓋34已經部分地連接于底部12以便形成封閉。蓋的面部36和頂部38已經連接于底部12,并且尾部40保持打開,并且樞軸連接于頂部38,以便允許與游戲裝置10有關的元件的插入到腔室中用于存儲和/或運輸。圖4還提供了在貯藏構造的彈性繩索16的松弛特性的圖示。圖5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重新構造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側面透視圖。圖5提供游戲裝置10的變形的一個實施例。游戲裝置10在貯藏構造,蓋34完全地連接于底部12,并且游戲裝置10還包括結合到游戲裝置10以模仿玩具拖車44組件的兩個輪42。拖車44由底部12和蓋36構造而成,第一殼22與裙部18結合,形成拖車的一個壁,并且第三殼26 (沒有示出)與第二裙部18結合(沒有示出),形成拖車44的鄰近第二壁(沒有示出)。第二殼24變成拖車44的底盤,并且輪42連接于底盤。在玩具擂臺10構造中,輪42提供支撐用于升高擂臺32,模仿“場地”特征。蓋34封閉底部12以便完成拖車44。盡管在圖5中描述的是車輛拖車44,常見的重新構造游戲裝置10的矩形形狀適用于各種玩具,包括人物,車輛等等。圖6提供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重新構造擂臺游戲裝置在貯藏構造的側面透視圖。重新構造拖車44還可結合連接到拖車44的牽引車46,示出另外的游戲模式。彈性繩索16可以由任何適宜的材料或材料組合制造,例如柔軟的自然或合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彈性體,聚酯,塑料細絲,它們的衍生物,和它們的組合等。底部12,支柱14,和夾20可以由任何適宜的材料或材料組合制造,例如塑料,泡沫塑料,木材,紙板,沖壓紙,金屬,以及它們的衍生物,及它們的組合等。最后,擂臺裙部18可以由任何適宜的材料或材料組合制造,例如塑料,泡沫塑料,木材,紙板,沖壓紙,金屬,柔軟的自然或合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彈性體,聚酯,塑料細絲,以及它們的衍生物,及它們的組合等。適··宜的塑料可以包括高密度聚乙烯(H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聚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碳酸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EVA),等等。適宜的泡沫塑料可以包括膨脹的或擠出的聚苯乙烯,膨脹的或擠出的聚丙烯,EVA泡沫,以及它們的衍生物,及它們的組合等。本實用新型包括以下描述的可選擇方式。在一個實施例中,可重新構造游戲裝置包括可折疊底部;圍繞底部連接的四個支柱;和連接于四個支柱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其中彈性繩索構造成在一個構造中拉緊并且在第二構造中松弛。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可折疊底部包括至少兩個部分。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折疊底部的兩部分構造成在第一構造相互面對。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折疊底部的至少兩部分構造成在第二構造相互鄰接。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游戲裝置構造成有選擇地通過最終用戶在第一和第二構造之間轉變。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游戲裝置構造成有選擇地通過機械致動器在第一和第二構造之間轉變。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至少兩個支柱構造成在第一構造相互面對。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還包括玩具附件,其選自人物,垃圾桶,梯子,可折疊桌子,椅子,車輛及其他摔跤涉及的元件。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還包括人物發射器。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還包括連接于擂臺的一對輪。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折疊底部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第一部分樞軸連接于第二部分,并且第二部分樞軸連接于第三部分。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在第一構造折疊底部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構造成相互面對,并且第二部分構造成基本上垂直于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可重新構造車輛包括牽弓I車和可分離地連接到牽弓I車的半拖掛車,其中半拖掛車可重新構造到摔跤擂臺游戲裝置。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如上所述的游戲裝置,其中摔跤擂臺游戲裝置還包括當重新構造半拖車到摔跤擂臺游戲裝置時構造成拉緊的摔跤擂臺繩。應該認識到上述公開闡述的包括多個獨立使用的不同的實用新型。盡管這些實用新型中的每一個已經以優選的形式公開,在此公開和示出的特定實施例不應被看作是限制性的,因為許多的變化是可能的。本實用新型的主題包括公開在此的各元件、特征、功能和/或特性的所有新穎和非顯而易見的組合和再組合。相似地,其中任何說明提及“一”或“第一”元件或其等同用法,這種公開應該理解為包括一或多個這種元件的結合,既非必需的也不排除兩個或更多這種元件。本實用新型已經詳細描寫和參考其中特定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顯然可以對·其做出各種改變和變形,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意圖是覆蓋本實用新型的變形和變化,只要它們能落入所附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范圍內即可。例如,大部分元件可以由模制塑料形成。然而,在可選擇的實施例中,元件可以由塑料以外的材料形成,只要材料具有適合組件的預期功能的足夠強度即可。
權利要求1.一種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具有展開構造和儲存構造的可折疊底部; 連接于底部的四個支柱;和 連接于四個支柱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其中彈性繩索構造成在展開構造拉緊且在儲存構造松弛。
2.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疊底部包括能相對于彼此移動的兩個部分。
3.如權利要求2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疊底部的所述兩個部分構造成在儲存構造彼此相互面對。
4.如權利要求2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疊底部的所述兩個部分構造成在展開構造彼此相互鄰接。
5.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裝置構造成由最終用戶有選擇地在展開和儲存構造之間轉變。
6.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裝置構造成通過機械致動器有選擇地在展開和儲存構造之間轉變。
7.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支柱構造成在儲存構造彼此相互面對。
8.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連接于可折疊底部的一對輪。
9.如權利要求I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疊底部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且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樞軸連接于第二部分。
10.如權利要求9的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可折疊底部在儲存構造時,可折疊底部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構造成彼此相互面對,且第二部分構造成基本上垂直于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
11.一種可重新構造的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身;和 能分離地與車身連接的可重新構造拖車,所述拖車包括具有展開構造和儲存構造的可折置底部;和 連接于拖車的四個支柱,其中當拖車在展開構造時,所述底部類似于摔跤擂臺。
12.如權利要求11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連接于四個支柱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且所述至少一個彈性繩索構造成當拖車在展開構造時拉緊,當拖車在儲存構造時松弛。
13.如權利要求11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車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樞軸連接于第二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3的車輛,其特征在于,當拖車在儲存構造時,可折疊底部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構造成彼此相互面對,且第二部分構造成基本上垂直于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3的車輛,其特征在于,當拖車在展開構造時,第一部分構造成鄰接第二部分,且第二部分構造成鄰接第三部分。
16.一種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玩具車輛;和 能分離地與玩具車輛連接的可折疊底部,所述可折疊底部具有展開構造和儲存構造; 連接于可折疊底部的一對輪; 連接于所述底部的四個支柱;和 連接于四個支柱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其中,所述彈性繩索構造成在展開構造拉緊且在儲存構造松弛,且當可折疊底部在儲存構造時,所述可折疊底部和所述一對輪類似于拖車。
17.如權利要求16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疊底部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并且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樞軸連接于第二部分。
18.如權利要求17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可折疊底部在儲存構造時,可折疊底部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構造成彼此相互面對,且第二部分構造成基本上垂直于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7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可折疊底部在展開構造時,第一部分構造成鄰接第二部分,且第二部分構造成鄰接第三部分。
20.如權利要求16的游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戲裝置構造成由最終用戶有選擇地在展開構造和儲存構造之間轉變。
專利摘要一種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其包括具有第一和第二構造的可折疊底部。在一個實施例中,可折疊底部含有兩個部分,其相互之間可移動。而且,當可折疊底部在儲存構造時,可折疊底部的兩個部分構造成相互面對??烧郫B底部在第一構造類似于拖車,在第二構造類似于摔跤擂臺。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可重新構造的游戲裝置含有至少四個支柱和連接于四個支柱的至少一個彈性繩索。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公開了可重新構造的車輛或可連接于玩具車輛的玩具車輛游戲裝置。
文檔編號A63H17/26GK202682801SQ201220343670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15日
發明者M·巴托爾德 申請人:美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