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包括箱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包括兩個相同的凹槽板,兩個凹槽板通過合頁鉸接,所述合頁的數量為兩個,在每個凹槽板側面均固定有提拉把手,所述提拉把手由人造革材料制成,在凹槽板側面還設有牽引繩,每個凹槽板上牽引繩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凹槽板具有方形的凹槽,在凹槽板內設有豎向的隔斷板,隔斷板將凹槽板內凹槽分為在桌腿腔和安置腔,所述桌腿腔內設有平行的轉軸,轉軸兩端分別轉動安裝在凹槽板內壁和隔斷板側面,在轉軸上固定有與轉軸互相垂直的桌腿,且同一桌腿腔內兩個轉軸上的桌腿交錯設置;所述安置腔內設有延伸板,在延伸板上開設有兩個沿延伸板寬度方向的圓形通孔,凹槽板側面的牽引繩從延伸板上的通孔穿過并連接有圓形扣環,所述圓形扣環的直徑為延伸板上通孔直徑的兩倍;所述延伸板側面設有繞繩軸,繞繩軸前端設有圓盤形的凸起;所述繞繩軸的數量與牽引繩的數量相同并一一對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腿腔的寬度為安置腔寬度的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厚度小于凹槽板上凹槽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