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晾衣繩、第二晾衣繩、安裝板、設置于所述安裝板上的卷線機構和換向裝置、及與所述卷線機構連接的驅動件,所述換向裝置至少包括對稱布置的第一換向輪組和第二換向輪組,所述第一換向輪組和所述第二換向輪組均包括第一換向輪和第二換向輪,所述第一晾衣繩和所述第二晾衣繩均繞裝于所述卷線機構上,且所述第一晾衣繩和所述第二晾衣繩均包括第一連接端和用于懸掛晾衣桿的第二連接端,所述第一連接端連接于所述第一換向輪上,所述第二連接端滑動繞裝于所述第二換向輪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換向輪組還包括輪座,所述輪座設有導向通道,所述第一晾衣繩和/或所述第二晾衣繩穿設于所述導向通道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換向輪組和所述第二換向輪組均與所述卷線機構相對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線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安裝板上的支撐架組、可轉動設置于所述支撐架組上的傳動軸、及套裝于所述傳動軸上的卷線器,所述傳動軸的一端向內凹設有裝配孔,所述驅動件包括輸出軸,所述輸出軸插裝于所述裝配孔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壓線機構,所述壓線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支撐架組上的壓線桿、及可轉動套裝于所述壓線桿上的壓線輪,所述壓線輪與所述卷線器間隙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行程調節裝置,所述行程調節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安裝板上的支撐板、設置于所述支撐板上的驅動組件和行程開關,所述行程開關與所述驅動件電性連接,所述傳動軸的另一端設有第一傳動件,所述第一傳動件與所述驅動組件配合連接,所述驅動組件上設有觸發件,所述觸發件至少包括第一觸發部和第二觸發部,所述行程開關與所述第一觸發部或所述第二觸發部電性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件還包括嚙合部,所述驅動組件至少包括第二傳動件和第三傳動件,所述第一傳動件、所述第二傳動件、所述第三傳動件及所述觸發件的嚙合部依次嚙合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晾衣桿,第二晾衣桿,及設置于天花板上的至少四個固定座,四個所述固定座均設有通孔并呈矩形布置于所述安裝板的外圍,所述固定座包括第一固定座和第二固定座,所述第一固定座內設有第一轉向器,所述第一晾衣繩包括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所述第一分支穿過所述第一固定座的通孔并與所述第一晾衣桿連接,所述第二分支繞經于所述第一轉向器之后、穿過所述第二固定座的通孔與所述第二晾衣桿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還包括第三固定座和第四固定座,所述第二晾衣繩包括第三分支和第四分支,所述第三固定座內設有第二轉向器,所述第三分支穿過所述第三固定座的通孔并與所述第一晾衣桿連接,所述第四分支繞經于所述第二轉向器之后、穿過所述第四固定座的通孔與所述第二晾衣桿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晾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遙控裝置、設置于所述安裝板上的控制器、與所述安裝板配合連接的殼體、及設置于所述殼體上的照明件,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驅動件電性連接,所述照明件和所述控制均與所述遙控裝置電性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