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便移動的沙發,包括:沙發本體(1),其特征是,該沙發本體(1)的底部安裝有至少兩套萬向輪組件(2)和一套控制組件,至少兩套萬向輪組件(2)能支撐起沙發本體(1),其中,
萬向輪組件(2)包括:
萬向輪支架(24),由頂板、豎板和底板構成,頂板上設置有上通孔,底板上設置有下通孔,下通孔為矩形孔,豎板與沙發本體的骨架固定;
支撐軸(21),上部為圓柱體,下部為矩形體,圓柱體插入萬向輪支架(24)的上通孔,矩形體插入萬向輪支架(24)的下通孔,矩形體上設置有插孔(25);
壓簧(23),套在圓柱體外且位于頂板與矩形體之間;
限位桿(22),插入圓柱體的通孔且位于頂板的上方,能對壓簧(23)的行程限位;
輪子組件(26),固定在矩形體的底部;
控制組件包括:
插銷套(27),固定在萬向輪支架(24)的底板上;
插銷(28),插入插銷套(27),插銷(28)的一端能插入插孔(25),插銷(28)的另一端設置有限位塊(281);
操控支架(32),與沙發本體的骨架固定;
操控管(34),與操控支架(32)固定;
操控桿(33),插入操控管(34),能沿著操控管(34)軸向移動,操控桿(33)安裝在沙發本體(1)底部的邊緣;
金屬軟管(30),一端固定在萬向輪支架(24)的底板上,另一端與操控支架(32)固定;
多股金屬絞線(31),插入金屬軟管(30)內,多股金屬絞線(31)的一端與限位塊(281)固定,另一端與操控桿(33)固定;
插銷壓簧(29),套在多股金屬絞線(31)外且設置在金屬軟管(30)與限位塊(281)之間;
當人工拉動操控桿(33)時,插銷壓簧(29)受壓,插銷(28)脫離插孔(25),壓簧(23)能將輪子組件(26)向下頂出,從而能將沙發本體(1)向上頂起,插孔(25)移動到萬向輪支架(24)底板下方,人工放棄拉動操控桿(33)時,插銷(28)不能插入插孔(25),當對沙發本體(1)向下施加一定壓力時,壓簧(23)受壓,輪子組件(26)相對于沙發本體向上移動,沙發本體(1)向下移動,插銷(28)在插銷壓簧(29)的作用下插入插孔(25),阻止輪子組件(26)相對于沙發本體移動,輪子組件(26)與沙發本體(1)的腳同時觸及地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操控桿(33)上設置有拉桿(331),拉桿(331)與操控桿(33)垂直固定。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萬向輪組件(2)設置有兩套,分別固定在所述沙發本體(1)的左右兩側位置或前后位置。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萬向輪組件(2)設置有三套,兩套安裝在所述沙發本體(1)的后面位置,一套安裝在沙發本體(1)的前面位置,三套萬向輪組件(2)呈等腰三角形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萬向輪組件(2)設置有四套,均布固定在所述沙發本體(1)的四個角。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金屬軟管(30)和多股金屬絞線(31)為自行車剎車線。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方便移動的沙發,其特征是,所述插銷(28)插入插孔(25)的端頭具有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