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木皮紙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實木裝飾材國內的生產工藝有兩種:一種是全實木板材;二是實木薄皮壓貼在中密度板或刨花板上,在做油漆;其中第一種方法木材耗用大,第二種生產工藝比較復雜,并且油漆后由于木皮的天然紋理特性,容易有木紋塌陷的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木皮紙的制造方法,它不僅能夠使板材保持實木表面條紋,節省木材消耗,而且能夠使成品的木皮紙經久耐用,耐磨強度高。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木皮紙的制造方法,方法包含的步驟如下:
(a)根據拼接指示圖將處理后的木皮拼接成木皮紙坯品;
(b)將木皮紙坯品浸漬到樹脂中,使樹脂均勻滲透到木皮紙坯品中,形成第一半成品;
(c)將第一半成品干燥處理,形成第二半成品;
(d)對第二半成品進行剪切,使其符合所需要的尺寸,得到成品木皮紙。
進一步,所述步驟(a)具體為:
(a1)將收集到的硬性木皮浸泡在裝有木皮軟化劑的容器中進行軟化處理;其中,軟化處理的溫度控制在56℃~65℃,并保持溫度5~8小時;
(a2)將軟化處理后的硬性木皮進行烘干處理;
(a3)將烘干后的硬性木皮冷壓定型;
(a4)將冷壓定型后的硬性木皮按照拼接指示圖進行裁切和拼接,得到木皮紙坯品。
進一步,所述木皮軟化劑含有的組分及各組分質量百分比如下:70%-80%的聚乙二醇、10%~15%的冰醋酸、3%-4%陰離子型滲透劑、余量為去離子水,總計100%。
進一步為了很好地實現烘干,所述步驟(a2)中的烘干溫度為90℃~95℃,烘干時間為16min~20min。
進一步,在所述步驟(a3)中,定型壓力為5~7mpa,定型時間為8~11小時。
進一步,在所述步驟(a)和所述步驟(b)之間還具有步驟(ab):將木皮紙坯品進行漂白處理,然后將漂白處理好的木皮紙坯品進行染色處理。
進一步,所述漂白溫度為90℃~100℃,漂白時間為1~1.5小時;所述染色溫度為105℃~110℃,染色時間為5~6小時。
進一步,在所述步驟(b)中,樹脂為三聚氰胺樹脂。
進一步,在所述步驟(c)中,干燥過程中,先在92℃~100℃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0~80min;再在125℃~130℃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0~80min。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
(1)本發明采用天然木皮代替印刷出的木紋紙,給人以純天然和自然清新的感覺;
(2)本發明采用樹脂浸漬,提高其耐刮擦、耐腐蝕和耐磨損的性能;
(3)本發明在拼接木皮紙的過程中,使其經過軟化處理,其木質比較軟,在拼接過程中,拼接更加方便,拼接效果好,使后續的熱壓工藝,杜絕了木皮紙發生龜裂的現象。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一
一種木皮紙的制造方法,方法包含的步驟如下:
(a)根據拼接指示圖將處理后的木皮拼接成木皮紙坯品;
(b)將木皮紙坯品浸漬到樹脂中,使樹脂均勻滲透到木皮紙坯品中,形成第一半成品;
(c)將第一半成品干燥處理,形成第二半成品;
(d)對第二半成品進行剪切,使其符合所需要的尺寸,得到成品木皮紙。
所述步驟(a)具體為:
(a1)將收集到的硬性木皮浸泡在裝有木皮軟化劑的容器中進行軟化處理;其中,軟化處理的溫度控制在56℃,并保持溫度5小時;
(a2)將軟化處理后的硬性木皮進行烘干處理;
(a3)將烘干后的硬性木皮冷壓定型;
(a4)將冷壓定型后的硬性木皮按照拼接指示圖進行裁切和拼接,得到木皮紙坯品。
所述木皮軟化劑含有的組分及各組分質量百分比如下:70%的聚乙二醇、10%的冰醋酸、3%的陰離子型滲透劑、余量為去離子水。
所述步驟(a2)中的烘干溫度為90℃,烘干時間為16min。
在所述步驟(a3)中,定型壓力為5mpa,定型時間為8小時。
在所述步驟(a)和所述步驟(b)之間還具有步驟(ab):將木皮紙坯品進行漂白處理,然后將漂白處理好的木皮紙坯品進行染色處理。
所述漂白溫度為90℃,漂白時間為1小時;所述染色溫度為105℃,染色時間為5小時。
在所述步驟(b)中,樹脂為三聚氰胺樹脂。
在所述步驟(c)中,干燥過程中,先在92℃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0min;再在125℃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0min。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方法的步驟基本與實施例一相同,不同的是:在步驟(a1)中,軟化處理的溫度控制在65℃,并保持溫度8小時;所述木皮軟化劑含有的組分及各組分質量百分比如下:80%的聚乙二醇、15%的冰醋酸、4%的陰離子型滲透劑、余量為去離子水。所述步驟(a2)中的烘干溫度為95℃,烘干時間為20min。
在所述步驟(a3)中,定型壓力為7mpa,定型時間為11小時。
所述漂白溫度為100℃,漂白時間為1.5小時;所述染色溫度為110℃,染色時間為6小時。
在所述步驟(c)中,干燥過程中,先在100℃的環境溫度下,干燥80min;再在130℃的環境溫度下,干燥80min。
實施例三
本實施例方法的步驟基本與實施例一相同,不同的是:在步驟(a1)中,軟化處理的溫度控制在62℃,并保持溫度7小時;所述木皮軟化劑含有的組分及各組分質量百分比如下:75%的聚乙二醇、13%的冰醋酸、3%的陰離子型滲透劑、余量為去離子水,總計100%。所述步驟(a2)中的烘干溫度為93℃,烘干時間為18min。
在所述步驟(a3)中,定型壓力為6mpa,定型時間為10小時。
所述漂白溫度為95℃,漂白時間為1.3小時;所述染色溫度為108℃,染色時間為5小時。
在所述步驟(c)中,干燥過程中,先在96℃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5min;再在127℃的環境溫度下,干燥75min。
以上三個實施例制備的木皮紙貼在板材上,不僅能夠使板材保持實木表面條紋,節省木材消耗,而且能夠使成品的木皮紙經久耐用,耐磨強度高。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