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床包括第一床體與第二床體,所述第一床體與第二床體相互貼合;
其中,所述第一床體為自動升降床體或自動傾斜床體,所述第二床體為自動傾斜床體或自動升降床體,所述第一床體與第二床體分別獨立運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升降床體包括第一頂板、第一底板及連接床體頂板與底板的升降結構,所述頂板通過所述升降結構上下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結構為由第一連桿及第二連桿組成的“十”字形支架,所述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繞“十”字中心旋轉,所述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的頂端與第一頂板轉動且滑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的底端與第一底板轉動連接,且所述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上連接有第一控制器,所述第一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的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頂板上對應所述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頂端的活動位置設有滑軌,所述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的頂端滑設于所述滑軌內。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器為電動控制器或氣動控制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傾斜床體包括第二頂板、第二底板及連接第二頂板與第二底板的傾斜結構,所述第二頂板通過所述傾斜結構旋轉傾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結構包含第一傾斜結構與第二傾斜結構,所述第一傾斜結構與第二傾斜結構分別包括一固定桿及一傾斜支架,所述固定桿的頂端分別轉動連接于第二頂板的中間位置,底端固定于第二底板,所述傾斜支架分別帶動所述第二頂板的頭端與尾端沿固定桿的頂端位置旋轉傾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支架為由第三連桿及第四連桿組成的“丁”字形支架,所述第三連桿及第四連桿的底端與第二底板轉動連接,所述第三連桿的頂端轉動且滑動連接于第二頂板,所述第四連桿的頂端轉動連接于第三連桿的中間,且所述第三連桿與第四連桿上連接有第二控制器,所述第二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三連桿的轉動并帶動所述第二頂板的頭端與尾端繞固定桿旋轉傾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頂板上對應所述第三連桿頂端的活動位置設有滑槽,所述第三連桿的頂端滑設于所述滑槽內。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動升降與傾斜智能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制器為電動控制器或氣動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