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紡織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
背景技術:
梭織面料織造時紗線由于要承受織造過程的摩擦,表面會產生毛羽,同時承受較強的拉伸力,因而織造前需要經過上漿工序,以改善紗線強力和表面光潔度,但是目前使用的漿料多數為淀粉與PVA類型的混合漿料,退漿后易產生廢水,造成環境污染,在這種情況下,我司經過多年的研究,研發出免漿料梭織面料的生產工藝(目前已獲專利授權),結合現行絲光生產的零排放生產工藝,本發明主要申請保護利用零排放生產的本色絲光線進行免漿料織造,從而得到一種完全零排放生產的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克服了現有梭織面料織造中的污染問題,提供了一種環保的梭織面料生產方法。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制備絲光本色紗線,將上述紗線進行無漿料織造、后處理,即得梭織面料;所述絲光本色紗線通過以下方法制得:進行紗線燒毛、搖紗,將上述紗線在絲光機中絲光處理,處理液的堿濃度為35波美度,溫度為30℃,施加張力:拉伸8%,時間為10min;車速為1000 m/min,搖紗的絞重為600g。進一步地,在織造前最還還包括還包括將絲光紗線按所需尺寸置于織機的經軸或織軸上的步驟。具體地,所述的后處理為面料的水洗步驟,其溫度為80℃,時間20 min,再用冷水洗10min;水洗后,將面料烘干。具體地,所述烘干的溫度為140℃,車速為15m/min,時間為5min。
本發明所提出的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所提出的方法過程簡單、對每一步驟都進行了優化,充分體現了以簡單工藝制備高質量產品的優勢。
2、采用此種方法制備的面料可避免整理后紗線易沾色的缺點。
3、采用本發明的整理方法,經過絲光處理后的絲光本色紗線強力和表面毛羽可以達到織造要求,可直接用于免漿料梭織面料的生產;因為絲光線生產過程中采用零排放生產方法,所以避免了廢水排放,又實現了堿液和熱能的回收;無漿料梭織面料的生產過程中避免了上漿、退漿工藝方法,減少了廢水排放,實現了環境保護。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制備絲光本色紗線,將上述紗線進行無漿料織造、后處理,即得梭織面料;所述絲光本色紗線通過以下方法制得:進行紗線燒毛、搖紗,將上述紗線在絲光機中絲光處理,處理液的堿濃度為35波美度,溫度為30℃,施加張力:拉伸8%,時間為10min;車速為1000 m/min,搖紗的絞重為600g。
實施例2
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制備絲光本色紗線,將上述紗線進行無漿料織造、后處理,即得梭織面料;在織造前,將絲光紗線按所需尺寸置于織機的經軸或織軸上;所述絲光本色紗線通過以下方法制得:進行紗線燒毛、搖紗,將上述紗線在絲光機中絲光處理,處理液的堿濃度為35波美度,溫度為30℃,施加張力:拉伸8%,時間為10min;車速為1000 m/min,搖紗的絞重為600g。
實施例3
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制備絲光本色紗線,將上述紗線進行無漿料織造、后處理,即得梭織面料;所述絲光本色紗線通過以下方法制得:進行紗線燒毛、搖紗,將上述紗線在絲光機中絲光處理,處理液的堿濃度為35波美度,溫度為30℃,施加張力:拉伸8%,時間為10min;車速為1000 m/min,搖紗的絞重為600g。所述的后處理為面料的水洗步驟,其溫度為80℃,時間20 min,再用冷水洗10min;水洗后,將面料烘干。
實施例4
梭織面料的生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制備絲光本色紗線,將上述紗線進行無漿料織造、后處理,即得梭織面料;所述絲光本色紗線通過以下方法制得:進行紗線燒毛、搖紗,將上述紗線在絲光機中絲光處理,處理液的堿濃度為35波美度,溫度為30℃,施加張力:拉伸8%,時間為10min;車速為1000 m/min,搖紗的絞重為600g。進一步地,在織造前最還還包括還包括將絲光紗線按所需尺寸置于織機的經軸或織軸上的步驟。具體地,所述的后處理為面料的水洗步驟,其溫度為80℃,時間20 min,再用冷水洗10min;水洗后,將面料烘干。具體地,所述烘干的溫度為140℃,車速為15m/min,時間為5min。
本實施例的方法過程簡單、對每一步驟都進行了優化,充分體現了以簡單工藝制備高質量產品的優勢。采用此種方法制備的面料可避免整理后紗線易沾色的缺點。采用本發明的整理方法,經過絲光處理后的絲光本色紗線強力和表面毛羽可以達到織造要求,可直接用于免漿料梭織面料的生產;因為絲光線生產過程中采用零排放生產方法,所以避免了廢水排放,又實現了堿液和熱能的回收;無漿料梭織面料的生產過程中避免了上漿、退漿工藝方法,減少了廢水排放,實現了環境保護。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