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主要涉及專用汽車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卸料槽加長段支架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背景技術:
為保證卸料的方便和快捷,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卸料槽一般都從運輸車的右側伸出,其伸出部分超過了運輸車右側最寬處,這在運輸車的行駛過程中是不允許的。因此,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卸料槽普遍都采用分段式結構,當運輸車需行駛時,將卸料槽加長段卸下,使卸料槽不會超過運輸車右側最寬處;當需要卸料時,將卸料槽加長段接上以方便卸料。
卸料槽加長段在運輸車行駛的過程中需要固定于運輸車上,以便于進行二次的使用。目前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卸料槽加長段普遍用螺栓固定連接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車架外側,固定或拆卸較為繁瑣,并且固定效果不好,容易造成晃動甚至脫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卸料槽加長段支架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使上述的問題得到有效改善。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卸料槽加長段支架,用于安裝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上,包括支架體和緊固掛鉤;支架體包括用于支撐卸料槽加長段的支架件和用于支撐支架件的底架,支架件與底架固定連接,底架的一端設置有定位件,定位件設置有用于鉤住卸料槽加長段的彎鉤,緊固掛鉤設置于支架件的遠離定位件的一側,支架件、定位件和緊固掛鉤形成用于容納卸料槽加長段的容納區;卸料槽加長段支架具有緊固掛鉤鉤住卸料槽加長段的一側且定位件鉤住卸料槽加長段的另一側的第一狀態;卸料槽加長段脫離定位件和緊固掛鉤的第二狀態。
可選的,上述緊固掛鉤包括固定件、拉緊件和彈性件,固定件和拉緊件之間通過彈性件連接,固定件的遠離拉緊件的一端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或者底架固定。
可選的,上述拉緊件包括拉鉤和連接管,連接管為一端開口的管狀結構,拉鉤的一端與連接管的遠離開口的一端固定連接,連接管開設有銷軸孔,銷軸孔內插接有銷軸,彈性件的兩端設置有彎鉤,彈性件的遠離固定件的一端從連接管的開口端插入并通過彎鉤與銷軸連接。
可選的,上述固定件包括相互連接成L形的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第一固定件開設有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件開設有第二固定孔,固定件通過穿設于第一固定孔的螺栓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或底架固定,彈性件的遠離連接管的一端的彎鉤鉤設于第二固定孔。
可選的,上述彈性件采用彈簧或者橡膠制成。
可選的,上述銷軸為開口銷,開口銷的和連接管的外表面之間設置有平墊圈。
可選的,上述支架件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凹陷部,凹陷部與卸料槽加長段的形狀相匹配,凹陷部連接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第二部分相對于第一部分傾斜,第一部分的遠離凹陷部的一端與底架固定連接,第二部分的遠離凹陷部的一端與底架固定連接。
可選的,上述底架還包括L形支撐件,支撐件包括連接部和支撐部,支撐部的一端與連接部固定連接,支撐部的另一端和第二部分連接,連接部的遠離支撐部的一端與定位件和第一部分連接,支撐部開設有用于穿設螺栓并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固定的第三固定孔。
可選的,上述底架和支架件的數量均為兩個,且兩個所述底架和所述支架件并排設置,所述緊固掛鉤設置于兩個底架之間。
本發明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包括上述的卸料槽加長段支架,該卸料槽加長段支架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固定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緊固掛鉤、定位件、支架件形成的容納區能夠很方便的固定卸料槽加長段,并且,緊固掛鉤能夠很方便的鉤在卸料槽加長段的一端也能夠很方便的取下。
當需要卸料時,用手拉動緊固掛鉤的拉緊件,將緊固掛鉤的拉鉤從卸料槽加長段的外側上端取下,即可方便地將卸料槽加長段從兩支架體上取下,并接在卸料槽上,以方便卸料。這一種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卸料槽加長段支架制作簡單,安裝方便,并且能將卸料槽加長段快速固定或拆卸,可廣泛應用于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1提供的卸料槽加長段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卸料槽加長段支架的工作狀態示意圖;
圖3是圖1的拉緊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的I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5是圖3的II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6是圖1的支架體的一種視角結構示意圖;
圖7是圖1的支架體的另一種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發明實施例2提供的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標:100-卸料槽加長段支架;200-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300-卸料槽加長段;10-支架體;11-支架件;111-第一部分;113-凹陷部;115-第二部分;13-底架;131-定位件;133-支撐部;1331-第三固定孔;135-連接部;20-緊固掛鉤;21-固定件;211-第一固定件;2111-第一固定孔;213-第二固定件;2131-第二固定孔;23-拉緊件;231-拉鉤;233-連接管;2331-銷軸孔;235-銷軸;25-彈性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發明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
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發明的選定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上”、“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發明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設置”、“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1
請參照圖1所示,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該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主要用于安裝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上,包括緊固掛鉤20和支架體10,緊固掛鉤20和支架體10相互配合安裝,可以是緊固掛鉤20和支架體10分別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固定連接,并且位置相互配合設置,也可以是緊固掛鉤20與支架體10固定連接。
請參照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支架體10設置有用于固定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定位件131和支架件11,定位件131、支架件11和緊固掛鉤20形成了用于容納和固定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容納區,在該容納區內可以很方便的實現卸料槽加長段300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固定和分離。
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具有兩個狀態,第一狀態:卸料槽加長段300放置于容納區內,卸料槽加長段300與凹陷部113配合放置,卸料槽加長段300的一端被定位件131鉤住,另一端被緊固掛鉤20鉤住,卸料槽加長段300相對于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固定。第二狀態:將緊固掛鉤20從卸料槽加長段300的一端取下,卸料槽加長段300脫離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
請參照圖3所示,緊固掛鉤20包括固定件21、拉緊件23和彈性件25,彈性件25設置在固定件21和拉緊件23之間,并且通過彈性件25將固定件21和拉緊件23連接。
請參照圖4所示,固定件21包括第一固定件211和第二固定件213,第一固定件211和第二固定件213固定連接或者一體成型,且固定件21的形狀為L形,第一固定件211開設第一固定孔2111,第二固定件213開始第二固定孔2131,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或者底架13與第一固定件211對應的位置開設有通孔,用于固定定位件131的螺栓依次穿過第一固定孔2111和通孔將定位件131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或者底架13固定,固定件21采用鋼板下料成矩形后,再折彎成直角,并在第一固定件211和第二固定件213上分別開設第一固定孔2111和第二固定孔2131。
請參照圖5所示,拉緊件23包括拉鉤231和連接管233,拉鉤231僅在一端設置彎鉤,連接管233的一端具有開口,拉鉤231的遠離彎鉤的一端和連接管233的遠離開口的一端固定連接,該固定連接可以為焊接,也可以為其他的連接方式;拉鉤231用鋼板下料成長條形后再折彎成形。連接管233由圓鋼管下料后將其一端壓扁制成。
連接管233開設有銷軸孔2331,銷軸孔2331內插接有銷軸235,銷軸235優選為開口銷,可以防止造成銷軸孔2331的破損。
彈性件25可以為彈簧,也可以為采用橡膠材料制成的彈性繩。彈性件25的兩端均設置有彎鉤,彎鉤優選鋼絲制成,可以減小使用中的形變。
彈性件25的一端從連接管233的開口插入連接管233,并將彎鉤鉤在插接于銷軸孔2331的銷軸235上,彈性件25插接在連接管233內部,使連接管233能夠對彈性件25的的運動方向起到導向的作用,并且連接管233限制了彈性件25的橫向位移,使彈性件25在伸長與收縮的過程中都不會從銷軸235上滑落。
在銷軸235和連接管233的外表面之間設置平墊圈,再將銷軸235的一端回彎將平墊圈的一端卡住,防止銷軸235的脫落,也能夠保護銷軸孔2331不被破壞。彈性件25的另一端通過彎鉤鉤設在第二固定孔2131上,形成具有彈性的鉸接結構,使具有拉鉤231的緊固掛鉤20能夠靈活的掛在卸料槽加長段300上,也很方便的取下,可選的,在彎鉤狗舍在第二固定孔2131后將彎鉤用鋼絲鉗夾攏,防止彎鉤從第二固定孔2131脫落,也可以在彎鉤上設置彈性擋塊,擋塊可以防止彎鉤從第二固定孔2131脫落,具體結構這里不做詳細描述。
請參照圖6和圖7所示,支架體10包括用于支撐卸料槽加長段300的支架件11和用于支撐支架件11的底架13,支架件11和底架13固定連接,支架件11可以采用鋼板制成也可以采用鋼筋制成。
在本實施例中,底架13和支架件11的數量均為兩個,也可以為兩個以上,兩個底架13和兩個支架件11并排固定設置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上,兩個底架13分別用于固定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兩端。而緊固掛鉤20設置在兩個底架13之間,緊固掛鉤20和兩個底架13的固定點形成三角形的固定結構,使其對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固定更加的穩定。
支架件11包括第一部分111、第二部分115和凹陷部113,凹陷部113與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形狀相匹配,將卸料槽加長段300固定于支架體10的時候,可以讓卸料槽加長段300和凹陷部113很好的貼合,即使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在運輸的過程中也能夠保證卸料槽加長段300能夠穩定的固定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上,凹陷部113的一端和第一部分111連接,凹陷部113的另一端和第二部分115連接,第一部分111和第二部分115的遠離凹陷部113的一端均與底架13連接。第一部分111沿水平方向設置,第二部分115相對第一部分111向下傾斜。
底架13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固定連接,支架件11設置于底架13之上,支架件11設置有與卸料槽加長段300形狀相匹配的凹陷結構;底架13設置有帶彎鉤的定位件131,定位件131用于將卸料槽加長段300鉤住,再與緊固掛鉤20的配合實現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固定。
底架13包括L形支撐件,支撐件包括連接部135和支撐部133,支撐部133的一端與連接部135固定連接,支撐部133的另一端和第二部分115連接,連接部135與第一部分111和定位件131連接于同一位置,支撐部133開設有用于穿設螺栓并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固定的第三固定孔1331。第三定位孔的數量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連接部135與第二部分115形成八字形結構,使支架件11能夠平穩的固定在底架13上,并且在底架13上設置帶彎鉤的定位件131,定位件131的作用是將卸料槽加長段300鉤住,并與緊固掛鉤20之間配合固定卸料槽加長段300。
實施例2
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包括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和安裝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上的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卸料槽加長段300固定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上。
在本實施例中,事先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的右后輪輪罩的上部擋泥板上加工四個大一點的螺栓安裝孔及一個小一點的螺栓安裝孔,將兩件支架體10分別用兩件M8×25螺栓及M8自鎖螺母安裝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的右后輪輪罩的上部擋泥板上,用一件M6×15螺栓及M6自鎖螺母將彈簧掛架安裝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本體200的右后輪輪罩的上部擋泥板上。
將一件彈簧的下端掛在第二固定孔2131內;將彈簧的另一端置入緊固掛鉤20的連接管233內,并用一件開口銷、平墊圈將彈簧與緊固掛鉤20的連接管233連接。當運輸車需行駛時,將卸料槽加長段300從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上卸下,并將卸料槽加長段300置于兩個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的支架件11上,并使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內側卡在兩個底架13上部彎曲的掛鉤內。
用手拉動緊固掛鉤20的拉緊件23,使彈簧處于伸長狀態,并將緊固掛鉤20的拉鉤231,鉤緊在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外側上端,將卸料槽加長段300緊固在兩個支架體10上。當需要卸料時,用手拉動緊固掛鉤20的拉緊桿,將緊固掛鉤20的拉鉤231從卸料槽加長段300的外側上端取下,即可方便地將卸料槽加長段300從兩個支架體10上取下,并接在卸料槽上,以方便卸料。這一種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卸料槽加長段支架100制作簡單,安裝方便,并且能將卸料槽加長段300快速固定或拆卸,可廣泛應用于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所述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