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組合式固定機構(A)及設置在組合式固定機構(A)上的背部機構(B),所述組合式固定機構(A)包括左組合式固定框架(1)及右組合式固定框架(101),所述組合式固定機構(A)上設有滾輪(2),所述組合式固定機構(A)內部設有固定橫桿(3),所述背部機構(B)包括背部面板(4)及對稱設置在背部面板(4)兩邊的靠背導軌(6),所述靠背導軌(6)之間設有第一可移動橫桿(5),所述滾輪(2)與靠背導軌(6)配合設置;所述固定橫桿(3)上設有背部驅動器(11),所述背部驅動器(11)一端與固定橫桿(3)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第一可移動橫桿(5)轉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式固定機構(A)上設有腳部機構(C),所述腳部機構(C)包括腿部運動面板(7)、設置在腿部運動面板(7)上的腳部導軌(9)及與腿部運動面板(7)轉動連接的腿部支撐面板(71),所述腳部導軌(9)之間設有第二可移動橫桿(8);所述固定橫桿(3)上設有腳部驅動器(12),所述腳部驅動器(12)一端與固定橫桿(3)轉動連接,另一端與第二可移動橫桿(8)轉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腿部運動面板(7)與腿部支撐面板(71)之間設有鉸鏈(10),所述鉸鏈(10)一端與腿部運動面板(7)固定連接,另一端固定連接設置腿部支撐面板(7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組合式固定框架(1)與右組合式固定框架(101)之間通過輔助零件固定連接或兩者分離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2)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組合式固定機構(A)固定連接,且滾輪(2)能繞其固定點自由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導軌(6)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背部面板(4)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動橫桿(5)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靠背導軌(6)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背部驅動器(11)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固定橫桿(3)轉動連接,另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第一可移動橫桿(5)轉動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腳部驅動器(12)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固定橫桿(3)轉動連接,另一端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第二可移動橫桿(8)轉動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拆分的電動床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移動橫桿(8)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腳部導軌(9)固定連接,所述腳部導軌(9)直接或通過輔助零件間接與腿部運動面板(7)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