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機、主動齒輪、從動齒輪、至少一組卷線裝置、支撐底板、第一支撐板、第二支撐板,所述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平行設置且固定于支撐底板上,所述電機穿過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所述主動齒輪設于電機上且位于第二支撐板遠離第一支撐板的一側,所述卷線裝置包括卷線器、螺紋軸和傳動軸,所述螺紋軸與第一支撐板可拆卸連接,所述傳動軸設于第二支撐板上且與螺紋軸連接,所述卷線器套于螺紋軸和傳動軸上,卷線器第一端內側壁與螺紋軸的外螺紋配合,卷線器第二端內側壁與傳動軸配合,所述從動齒輪設于傳動軸穿過第二支撐板的端部且與主動齒輪嚙合,所述傳動軸設有外花鍵,所述卷線器內側壁設有內花鍵,所述傳動軸與卷線器花鍵聯接,所述螺紋軸靠近第二支撐板的端面設有凹槽,所述傳動軸與螺紋軸上的凹槽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線裝置為平行設置的兩組,所述兩組卷線裝置設于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之間且通過從動齒輪嚙合傳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線器上的卷線槽間距與螺紋軸的螺距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線器外側壁的長軸一端部及其中心點位置設置有進線槽,所述進線槽連接有鋼絲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上設有襯套,所述襯套位于卷線器和第二支撐板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上設有壓輪組件,所述壓輪組件緊壓在卷線器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板和第二支撐板之間設有至少一個支撐桿。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晾衣架單雙桿卷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管狀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