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側的扶手結構(1)、若干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均設有連接部件(4),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均包括可分離的基座(5)、沙發墊、靠背,單體沙發(2)包括端部沙發(21)和中間沙發(22),所述端部沙發(21)外側設有固定口(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均設有凹槽(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件(4)設置在所述凹槽(7)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件(4)設置為磁鐵塊,且所述磁鐵塊通過粘貼片吸附在所述扶手結構(1)的內側、所述單體沙發(2)和躺椅沙發(3)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口(6)呈L型,所述扶手機構(1)設置在所述固定口(6)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口(6)的底部設有限位槽(9),所述限位槽(9)與所述扶手結構(1)匹配。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6所述的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5)設為空心腔體。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6所述的任意一種組合沙發,其特征在于,所述單體沙發(2)與所述躺椅沙發(3)的底部均設有支腳(10),且所述支腳(10)上設有伸縮結構(11)。