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烤箱,其包括箱體及設置于所述箱體一側的箱門,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內設置有烘烤腔,所述烘烤腔與所述箱體之間設置有加熱組件,所述加熱組件包括若干電磁線圈組成,所述加熱組件與所述箱體之間設置有隔熱組件,所述烘烤腔內的四角均垂直設置有一絲桿,所述烘烤腔內水平設置有一烘烤板,所述烘烤板的四角均開設有一圓孔,所述圓孔的一端設置有一卡口,所述烘烤板通過所述卡口及所述圓孔連接于所述絲桿上,所述烘烤板能夠隨所述絲桿上下往復移動,所述箱體底面前部設置有兩條平行的條形槽,所述條形槽的后端面為傾斜設置,所述后端面設置有一旋轉連接件,所述旋轉連接件上可旋轉連接有一支撐桿,所述支撐桿放置于所述條形槽內,所述條形槽的下部設置有一卡扣,所述箱體后側開設有一矩形槽,所述矩形槽的頂面分別設置有兩個卡條,所述矩形槽內設置有一用于固定于墻壁上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與所述矩形槽等寬等長,所述固定板的高度小于所述矩形槽的高度,所述固定板的頂部向下設置有與所述卡條對應設置的卡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熱組件包括有第一隔熱層及第二隔熱層,所述第一隔熱層及所述第二隔熱層之間隔有空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烤箱,其特征在于:固定板的四角處均開設有一安裝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面與所述水平面的夾角為42°-48°。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底部于所述條形槽的后端均設置有一支撐塊,所述支撐塊的一側面與所述后端面對應為傾斜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烤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烘烤腔內設置有烘烤架,所述烘烤架可拆卸連接于所述絲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