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桌邊椅,其特征在于,包括:
承載座,所述承載座包括座體,所述座體設有向前伸出的上夾臂以及向下延伸的豎向支撐管;
下夾臂,所述下夾臂裝于所述豎向支撐管上并可沿所述豎向支撐管豎向移動,所述下夾臂的前部設有下夾部,且所述下夾部位于所述上夾臂的下方,所述下夾臂沿所述豎向支撐管豎向移動時,可與所述上夾臂配合以將位于所述下夾部和所述上夾臂之間的桌面板夾緊或者松開;
高度調節機構,所述高度調節機構包括設于所述豎向支撐管內的調節件以及用于將所述下夾臂鎖定在所述調節件上的第一鎖定裝置;
高度微調機構,所述高度微調機構設于所述豎向支撐管的下部,并用于驅動所述調節件在所述豎向支撐管內豎向移動以調節下夾臂的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夾臂的后部設有升降座,所述升降座活動套裝于所述豎向支撐管上,并可沿所述豎向支撐管豎向移動,所述第一鎖定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升降座上的卡接件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卡接件在水平遠離和靠近所述調節件的位置之間移動的驅動組件,所述卡接件設有向所述調節件方向伸出的卡塊,所述調節件朝向所述卡塊的一側豎向開設有多個與所述卡塊配合的第一卡槽,所述豎向支撐管開設有可供所述卡塊伸入并卡入所述第一卡槽的導滑槽,所述卡塊卡入所述第一卡槽后,將所述升降座鎖定在所述調節件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座的外側壁設有安裝座,所述安裝座的內部中空形成容置腔,容置腔的上壁或者下壁開設有豎向過孔,容置腔接近所述第一卡槽的側壁開設有與所述第一卡槽相對的水平過孔,所述卡接件裝于所述容置腔內,其卡塊可在穿過所述水平過孔和所述導滑槽后卡入所述第一卡槽;所述驅動組件包括設于所述容置腔內的第一驅動件和復位彈性元件,所述第一驅動件和所述卡接件豎向相鄰,所述第一驅動件的一側從所述豎向過孔伸出安裝座,所述第一驅動件的另一側和/或所述卡接件與第一驅動件相對的一側呈楔形狀,以使所述第一驅動件的所述另一側能插入所述容置腔接近所述第一卡槽的側壁和所述卡接件之間,并在按壓所述第一驅動件的所述一側并驅使所述第一驅動件向所述卡接件的中部移動時,可驅動所述卡接件往遠離所述第一卡槽的方向移動,復位彈性元件可對所述卡接件施予往所述第一卡槽方向移動并使所述卡塊卡入第一卡槽的彈力。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包括蓋板以及固定或者一體成型于所述升降座外側壁的殼體,所述殼體的上壁或下壁開設所述豎向過孔,所述殼體遠離所述調節件的一側開口,所述蓋板可拆卸安裝于所述殼體,并用于封閉所述開口,所述蓋板與所述殼體合圍形成所述容置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的內壁設有水平導向柱,所述第一驅動件開設有可套于所述水平導向柱的豎向滑槽,以對第一驅動件的豎向移動進行導向和限位。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夾臂和所述下夾部的相對表面分別設有上防滑墊和下防滑墊。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件的頂部設有可對所述調節件施予向下推力的復位頂簧,所述復位頂簧的下端與所述調節件彈性相抵,上端與所述豎向支撐管的頂壁或者所述座體相抵。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微調機構包括連于所述豎向支撐管下部的槽座、樞接于所述槽座一側的第二驅動件、以及第二鎖定裝置,所述槽座包括圓形的主殼體以及設于所述主殼體的周壁上端的套體,所述套體與所述豎向支撐管連接,所述主殼體朝向所述第二驅動件的所述一側開口形成空腔,所述調節件的下部穿過所述套體并伸入所述主殼體的所述空腔,所述第二驅動件設有伸入所述空腔的凸輪和徑向外伸的擺柄,所述凸輪的軌跡面與所述調節件的底端相抵,所述第二驅動件繞其樞接中心轉動時,可驅使所述調節件豎向移動,當所述調節件升降到位時,通過所述第二鎖定裝置將所述第二驅動件鎖定在所述槽座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柄設有軸向通孔,所述第二鎖定裝置包括插裝于所述軸向通孔的插桿以及設于所述插桿端部的卡舌,所述槽座的外壁周向設有多個與所述卡舌相對的第二卡槽,當所述卡舌卡入所述第二卡槽后,可將所述第二驅動件鎖定于所述槽座。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桌邊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向通孔為圓孔,所述插桿通過圓桿與圓孔的配合插裝于所述軸向通孔中,所述插桿位于所述軸向通孔內的部分開設有徑向貫穿所述插桿的導向槽,所述擺柄設有與所述導向槽適配并可供所述導向槽套設于其上的徑向導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