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木材變色方法,具體是一種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的柚木變色方法普遍采用陽光照射,但這種方法容易受到場地和天氣的限制,而且通過陽光照射所需時間長,并受制于天氣變化情況,其處理后的木板變形比較明顯,需進行二次加工,整個處理過程效率較低。又如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0年3月17日公開的申請號為200910308719.0的一種柚木地板的改色方法的發明專利,它是將表面浸濕過的柚木地板通過波長為280100納米的紫外光照射,達到柚木地板的改色,雖然這種改色方法不受到場地和天氣的限制,但要到達這種效果所需的光照度很高,還需要多次循環處理,操作流程較為復雜,尤其是對于柚木特有的黑斑和礦物線等外觀缺陷,其處理后改色的程度和效果仍不夠理想。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變色效果好、耗時短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點是包括以下步驟
(1)、利用變色專用溶液擦拭柚木表面;
(2)、待柚木表面稍干后擦涂光引發劑,靜置2(T40分鐘;
(3)、放置在輻照度為25(T765W/m2、波長為30(T800nm、標準黑板溫度為35 100°C的氙燈箱中光照輻射處理廣5小時。其中,上述變色專用溶液為19^10%的亞硫酸鈉、109^20%的硫代硫酸鈉、19^10%的過硼酸鈉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混合溶液,其中效果較好的是選用29^5%的亞硫酸鈉、109^15%的硫代硫酸鈉、29T5%的過硼酸鈉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混合溶液,也可以用其他的如硝酸、鹽酸或草酸等,還可以用19^5%酮醇混液、19T5%苯酮混液、19T5%苯醇混液等混合溶液。本發明的光引發劑為用乙醇稀釋的含量為19T10%的光引發劑。 通過實驗得出當上述氙燈輻射處理中輻照度為50(T600W/m2、波長為40(T700nm、標準黑板溫度為35 45°C時,氙燈輻射后柚木變色效果相對較好。本發明由于先用變色專用溶液來擦拭柚木表面,從而使柚木表面發色基團中的炭基(C=0)、乙烯基(CH2=CH)0H基、甲氧基(-CH0)以及羧基(-C00H)等助色基發生物性反應,以求消除木材體內的沉淀色素,消除黑紋和斑點并淡化木材的原有顏色,然后再擦涂光引發劑以提高柚木表面對光的吸收能力,從而提高變色速度,最后選用氙燈作為光照源,利用氙燈的特定輻照度和波長,使表面迅速發生化學反應,進一步提高柚木變色的速度和效果,使之顏色達到淡雅統一的黃白色,而且只需進過一次操作即可,無需重復操作,處理后的柚木再經過涂飾油漆,就呈現出柔和亮麗金黃色,富有裝飾效果。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和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的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實施例一
該實施例的柚木變色處理步驟如下先用3%的亞硫酸鈉擦涂一遍柚木試件表面,待試件稍干后再擦涂用乙醇稀釋為4%的光引發劑,放置半小時后,放入氙弧燈老化箱中光照輻射處理一段時間,通過多次改變氙燈輻射數據,并對處理前后柚木顏色進行對比,最后確定最佳狀況的照射條件是標準黑板溫度40°C、輻照度559W/m2、波長40(T700nm、光照輻射處理時間4小時。實施例二
該實施例的柚木變色處理步驟如下先用3%的過硼酸鈉擦涂一遍柚木試件表面,待試件稍干后再擦涂4%光引發劑,放置半小時后放入氙弧燈老化箱中光照輻射處理一段時間,通過多次改變氙燈輻射數據,并對處理前后柚木顏色進行對比,最后確定最佳狀況的照射條件是標準黑板溫度40°C、輻照度559W/m2、波長400 700 nm、光照輻射處理時間4小時。實施例三
該實施例的柚木變色處理步驟如下先用12%硫代硫酸鈉擦涂一遍柚木試件表面,待試件稍干后再擦涂4%光引發劑,放置半小時后放入氙弧燈老化箱中光照輻射處理一段時間,通過多次改變氙燈輻射數據,并對處理前后柚木顏色進行對比,最后確定最佳狀況的照射條件是標準黑板溫度40°C、輻照度559W/m2、波長400 700 nm、光照輻射處理時間4小時。實施例四
該實施例的柚木變色處理步驟如下先用10%硝酸擦涂一遍柚木試件表面,待試件稍干后再擦涂4%光引發劑,放置半小時后放入氙弧燈老化箱中光照輻射處理一段時間,通過多次改變氙燈輻射數據,并對處理前后柚木顏色進行對比,最后確定最佳狀況的照射條件是標準黑板溫度40°C、輻照度559W/m2、波長400 700 nm、光照輻射處理時間4小時。實施例五
該實施例的柚木變色處理步驟如下先用2%酮醇混液擦涂一遍柚木試件表面,待試件稍干后再擦涂4%光引發劑,放置半小時后放入氙弧燈老化箱中光照輻射處理一段時間,通過多次改變氙燈輻射數據,并對處理前后柚木顏色進行對比,最后確定最佳狀況的照射條件是標準黑板溫度40°C、輻照度559W/m2、波長400-700 nm、光照輻射處理時間4小時。盡管本發明是參照具體實施例來描述,但這種描述并不意味著對本發明構成限制。參照本發明的描述,所公開的實施例的其他變化,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都是可以預料的,這種的變化應屬于所屬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權利要求
1.一種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利用變色專用溶液擦拭柚木表面; (2)、待柚木表面稍干后擦涂光引發劑,靜置2(T40分鐘; (3)、放置在輻照度為25(T765W/m2、波長為300 800_、標準黑板溫度為35 100°C的氙燈箱中光照輻射處理廣5小時。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變色專用溶液為1%"10%的亞硫酸鈉、109^20%的硫代硫酸鈉、19Tl0%的過硼酸鈉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混合溶液。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變色專用溶液為29^5%的亞硫酸鈉、109^15%的硫代硫酸鈉、29T5%的過硼酸鈉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混合溶液。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變色專用溶液為1% 5%的酮醇混液、1% 5%苯酮混液、1% 5%苯醇混液。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引發劑為用乙醇稀釋的含量為i°/rio%的光引發劑。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氙燈輻射處理中輻照度為50(T600W/m2、波長為40(T700nm、標準黑板溫度為35 45°C。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柚木變色的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利用變色專用溶液擦拭柚木表面,以消除木材體內的沉淀色素,消除黑紋和斑點并淡化木材的原有顏色;待柚木表面稍干后擦涂布光引發劑,靜置20~40分鐘,以提高柚木表面對光的吸收能力;再放置在輻照度為250~765W/m2、波長為300~800nm、標準黑板溫度為35~100℃的氙燈輻射處理1~5小時,使之顏色達到淡雅統一的黃白色。利用該處理方法不僅可以節省柚木變色的處理時間,而且能夠達到更好的變色效果,經處理后的柚木再涂飾油漆,就呈現出柔和亮麗金黃色,富有裝飾效果。
文檔編號B27K5/02GK102642225SQ20121010650
公開日2012年8月22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12日
發明者孫宏南, 張碧蓮, 李玉珠, 黃瓊濤 申請人: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