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拼接板材,尤其涉及一種拼接地板。
背景技術:
家裝中經常需要用到木板等板材來裝飾室內的地面和墻面等,現(xiàn)有的裝飾板材通常是采用拼接的木板、復合板、密度板或刨花板等等。拼接的板材可以滿足裝飾板材式樣的更高要求,板材用過拼接和實現(xiàn)更為美觀的效果,但是拼接板材存在的缺陷使拼在一起后結構強度不高,容易散開,特別是采用單純的粘合方式拼接,隨著時間推移,膠水老化,拼接處容易散開,需要一種不僅僅適用膠水,還需要從板材結構入手進行的拼接,實現(xiàn)結構的穩(wěn)定性有進一步提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拼接結構更加穩(wěn)定的拼接地板。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拼接地板,所述地板為方形結構,方形結構地板的兩條對角線將所述地板分割成四片三角形的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設置有四個第一頂角,由于對角線的分割,每個第一頂角處均對應為兩個拼板上的各一個第二頂角,每個第二頂角處均開設有溝槽,所述溝槽位于所述地板厚度的中間位置,位于同一個第一頂角處的兩個溝槽能夠尺寸吻合的對接,對接在一起的兩個溝槽形成一個完整的鍵槽,每個鍵槽內均尺寸過盈嵌入鍵片。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溝槽為具有一定厚度三角形槽體,所述鍵槽為兩個溝槽對接形成的具有一定厚度的三角形槽體。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鍵片為具有一定厚度的三角形片材。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鍵片表面涂有膠水后嵌入鍵槽,使鍵片與鍵槽內表面粘合在一起。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相鄰兩片拼板在對角線處使用膠水粘合在一起。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拼板與所述鍵片均為木材制成。
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鍵槽的厚度小于等于所述地板厚度的二分之一。
本實用新型解決了背景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兩溝槽在對角線兩側對接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鍵槽,且在鍵槽內嵌入鍵片,這樣由于鍵片與鍵槽之間的摩擦力,保證了鍵片將每個第一頂角處對應的兩個相分離的拼板銜接在一起,從結構上進一步加強了拼板之間的銜接,保證地板整體結構的穩(wěn)定。
(2)鍵片通過膠水粘結在鍵槽內,保證了鍵槽與鍵片之間結構更加穩(wěn)定。
(3)四個鍵槽均位于地板四個第一頂角的側面,非裝飾面,這樣地板的裝飾面可以沒有鍵槽和鍵片顯露在外側的裝飾面,不會影響整體的美觀。
(4)鍵片表面設置有凸紋結構,其可以更好容置膠水,保證膠水的粘牢度;同時凸紋結構可以增加鍵片與鍵槽之間的摩擦力,保證銜接力較大,結構穩(wěn)定。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立體結構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爆炸圖;
圖中:1、拼板,2、第一頂角,3、第二頂角,4、鍵槽,5、鍵片,6、對角線。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如圖1、圖2所示,一種拼接地板,地板為方形結構,方形結構地板的兩條對角線將地板分割成四片三角形的拼板,地板設置有四個第一頂角,由于對角線的分割,每個第一頂角處均對應為兩個拼板上的各一個第二頂角,每個第二頂角處均開設有溝槽,溝槽位于地板厚度的中間位置,位于同一個第一頂角處的兩個溝槽能夠尺寸吻合的對接,對接在一起的兩個溝槽形成一個完整的鍵槽,每個鍵槽內均尺寸過盈嵌入鍵片。
兩溝槽在對角線兩側對接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鍵槽,且在鍵槽內嵌入鍵片,這樣由于鍵片與鍵槽之間的摩擦力,保證了鍵片將每個第一頂角處對應的兩個相分離的拼板銜接在一起,從結構上進一步加強了拼板之間的銜接,保證地板整體結構的穩(wěn)定。
溝槽為具有一定厚度三角形槽體,鍵槽為兩個溝槽對接形成的具有一定厚度的三角形槽體,鍵片為具有一定厚度的三角形片材,此結構匹配的第一頂角處的結構,保證鍵片外緣與地板側面的平齊。
四個鍵槽均位于地板四個第一頂角的側面,非裝飾面,這樣地板的裝飾面可以沒有鍵槽和鍵片顯露在外側的裝飾面,不會影響整體的美觀。
鍵片表面涂有膠水后嵌入鍵槽,使鍵片與鍵槽內表面粘合在一起,鍵片表面設置有凸紋結構,其可以更好容置膠水,保證膠水的粘牢度;同時凸紋結構可以增加鍵片與鍵槽之間的摩擦力,保證銜接力較大,結構穩(wěn)定。鍵片通過膠水粘結在鍵槽內,保證了鍵槽與鍵片之間結構更加穩(wěn)定。
相鄰兩片拼板在對角線處使用膠水粘合在一起。
拼板與鍵片均為木材制成,鍵槽的厚度小于等于地板厚度的二分之一,這樣不至于鍵槽占用過多地板的厚度,影響地板的強度。
以上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jù)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