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上形成有進風口、吹風口和出風口;
塵氣分離裝置,所述塵氣分離裝置設在所述殼體內;以及
電機,所述電機設在所述塵氣分離裝置的下游,從所述進風口進入的含塵氣流在所述塵氣分離裝置中進行塵氣分離后流向所述電機并從所述出風口和所述吹風口中的其中一個流出,所述電機包括電機罩和設在所述電機罩內的電機本體,所述電機罩上形成有與所述塵氣分離裝置的出口相通的電機進口和與所述出風口相通的電機出口,所述電機進口的進風方向與所述進風口的進風方向垂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出口的出風方向與所述進風口的進風方向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豎直設置,所述電機本體包括上下彼此相連的風葉部和電機部,所述電機罩包括設在所述風葉部的遠離所述電機部的一側的第一罩體和設在所述電機部的遠離所述風葉部的一側且與所述第一罩體相連的第二罩體,所述第二罩體具有與所述電機部的外周面平行設置的周壁,
所述電機進口形成在所述第一罩體上,且所述電機進口的中心軸線與所述進風口的中心軸線垂直,所述電機出口形成在所述周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塵氣分離裝置的出口和所述電機進口之間連接有連通通道,所述連通通道的進風方向與所述電機進口的進風方向不同。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進口與所述第一罩體同軸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吹風口的進風方向與所述進風口的進風方向垂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有吹風通道,所述吹風通道的第一端為吹風進口且第二端為吹風出口,其中所述吹風口為所述吹風通道的所述第一端,所述吹風出口的吹風方向與所述進風口的進風方向平行。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吹風出口鄰近所述進風口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口的進風方向與所述殼體的延伸方向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