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衛浴潔具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基于磁力夾緊的沐巾掛放架。
背景技術:
現有沐巾或毛巾掛放架一般包括與墻壁固定連接的兩個固定座,以及連接于兩個固定座之間的一根水平橫桿,該水平橫桿供沐巾晾掛之用。由于沐巾使用后,比較濕潤,有大量的水分,當沐巾掛入水平橫桿后,沐巾是以水平橫桿為中線對半折疊后掛上,位于后側的一半面沐巾不易與空氣對流,很難晾干;另外,現有的水平橫桿為光桿,沐巾掛在上面后,會因為自身重力作用或強風吹落地上,弄臟沐巾,不利于下次安全使用。因此該沐巾掛放架有待加以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現有技術的上述一個或多個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基于磁力夾緊的沐巾掛放架,可便于沐巾晾干且避免沐巾掉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基于磁力夾緊的沐巾掛放架,包括與墻壁固定連接的兩個固定座(2),以及連接于兩個固定座(2)之間的水平橫桿(1),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橫桿(1)的上方設有壓緊橫桿(4),該壓緊橫桿(4)的一端可轉動設于與所述水平橫桿(1)的一端,所述壓緊橫桿(4)的另一端為自由端且其上設有第一磁鐵塊(42),所述水平橫桿(1)的另一端上設有與所述第一磁鐵塊(42)異極的第二磁鐵塊(12)。
進一步地,所述壓緊橫桿(4)上還設有操作手柄(43)。
進一步地,所述壓緊橫桿(4)下側部設有第一夾齒(41);所述水平橫桿(1)上側部設有與第一夾齒(41)相配適的第二夾齒(11)。
進一步地,所述水平橫桿(1)的一端穿設有調節桿(3),該調節桿(3)上部向上穿出所述水平橫桿(1)后通過一轉軸(6)與所述壓緊橫桿(4)的一端鉸接,該調節桿(3)下部向下穿出所述水平橫桿(1)后通過一螺母(7)螺紋可調節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轉軸(6)或/和調節桿(3)上設有用于使所述壓緊橫桿(4)水平復位的扭簧(5)。
進一步地,位于所述水平橫桿(1)與螺母(7)之間的調節桿(3)上套設有彈簧(8)。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操作簡單,具有能將沐巾牢固夾緊,可便于沐巾晾干及避免沐巾掉落等優點。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參見圖1-2,一種基于磁力夾緊的沐巾掛放架,包括與兩個固定座2、水平橫桿1及壓緊橫桿4等。
其中,所述兩個固定座2的兩個內側端在水平同一高度上與墻壁22固接,所述水平橫桿1水平位于兩個固定座2之間,且所述兩個固定座2的兩個外側端與水平橫桿1兩端分別固接。
其中,所述壓緊橫桿4位于所述水平橫桿1的上方,該壓緊橫桿4的一端可轉動設于與所述水平橫桿1的一端。由于壓緊橫桿4可轉動,因此可通過所述壓緊橫桿4將其自由端向上施力(圖中F方向)而實現旋轉,因此便于打開和合緊所述壓緊橫桿4。
另外,所述壓緊橫桿4的另一端為自由端且其上設有第一磁鐵塊42,所述水平橫桿1的另一端上設有與所述第一磁鐵塊42異極的第二磁鐵塊12。當壓緊橫桿4與水平橫桿1不斷靠近而將其兩者之間的沐巾或浴巾合緊后,再通過所述第一磁鐵塊42與第二磁鐵塊12之間的磁力吸合夾緊,可防止壓緊橫桿4與水平橫桿1被松開,因此沐巾被牢固夾緊,可避免沐巾掉落,另外,由于磁力遠大于沐巾重力,只需將沐巾上端夾緊,其余部位自由垂下也不會掉落,因此沐巾可整面展開晾曬,可加快沐巾晾干,減少細菌滋生,便于下次安全使用。
進一步地,所述壓緊橫桿4上還設有操作手柄43。便于手持操作手柄43,該壓緊橫桿4可輕松受力而被旋轉打開和合緊,方便操作,可省時省力。
為了實現可松緊調節功能,進一步地,所述水平橫桿1的一端穿設有調節桿3,該調節桿3上部向上穿出所述水平橫桿1后通過一轉軸6與所述壓緊橫桿4的一端鉸接,該調節桿3下部向下穿出所述水平橫桿1后通過一螺母7螺紋可調節連接。該調節桿3下部帶有外螺紋31且與螺母7連接,因而可通過旋鈕螺母7,使調節桿3實現上下調節,可改變調節桿3上部與所述壓緊橫桿4鉸接連接處位置的高度,進而可調節壓緊橫桿4與水平橫桿1之間的夾緊間隙,最終實現對沐巾23松緊調節,可滿足對不同厚度毛巾或沐巾的掛放。
進一步地,所述壓緊橫桿4下側部設有第一夾齒41;所述水平橫桿1上側部設有與第一夾齒41相配適的第二夾齒11。通過所述壓緊橫桿4與所述水平橫桿1之間增加凹凸嚙合結構,可進一步地提高沐巾夾緊接觸面的摩擦力,增加了沐巾夾緊效果。
進一步地,所述轉軸6或/和調節桿3上設有用于使所述壓緊橫桿4水平復位的扭簧5。通過該扭簧5進一步地提高所述壓緊橫桿4水平復位時的壓緊力,以提高沐巾夾緊接觸面的摩擦力,增加了沐巾夾緊效果。
進一步地,位于所述水平橫桿1與螺母7之間的調節桿3上套設有彈簧8。可通過彈簧8使調節桿3具有上下移動的緩沖位移,可通過壓緊橫桿4鉸接連接端上移而使夾口被較大范圍的打開,便于較寬沐巾夾緊。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