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美術工業設計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僅僅是通過將美術工業設計模型放置在一個玻璃盒里面,而其觀察的角度和光度的不同,都會導致人們在觀察時的舒適度和完整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包括基板、玻璃盒、支撐桿、放置面板、照明燈安裝座、照明燈、鉸鏈、蓋子、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所述基板的上表面設有玻璃盒,玻璃盒的內部設有支撐桿,支撐桿的頂部設有放置面板,玻璃盒內部的八個拐角均設有一組照明燈安裝座,且照明燈安裝座中安裝一組照明燈,玻璃盒的頂部為無蓋式結構,且通過鉸鏈連接一組蓋子,基板的上表面設有第一控制器和第二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鉸鏈為角度旋轉式結構。
優選的,位于所述玻璃盒頂部四個拐角的照明燈的輸入控制端通過導線連接所述第一控制器的輸出控制端。
優選的,位于所述玻璃盒底部四個拐角的照明燈的輸入控制端通過導線連接所述第二控制器的輸出控制端。
優選的,所述玻璃盒、放置面板和蓋子均為無色透明玻璃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且在工作中,各組照明燈能夠獨自打開,方便人們觀察,也提高了人們的觀察的舒適度和完整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基板、2,玻璃盒、3,支撐桿、4,放置面板、5,照明燈安裝座、6,照明燈、7,鉸鏈、8,蓋子、9,第一控制器、10,第二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美術工業設計模型的展示裝置,包括基板1、玻璃盒2、支撐桿3、放置面板4、照明燈安裝座5、照明燈6、鉸鏈7、蓋子8、第一控制器9和第二控制器10,所述基板1的上表面設有玻璃盒2,玻璃盒2的內部設有支撐桿3,支撐桿3的頂部設有放置面板4,玻璃盒2內部的八個拐角均設有一組照明燈安裝座5,且照明燈安裝座5中安裝一組照明燈6,玻璃盒2的頂部為無蓋式結構,且通過鉸鏈7連接一組蓋子8,基板1的上表面設有第一控制器9和第二控制器10;所述鉸鏈7為角度旋轉式結構;位于所述玻璃盒2頂部四個拐角的照明燈6的輸入控制端通過導線連接所述第一控制器9的輸出控制端;位于所述玻璃盒2底部四個拐角的照明燈6的輸入控制端通過導線連接所述第二控制器10的輸出控制端;所述玻璃盒2、放置面板4和蓋子8均為無色透明玻璃制成。
具體使用方式:本實用新型工作中,將美術工業設計模型放在放置面板4的表面,關閉蓋子8,觀察時,通過分別打開第一控制器9和第二控制器10,來控制各組照明燈6的開關,方便觀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