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地墊,包括墊層和面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墊層具有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所述面層具有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一上表面的部分區域設置有第一結合部,所述第二下表面設置有與所述第一結合部相配合的第二結合部,通過所述第一結合部與所述第二結合部將所述墊層和所述面層可拆卸地結合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墊層還包括凸起部,當所述墊層和所述面層相結合時,所述凸起部可限定所述面層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墊層的主體采用樹脂類或熱塑性彈性體類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結合部分布在所述第一上表面的邊和/或角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下表面上設置有紋路,使所述墊層具有防滑效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結合部包括柔性的若干延伸物,所述第一結合部包括若干凸起物,所述若干延伸物可與所述若干凸起物相互嵌套而使兩者相結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物是纖維面料經起絨整理后形成的。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物是纖維面料經高溫燒結后形成的。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物是由樹脂類或熱塑性彈性體類材料形成的。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地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物具有針刺狀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