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建材技術等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安全性高的窗戶防護系統。
背景技術:
陽臺上安裝的防護窗,能夠有效防止兒童跌落的現象。但是由于現有的防護窗結構會遮擋視線,并且影響美觀,因此,有部分建筑沒有安裝防護窗,存在安全隱患。而現有的部分隱形防護窗結構,其采用呈蛇形的鋼絲結構,容易松垮,并且安裝不便,造成普及率不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出一種安全性高的窗戶防護系統,通過采用鋼絲制成防護欄,不會遮擋光線,同時采用可調節結構,能夠方便安裝和對松緊度的調節。
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一種安全性高的窗戶防護系統,設置有窗戶框體,所述窗戶框體包括兩個邊框及與邊框相配合的上部框體和下部框體,且上部框體和下部框體皆為中空結構;在上部框體內設置有上牽引機構,在下部框體內設置有下牽引機構,在窗戶框體內上部框體和下部框體之間設置有縱向排布的鋼絲,鋼絲分別與上牽引機構和下牽引機構相連接。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上牽引機構內設置有固定桿、連桿及復位彈簧,連桿的一端與鋼絲相連接,且連桿貫穿設置在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內;復位彈簧套設在連桿上且置于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與上部框體的內底之間。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連桿上還設置有圓盤,所述復位彈簧設置在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與圓盤之間。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下牽引機構內設置有固定桿、螺桿及彈簧件,螺桿貫穿設置在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內,且螺桿與鋼絲相連接;彈簧件套設在鋼絲上且置于螺桿與下部框體的內底之間。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螺桿上還設置有鎖緊螺母,所述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置于鎖緊螺母和下部框體的內底之間。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上部框體和下部框體上還設置有端蓋,所述端蓋通過螺栓固定在上部框體和下部框體上。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下部框體的端蓋長度方向兩側分別設置凹槽,在下部框體的端蓋上設置有罩體,且罩體卡設在凹槽上;所述螺桿的尾端設置在罩體與下部框體的端蓋形成的空腔內,且在螺桿的尾端上設置有鎖緊螺母。
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所述固定桿為中空四棱柱或中空六棱柱結構。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及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通過采用鋼絲制成防護欄,不會遮擋光線,同時采用可調節結構,能夠方便安裝和對松緊度的調節。
本實用新型采用鋼絲制成防護欄,能有效提高其透光性,并且,外觀更加美觀,由于將調節用的螺桿設置在下部,能夠方便對鋼絲的松緊度進行調節。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簡圖。
其中,1-邊框,2-上部框體,3-下部框體,4-端蓋,5-固定桿,6-連桿,7-復位彈簧,8-螺桿,9-鎖緊螺母,10-彈簧件,11-罩體,12-鋼絲,13-圓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地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
實施例1:
一種安全性高的窗戶防護系統,通過采用鋼絲制成防護欄,不會遮擋光線,同時采用可調節結構,能夠方便安裝和對松緊度的調節,如圖1、圖2所示,特別設置成下述結構:設置有窗戶框體,所述窗戶框體包括兩個邊框1及與邊框1相配合的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且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皆為中空結構;在上部框體2內設置有上牽引機構,在下部框體3內設置有下牽引機構,在窗戶框體內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之間設置有縱向排布的鋼絲12,鋼絲12分別與上牽引機構和下牽引機構相連接。
在設計時,將兩個邊框1、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組成矩形狀的窗戶框體結構,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皆采用中空結構,優選的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皆采用相同規格的U型槽結構,且U型狀的上部框體2的外底面與U型狀的下部框體3的外底面相對設置,在上部框體2內安裝設置上牽引機構,在下部框體3內設置下牽引機構,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相對空間位置處呈縱向狀態設置鋼絲12,并將鋼絲12分別與上牽引機構和下牽引機構相連接,在安裝時通過上牽引機構或下牽引機構進行鋼絲12松緊度的調節,優選的采用下牽引機構進行鋼絲12松緊度的調節。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上牽引機構內設置有固定桿5、連桿6及復位彈簧7,連桿6的一端與鋼絲12相連接,且連桿6貫穿設置在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內;復位彈簧7套設在連桿6上且置于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與上部框體2的內底之間。
在設計使用時,將上部框體2朝向下部框體3的底板上貫穿設置通孔,該通孔用于貫穿鋼絲12,并在相應的通孔上設置上牽引機構,上牽引機構內設置固定鋼絲12的連桿6,在連桿6上套設復位彈簧7,且在連桿6上還設置固定桿5,使得復位彈簧7置于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與上部框體2的內底之間。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連桿6上還設置有圓盤13,所述復位彈簧7設置在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與圓盤13之間。
在設計使用時,在連桿6上靠近上部框體2的內底的端部處設置圓盤13,使得復位彈簧7位于圓盤13與上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之間。
實施例4: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下牽引機構內設置有固定桿5、螺桿8及彈簧件10,螺桿8貫穿設置在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內,且螺桿8與鋼絲12相連接;彈簧件10套設在鋼絲12上且置于螺桿8與下部框體3的內底之間。
在下部框體3上與上部框體2的通孔相對應的位置處亦設置用于貫穿鋼絲12的通孔,并在下部框體3的通孔處設置下牽引機構,在下牽引機構內設置有螺桿8,螺桿8的一端與鋼絲12相連接,在螺桿8與下部框體3的內底之間的鋼絲12上設置彈簧件10,并在螺桿8上套設有固定桿5。
實施例5: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螺桿8上還設置有鎖緊螺母9,所述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置于鎖緊螺母9和下部框體3的內底之間。
在設計使用時,將鎖緊螺母9設置在螺桿8上,且使得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置于鎖緊螺母9與下部框體3的內底之間。
實施例6: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上還設置有端蓋4,所述端蓋4通過螺栓固定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上。
在設計使用時,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的U型的開口處設置端蓋4,并通過螺栓將端蓋4固定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上。
實施例7: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在所述下部框體3的端蓋4長度方向兩側分別設置凹槽,在下部框體3的端蓋4上設置有罩體11,且罩體11卡設在凹槽上;所述螺桿8的尾端設置在罩體11與下部框體3的端蓋4形成的空腔內,且在螺桿8的尾端上亦設置有鎖緊螺母9。
在設計使用時,在下部框體3的端蓋4長度方向兩側分別設置凹槽,在凹槽上卡接罩體11,罩體11優選采用U型槽結構,螺桿8一端穿出下部框體3的端蓋4置于罩體11與下部框體3的端蓋4形成的空腔內,并在置于罩體11與下部框體3的端蓋4形成的空腔內的螺桿8上設置鎖緊螺母9,優選的在下部框體3內,在下牽引機構的固定桿5與下部框體3的內底之間的螺桿8上設置鎖緊螺母9。
實施例8: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進一步的為更好的實現本實用新型,如圖1、圖2所示,特別采用下述設置結構:所述固定桿(5)為中空四棱柱或中空六棱柱結構。
實施例9:
本實施例是在上述任一實施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一種安全性高的窗戶防護系統,包括兩個邊框1和上部框體2、下部框體3形成的矩形狀的窗戶框體結構,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皆為中空結構,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遠離邊框1一側設置有端蓋4,端蓋4通過螺栓固定連接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上;牽引結構(上牽引機構和下牽引機構):包括設置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內的固定桿(四棱柱桿體)5,四棱柱桿體5分別位于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內側,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相向的端面上分別設置有通孔,在框體內側設置有鋼絲12,鋼絲12兩端分別貫穿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上的通孔,鋼絲12兩端分別固定在上部框體2和下部框體3的四棱柱桿體5上;在上部框體2的端蓋4內側設置有連桿6,在上部框體2的四棱柱桿體5上設置有通孔,使四棱柱桿體5的通孔與連桿6的位置相對應,連桿6末端貫穿該四棱柱桿體5的通孔,在連桿6末端設置有圓盤13,在連桿6上套裝有復位彈簧7,復位彈簧7的一端貼合在圓盤13面向端蓋4一側端面上,復位彈簧7的另一端貼合在四棱柱桿體5遠離端蓋4一側壁上;在下部框體3端蓋4上設置有通孔,在下部框體3的端蓋4的通孔內設置有螺桿8,螺桿8末端貫穿位于下部框體內側的四棱柱桿體5,并且通過鎖緊螺母9鎖緊在該四棱柱桿體5上,在螺桿8位于端蓋4的外側設置有鎖緊螺母9;在螺桿8面向下部框體3上端面一側設置有彈簧件(高強彈簧)10,該高強彈簧10一端貼合在下部框體3的內側端面上,其另一側貼合在螺桿8的末端;在下部框體3的端蓋4長度方向兩側分別設置凹槽,在該側端蓋4遠離下部框體3一側設置罩體11,罩體11呈U形,罩體11開口側兩端向內側彎折形成卡塊,使罩體可以卡接在端蓋上的凹槽內側,罩體11將螺桿8的末端覆蓋在罩體11與端蓋4形成的空腔內。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