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環保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吸煙倉。
背景技術:
吸煙倉可以使吸煙者和非吸煙者保持一種可控制的距離,而且其集中強化的空氣過濾裝置與儲存煙灰及煙頭的無臭容器箱相結合,確保了周圍的環境免于香煙的煙霧毒素的刺激和煙臭的干擾。目前的吸煙倉只是隔絕煙氣與外界的接觸,但是不能保證吸煙倉內的安全與衛生,吸煙倉內的空氣過濾裝置效果不佳,不但使飄出倉外的煙氣影響空氣質量,還使倉內的空氣得不到流通,不能保證有一個良好的吸煙環境。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吸煙倉,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吸煙倉,包括倉體,所述倉體的表面設有倉門,所述倉體內腔的一角設有煙灰缸,所述倉體內腔的中部設有承重板,所述承重板的底部設有吸風管道,所述吸風管道的頂部連接風機,所述風機的左側連接管道,所述管道的頂部設有水箱,所述管道內腔的頂部和底部等距離設有噴水口和凹槽,所述凹槽的底部連接集水箱,所述集水箱的底部連接噴頭,所述管道的左側設有無紡布過濾器,所述無紡布過濾器的左側連接玻璃纖維過濾器,所述玻璃纖維過濾器的左側連接活性炭過濾器,所述倉體的頂部設有出氣口。
優選的,所述煙灰缸的頂部設有缸蓋,所述煙灰缸內腔的中部設有排灰漏斗,所述煙灰缸內腔的底部設有抽屜,所述抽屜的頂部設有集灰板。
優選的,所述倉門的左側等距離設有合葉,所述倉門的表面設有把手。
優選的,所述無紡布過濾器、玻璃纖維過濾器和活性炭過濾器的底部均與承重板的頂部連接。
優選的,所述噴頭頂部的兩側均設有溫度傳感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吸煙倉,采用風機將吸煙倉內的煙氣吸入到管道中,通過水份降低煙氣的濃度,再通過無紡布過濾器、玻璃纖維過濾器和活性炭過濾器將煙氣進行凈化,充分保證煙氣的過濾效果,同時還節省了能源的使用,使得倉體內的空氣得到充分的流通,從而還降低了煙氣影響空氣質量的程度,集水箱底部設有的噴頭在吸煙倉內發生火災時,由于溫度過高噴頭噴出水份,從而將火撲滅,使得保證了吸煙倉內的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中:1倉體、2吸風管道、3噴頭、4溫度傳感器、5風機、6管道、7水箱、8集水箱、9凹槽、10噴水口、11無紡布過濾器、12玻璃纖維過濾器、13活性炭過濾器、14出氣口、15承重板、16倉門、17把手、18合葉、19抽屜、20集灰板、21排灰漏斗、22煙灰缸、23缸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吸煙倉,包括倉體1,倉體1的表面設有倉門16,倉門16的左側等距離設有合葉18,倉門16的表面設有把手17,倉體1內腔的一角設有煙灰缸22,煙灰缸22的頂部設有缸蓋23,煙灰缸22內腔的中部設有排灰漏斗21,煙灰缸22內腔的底部設有抽屜19,抽屜19的頂部設有集灰板20,通過煙灰缸22的使用,使得將煙蒂和煙灰隔離開,不需要用水將眼煙熄滅,從而就避免了煙蒂與水發酵會產生的難聞氣味,倉體1內腔的中部設有承重板15,通過承重板15的使用,使得吸煙倉內的過濾裝置能夠通過承重板15支撐,從而保證過濾裝置使用的穩定性,承重板15的底部設有吸風管道2,吸風管道2的頂部連接風機5,風機5的左側連接管道6,管道6的頂部設有水箱7,管道6內腔的頂部和底部等距離設有噴水口10和凹槽9,凹槽9的底部連接集水箱8,集水箱8的底部連接噴頭3,噴頭3頂部的兩側均設有溫度傳感器4,集水箱8底部設有的噴頭3在吸煙倉內發生火災時,由于溫度過高噴頭3噴出水份,從而將火撲滅,使得保證了吸煙倉內的安全,管道6的左側設有無紡布過濾器11,無紡布過濾器11的左側連接玻璃纖維過濾器12,玻璃纖維過濾器12的左側連接活性炭過濾器13,無紡布過濾器11、玻璃纖維過濾器12和活性炭過濾器13的底部均與承重板15的頂部連接,采用風機5將吸煙倉內的煙氣吸入到管道6中,過水份降低煙氣的濃度,再通過無紡布過濾器11、玻璃纖維過濾器12和活性炭過濾器13將煙氣進行凈化,充分保證煙氣的過濾效果,同時還節省了能源的使用,使得倉體1內的空氣得到充分的流通,從而還降低了煙氣影響空氣質量的程度,倉體1的頂部設有出氣口14。
工作原理:使用吸煙倉時,將倉門16打開,進入到吸煙倉內吸煙,吸煙時產生的煙氣通過風機5吸入到管道6中,管道6中的煙氣通過噴水口10噴出的水份將煙氣的濃度降低,無紡布過濾器11、玻璃纖維過濾器12和活性炭過濾器13再對煙氣進行過濾,最后煙氣從出氣口14排出。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